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是管教嗎?反加深孩子內心恐懼

體罰是管教嗎?反加深孩子內心恐懼

2018/6/2(2022/3/15 4:51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林奐妤/編輯整理)不當管教中,最直接明顯的,就是對身體的暴力行為。例如:毆打、腳踹、扔擲物品、用物品敲打、使其燒燙傷、使其溺水等,許多還會發展成為意外事故等令人痛心的個案,最慘烈的狀態是這些沒有犯錯的孩子因此而死亡。

父母、老師對孩子教育 體罰在歷史上存在許久

如果孩子的身體留下遭到毆打的傷痕、骨折、燒燙傷等外傷,即使孩子沒有向外人訴說,也可能會被第三方察覺。然而,還有不少孩子是在衣服底下、看不見的地方受到暴力對待。此外,抓頭髮、把臉部強壓到裝滿水的臉盆或浴缸等行為,由於不會留下外傷,被發現的時間點往往會大幅延遲。

人類從很久以前就有體罰的習慣。父母或老師等人對孩子施以教育的一環,即是伴隨著肉體痛苦的處罰。如果忘了帶作業去學校就要去走廊罰站,在教室喧嘩吵鬧就會被罰跪,如果學生有一些特別偏差的行為表現,被敲頭或打屁股也毫不稀奇。

目的是矯正行為 但只加深內心陰影

體罰的理論基礎是「讓身體去記得好事與壞事的區別」。假設是根據這個理論才進行體罰,目的即是為了矯正孩子的行為,而非加害於孩子。然而,在挨大人打這件事情上,對孩子而言,就像我們這些大人被職業摔角選手痛毆一般。即使大人們下手時有所分寸,孩子還是會覺得很恐懼、擔心「搞不好自己會被殺掉」,就算在身體面沒有留下傷痕,恐懼的情緒還是會殘留在孩子的心底。

美國立法 將過度體罰納入虐待行為

美國方面為了防止虐待兒童,採取了一些因應措施,並於一九七四年公布《兒童虐待防治法》,包含性虐待在內,將虐待行為分為四種。之後,再由各州自行制定防治虐待相關法律。目前許多州都把以「管教」之名而對兒童過度體罰、施以暴力等行為視為「暴力」,並以虐待行為進行通報。

根據相關法律,站在保護兒童立場的保姆、學校教師、兒童福利相關機構職員等專業人員若在職務上發現有虐待嫌疑之情況,有立即通報之義務。美國有些州並未禁止管教上的體罰,但是積極宣傳「No-Spank Challenge(不用打屁股的方式管教孩子)」,建議各個家庭應當修正管教時所採取的方法。

(本文摘自/你受的傷,大腦都知道:哈佛研究虐待、忽略與情緒勒索對腦部發展的影響/世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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