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失智衝擊 7點原則要知道
7點照顧原則一定要知道
在震驚平撫之後,尤其是輕度的、早期的失智症診斷,部分家屬常會猶豫:應該誠實告知患者病情呢?還是選擇不告知,讓患者免於擔憂和悲傷?由於失智者的病程長、病情的變化也多,因此如何形成一個好的照護計劃是很重要的。以下幾點是給照護者的建議:
1)最理想的狀況是,失智的長輩在失智症診斷的早期,就能與子女及家屬一起召開家庭會議,討論整個未來長期照護的問題,包括在疾病的早期、中期、晚期要由誰照顧、如何照顧。此外還要預立一些指示,比如說萬一進展到疾病的末期,失智長輩已經無法表達意願時,有關於是否插鼻胃管、是否簽放棄急救同意書等,最好能夠預先立下指示。
2)有些時候長輩已經無法參與討論,這時子女如果要形成長期照護計劃,最理想的方式是子女一起聚集開個會,討論如何分工照護。
3)主要的照護者常因為要應付種種照護上的困難,經常會有煩躁、焦慮、憂鬱、失眠的狀況,心中會有憤怒乃至於罪惡感。尤其當失智長輩很頑固、不配合時,照顧的壓力非常大,照護者可能會發脾氣,事後又會產生罪惡感,身心備受折磨。因此,所有參與照護的人有必要在一開始就請教醫師,或者是詢問失智症照護相關的協會,完整了解失智症照護時會遇到的挑戰。然後還要訂定一個計劃,讓這位照護者不要過勞,有適當的休息跟喘息的機會。
4)建議所有的照護者都能夠參加病患家屬支持團體,如臺灣失智者協會。透過這類團體,彼此間可以互相支持,同時也交換經驗。
5)照護者要設法透過失智症相關的協會,了解有什麼樣的資源可以運用,比如說日間照護單位、臺灣失智症協會一直在推動的互助家庭等。這些模式可以大大減輕主要照顧者的負擔,且能增加失智長輩的生活品質。
6)沒有直接照護患者的家人或子女,若想對主要照顧者的照顧方法或照護品質提出質疑或批評,請記得要非常小心。主要照顧者所背負的壓力已經很大,最好的狀況是家人可以一起面對困難,協助主要照顧者,而不是去批評。
7)照護的過程要注意相關法律問題,包括財產、醫療相關的法律問題,甚至是照護過程中產生的法律問題。例如請看護照顧失智長輩,但後來失智長輩卻將財產過戶給看護等。這些都是失智照護者應該留意的地方。
(本文摘自/不被遺忘的時光/心靈工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