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傷眼,夏季應重「養眼」

紫外線傷眼,夏季應重「養眼」

2006/1/1(2022/3/15 19:45更新)

炎炎夏日又到了,地屬亞熱帶的台灣每到夏天,愛美的女性也早已準備好陽傘、防曬用品來迎戰陽光,避免紫外線對肌膚造成傷害;事實上,除了皮膚外,人體的靈魂之窗也容易受到紫外線傷害,而衍生出黃斑部或視網膜等病變。

諾貝爾眼科雷射機構 張朝凱 醫師表示,受到臭氣層保護,陽光照射到地球上的紫外線約僅五%穿透大氣層,其中九十%為紫外線A,十%為紫外線B,而大部分的紫外線C則為臭氧層所吸收,因此,人體受到紫外線的傷害主要為紫外A和B。

紫外線A由於穿透力強,容易形成眼睛深部視網膜的光害,例如老年性黃斑部病變,或加速視網膜色素細胞炎的患者感光細胞的退化。紫外線B則會造成眼睛各種不同的傷害,尤其是在雪地、沙漠、海面等陽光折射強烈的地區,容易造成嚴重的破壞。

紫外線C的能量高但穿透力低,可能造成眼角膜表皮灼傷;雖然大部分來自太空的紫外線C已為臭氧層所吸收,但部分人造光源如電焊、紫外線殺菌燈或雷射等。

光照性眼炎又稱為「紫外線眼炎」,是指因為紫外線照射而造成角膜及結膜的淺層炎症反應。光照性眼炎多因電焊工作時未配戴防護鏡,或圍觀電焊所引起;醫療院所使用紫外線消毒時,若未適當防護,也可能導致此一病症;而雪地、沙漠、沙灘,或烈日下長途逆光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反射的紫外線進入眼中,也可能引起類似光照性眼炎的症狀,稱為「雪盲」。

光照性眼炎主要原因是紫外線照射造成角膜上皮細胞破皮脫落,其症狀通常出現在受到紫外線照射後的二至十二小時內,突然發生畏光、流淚、異物感、灼熱感、劇痛、眼瞼痙攣、睜不開眼等症狀,同時合併視力減退、看燈光周圍有光暈或彩環;且往往是白天沒有症狀,半夜睡眠中突然痛醒。

由於角膜上皮細胞有自然再生的能力,因此光照性眼炎大多可在二十四至四十八小時後自然痊癒,且一般不會有任何後遺症,但症狀發生時十分疼痛且視力減退,令人十分恐慌。

諾貝爾眼科雷射機構 張朝凱 醫師建議,預防光照性眼炎或紫外線對眼睛的傷害,根源就是避免紫外線照射,夏季外出除了戴帽子、陽傘外,能夠隔絕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也基本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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