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醫師處方箋 切勿私自購買克流感
2013/4/22(2022/3/15 19:9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近來因H7N9禽流感新聞報導,讓民眾人心惶惶,紛紛尋求相關保護措施,但錯誤的防護方法,可能帶來潛在的健康傷害,臺北市衛生局特別呼籲:「克流感藥物具有抗藥性及副作用,民眾切勿自行購買服用,免得傷財又傷身。」
克流感屬於藥品分級中的「處方藥」,是屬於需由醫師開立處方後,由藥事人員依處方調劑供應之藥品。克流感藥物是用於「治療」而非用於「預防」,不當服藥極易造成「終身抗藥性」的結果,未來當面臨疫情需要時,反而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民眾應三思而後行。
衛生局也提醒臺北市的社區藥局,無醫師處方不得擅自販售克流感藥品。藥事法第50條第1項規定:「需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倘藥局無醫師處方箋擅自調劑、販售供應處方藥,經查證屬實,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若發生身體不適,應儘速就醫,由醫師診斷用藥,擅自服用藥品易產生不良反應,不僅無法有效控制病情,甚至可能引發更嚴重之併發症,造成延誤就醫之嚴重後果。為保障自身用藥安全,請勿隨意購買處方藥服用以免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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