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合理化性侵!自我檢討恐心靈創傷
在台灣,遇到性侵事件時,因為社會「欺善怕惡」的習氣深重,對於陌生人隨機加害的案件,討論到後來,往往變成「檢討被害者」,而熟人犯案的,因為怕得罪人或嫌麻煩,常常以淡化、合理化來處理,安撫受害者:「他只是跟你玩。」「他應該只是不小心,他不是故意的。」黺岆犯人常能逍遙法外,而暗夜哭聲,從未停歇。
受害者千萬別再「自我檢討」,不是你的錯
突然遭受同學對自己性侵,她除了震驚與痛苦外,還更困惑。「他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做錯什麼?」受害者千萬別再「自我檢討」。犯罪者難道是正義的化身,專門懲奸除惡,找上你,是因為你做錯事?當然不是,而是他想犯罪。有點腦袋的犯罪者挑善良的弱者,才好順利得手,又不被反擊。所以,受害者除了長相善良,體格不夠強悍之外,有什麼好檢討的?
如果是熟人犯案,犯罪者還可能找個「藉口」來幫忙解釋。尤其對年輕女性,以「愛慕而控制不了衝動」來合理化罪行,帶有點正面肯定的感覺,常讓人聽了就心軟。原來對方是喜歡自己、愛慕自己的,受創的自我受到些許撫慰。之後,犯罪者再灌些迷湯,「犯罪」就被包裝成「追求手段」,彷彿受害者再追究就是不近人情、不識抬舉了。
不斷貶抑她,讓她毫無信心,更無法離開
她的狀況類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被害者選擇無視對方的暴行,竟還認同加害者,甚至為其辯護。但還不只這樣,要在行動自由的狀態下長期奴役她,還要配合「洗腦」貶抑她,讓她沒自信到不敢離開。且隨著時間愈久,她的沉沒成本愈高,愈不能承認自己選擇錯誤,人生一敗塗地。他的手段相當惡毒,哪有一丁點的愛可言?
而這樣的壞人原來是個媽寶,不想負責就躲起來,請出父母來扮黑臉。但也讓人秒懂,原來有這樣不問是非又護短的家長,才會養出這樣的人渣。她還想結婚、生子的話,這一家子既自私又無良,她被兒子纏上,已經倒楣十年了,若真的再加上他父母,她這輩子可能就真的毀了。被他們拒於門外,絕對是塞翁失馬,否極泰來。
精神科醫師教你突圍
遇到暴力事件,首要的是保護生命與減少受傷,而在脫困之後,就是要「保全證據」。
- 若遇性侵,請直接到「醫院驗傷」,並提告
尤其是性侵案件,受害者常出於反射,躲回家,反覆洗澡,等到決定提告時,卻苦無證據。正確做法應該是直接到「醫院驗傷」,並明確告知自己受到性侵。層級夠高的醫院,都有標準流程,可以照相、採檢體、製作病歷,通報社工,提供諮詢,協助報案。為什麼一定要蒐證、提告?主要是讓加害者得到教訓,讓他知道還有法律在,害人是會受到懲罰的。隱忍就是製造更多受害者。提告不只是為自己,更為保護其他人,是相當高尚的情操。
比起身體的傷害,性侵造成的心靈創傷,更難癒合。此時,必須會診精神科,讓受害者立即服用「抗憂鬱劑」治療,這通常能削弱其腦部「創傷記憶」的強度,減輕痛苦,而且能一併處理焦慮、不安與失眠,讓受害者比較容易度過危機。後續還需安排「心理治療」,由治療師與受害者單獨會談。重建受害者的人格與自信,重獲安全感,恢復對人的信任。整個治療時間,可能需要花費數年之久。
- 性侵能造成人格全面的摧毀
總之,遭受性侵並非一句「你就忘掉嘛……」那麼簡單。絕對別對受害者這樣講,這輕描淡寫的背後是極度的殘忍。性侵會對人格造成全面的摧毀,讓被害者的世界整個崩塌。如果沒有妥善的治療與心理重建,任憑受害者躲在暗處舔傷,最後不是帶著創痛度完餘生,就可能是尋短,以求解脫。
再來,就是「遠離加害者」。當加害者是熟人,例如親戚、鄰居、同學等,如果不報案,並聲請保護令,對方很可能因為同處一個生活圈,依然能就近向被害者求情、恐嚇或威脅,企圖躲避刑罰。
曾有病患被加害者的妻子謾罵,說她勾引自家的老公。當遇到利益衝突時,人心能有多險惡、多護短,可見一斑。所以,離加害者愈遠愈好,避免再受傷害。像上述案例裡的她,遇到的加害者就以「感情」為幌子來蠱惑、洗腦她,讓她變成自己能操控的性奴。
- 他不愛你,只是奴役你
其實,在沒被掃地出門前,她也知道應該分手,因為與加害者交往簡直是瘋狂。可是,她最大的疑惑是,「你們都叫我離開,但我要怎麼離開?」長期以來,她已經被灌輸「自己很糟,離開他,不可能更好……」的想法,讓她根本不敢去考慮其他的選項。
我對她說,首先就認清「世上真的有壞人」吧,而且「你就只是運氣不好,遇上了壞人。他說得再天花亂墜,還是一個傷害你,只為了滿足自己的壞人。他只愛他自己,根本不愛你。放棄人性本善,你能拯救他,等待他良心發現,改邪歸正的妄想吧!」戳破自欺欺人的假象,會讓人很痛苦,但,這是自救的開始。
「放棄是為了得到」,別浪費時間在渣男身上,因為讓渣男占據身旁的位置,即使好人出現,她也看不見,也沒有位置給人家。所以,她這麼久以來,沒有更好的對象,絕對不是她的條件不好,而是旁邊有個衰神。就像店門口拴了一隻惡犬,生意鐵定差透了。
然而,為了繼續利用她、奴役她,加害者會說實話嗎?他用言語損她,就是希望她的自信低落,相信自己糟到去哪裡都一樣,只能認命接受這樣的對待,猶如戴上無形的手銬與腳鐐。這樣就能低成本奴役對方,榨取好處,得了便宜還賣乖。所以,他絕非自稱的救世主,根本是吸血蟲──不甩掉,她的好運不會來。
況且,即使一個人過,也遠比跟一個渣男在一起好。她有專業、有正職,根本不用怕離開。說穿了,她根本不需要他。她往後所要做的只有──鑑別出真心愛她的人,並給予對等的回報。何必苦於自己得不到他的愛?這世界上,絕對有人不愛我們的,就像我們也沒有博愛到每個人都愛啊!所以,遇到不愛我們,甚至惡意傷害我們的人,不用訝異,也不需企求,就當運氣不好,躲遠一點,換與別人打交道就是了。
我寫這一個案例的目的是,請別再教育女孩要順從、乖巧,那可能會害了她的。要給女孩自信與思辨能力,這樣才能免於被壞人洗腦與控制。我們傳統的教育模式會讓女孩們像上述案例裡的她一樣,即使念到大學,也還是無能自我保護,更何況,狼人還可能躲在校園裡,披著老師、同學、學長的外皮,虎視眈眈地尋找下一個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