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老過敏?小心衣褲含過量甲醛、螢光劑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還沒下過水的全新牛仔褲變成破褲,原因是業者為了製造水洗般的特殊色澤,運用漂白劑或化學染劑處理過;一旦使用的藥劑過重,或是染劑沒有洗乾淨,就會在牛仔褲上面持續作用,最後造成布料的損傷。既然連牛仔布這樣的厚布都會被侵蝕,藥劑毒性對人體就更不可能沒有影響了。市售成衣「毒」成什麼樣子呢?
2008年,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從服飾店、大賣場、購物網站等通路,隨機採樣26件襯衫和T恤,發現高達65%的衣服標示不合格,11.5%驗出超量的化學物質,例如俗稱福馬林的游離甲醛超標一倍多,而7.6%的衣物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也就是所謂的螢光增白劑,這些都可能引發過敏或致癌。尤其是網拍的衣服,有的甚至連最基本的製造商、電話等相關資訊都沒有標示,一旦發生問題,消費者根本求償無門。
甲醛往往被添加在棉、毛類衣物,用來防霉、防皺,卻被視為是造成接觸性皮膚炎的過敏原,也可能揮發到空氣之中。長期接觸含有過量游離甲醛的衣物,皮膚容易感覺乾燥、發紅或刺痛,刺激鼻子、眼睛及呼吸系統,還有可能引起肺水腫、導致畸胎。世界衛生組織更將它列為可能致癌物質,如果吸入過量,有可能引發血液、腦部、鼻腔或耳朵等部位的癌細胞病變,對人體的傷害非常大。
添加螢光增白劑,顧名思義是為了讓衣服看起來比較白、賣相比較好,因為這種染料可以藉由光線折射造成潔白的假象。但是,穿著這類看似「白帥帥」的衣服,螢光物質就會遷移、沾染到身上,如果你的皮膚容易敏感,可能因此而引發過敏搔癢等現象,同時也有致癌的風險。
螢光劑分成可遷移性、不可遷移性兩種,可能遷移到人體的螢光劑當然風險比較高,但無論可不可遷移,其實都沒有必要添加。例如我們使用的面紙,為了讓顏色潔白好看,通常會添加不可遷移性的螢光增白劑,但即使不添加,面紙也只是沒那麼白皙罷了,功能不變,也對人體比較好。
越貼身的衣物,越要當心有沒有添加螢光增白劑。消基會早年曾經檢測女性內衣,其中高達30%的樣品被檢出含有螢光增白物質,其中1/3屬於可遷移性的,而且知名品牌跟地攤貨都無法倖免;中國大陸製造的比基尼泳裝,近年也曾被歐盟發現含有可能產生致癌物的特定偶氮染料。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布的《紡織品安全規範》,偶氮染料的添加標準為每公斤30毫克,但每每在衣服、皮帶,甚至帽子上,查驗出超標幾十倍的驚人結果,雖然消費者可要求退費,但對健康的損害,又豈是數百或數千元可彌補的呢?
(本文摘自/懂這些,消費從此不吃虧/商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