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婦女身心調適問題
婦女於生產後,需要面對的是生產前後相關荷爾蒙之劇烈改變、心理上對初為人母之角色適應與隨之而來的責任壓力,產婦之心理健康極有可能在此時會產生失調之狀況,此失調有可能會阻礙母親與嬰兒依附關係之建立,甚至影響早年兒童身心之發展過程。臺安醫院心身醫學科暨精神科許正典醫師指出,「產後情緒性精神疾病」依發生之時間、症狀內容與嚴重度可分為三類:
一、產後抑鬱:一般發生在產後之四至十天,產婦於此時會有情緒不穩定、易怒且常哭泣,因其憂鬱症狀所持續之時間不長,一般僅需旁人的支持、體諒與鼓勵即可自行痊癒,但由於其發生率達百分之三十至七十五,且其中有百分二十之產婦會進入以下所介紹之產後憂鬱症,故有需要持續注意產婦之情緒狀況並給予溫暖正向的陪伴。
二、產後憂鬱症:發生率約為百分之十至十五,許醫師表示一般發生在「產後一個月內」,但常至產後六星期仍可能發生,產婦會出現心情不穩定,尤其以憂鬱與焦慮情緒為主,另外會有失眠、興趣減低、無助與無望感等,嚴重的甚至會合併自殺想法或行為,且因可能想到嬰兒獨活於世上的痛苦,而有傷害自己嬰兒的衝動行為,此時必須尋求精神科的協助而給予積極的治療,包括抗憂鬱劑的服用與適當之心理治療。
三、產後精神病:發生率約為千分之一至二,產婦於此時除了有不穩定與易怒情緒外,亦會產生幻覺或妄想,且意識有時會出現混亂之現象,此時需要與因內外科疾病引起之譫妄現象做一區分,一般需要更積極之藥物治療,包括住院治療。
許正典醫師表示,產後情緒性精神疾病若能早期發現與治療,對於產婦之心理健康恢復與母子正向關係之建立會有很大的幫助,若您自己或您身旁的產婦有如上述困擾,請勿諱疾忌醫。
◎哪些人容易得產後憂鬱症?
1. 未成年之產婦、未計畫之懷孕
2. 第一胎生產、有產後併發症或流產現象
3. 過去曾有產後憂鬱症病史或其他情感性精神病病史
4. 於懷孕期間即有憂鬱症狀、配偶亦有憂鬱狀態或多指責態度
5. 最近發生重大之壓力事件與本身是外籍新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