營養標示標準草案 標示不再看不懂

營養標示標準草案 標示不再看不懂

2012/11/12(2022/3/15 18:44更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市售食品標示的營養成分,是否會讓你感到有看沒有懂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更明確的食品營養成分訊息,衛生署自99年起即邀集專家學者,共召開18次討論會議,並參酌食品各相關公協會意見後,於101年11月6日預告訂定「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及內容標準」草案。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本次草案主要修正重點主要有三項。第一,增列糖份含量為強制標示項目;第二,修正反式脂肪、反式脂肪酸定義,將現有定義「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的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修正為「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 之總和」。第三,整併營養標示格式,將現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中五款營養標示格式簡化為二款,並保留現行營養標示規範格式之格式,標示包裝食品熱量及營養素含量。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衛生署早於90年9月10日即已公告「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並逐年公告強制實施之產品類別。自97年1月1日起,所有市售包裝食品,均應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為提供消費者更清楚明確之營養資訊,日前檢討修訂現有的營養標示規範,以幫助消費者藉由產品營養標示資訊選擇食品,並促使業者能更清楚標示出民眾易懂的食品營養成分資訊。

相關草案已刊載於衛生署網站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如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101年12月22日前向食品藥物管理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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