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場所供吸菸物品 衛生局開罰次數高

禁菸場所供吸菸物品 衛生局開罰次數高

2013/2/1(2022/3/15 19:14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菸品防制政策雖行之有年,不過仍有許多業者違反規定,最普遍的就是提供吸菸有關器物及在禁菸場所吸菸二項;占全部裁罰案件的93%,顯示民眾的僥倖吸菸的心態及店家對禁菸場所規範的認知不明,是禁菸執法無法落實的最大隱憂。另外還有不少業者將菸品販售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更有不少禁菸場所未張貼禁菸標示,稽查取締確立裁罰的案件達163件。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最近統計101年度苗栗縣菸害防制稽查處分情形結果統計報表,發現去年輔導業者高達18萬5410項次、共開出新台幣650萬4000元的罰鍰,違規受罰的金額為去年96萬9000元的6.7倍,其中以「菸品違規廣告」罰鍰560萬元以及「菸盒上警示圖文面積小於菸品容器最大外表面積之35%」罰鍰50萬元,為罰鍰金額倍加最主要的原因。

根據衛生局公布的這份資料顯示,衛生局去年積極執行菸害防制宣導及輔導,共輔導業者18萬5410項次,有高達41件為民眾檢舉案件。其中菸品違規廣告處分1件、菸盒警示圖文1件、無法辨識年齡與販賣菸品場所展示各2件、提供菸品予未滿18歲者5件、禁菸場所未張貼禁菸標誌或提供與吸菸有關器物及在禁菸場所吸菸二項,分別裁處了14件及138件。

衛生局長表示從菸害裁罰案件的統計結果可知,業者未落實禁菸場所之禁菸規範以及民眾僥倖之心態是菸害防制推廣的隱憂,因此衛生局呼籲吸菸者勿存僥倖心態,於禁菸場所抽菸;請禁菸場所之業者落實菸害防制法,於門口張貼明顯禁菸標示及勿提供吸菸相關容器,共同營造無菸環境、健康城市!未來衛生局也將加強宣導及稽查取締工作,尤其是火車站、餐廳、網咖、視聽娛樂業等,以維護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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