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內發現乳癌,腹中寶寶怎麼辦?
台灣女性罹患乳癌者,有年輕化的趨勢,其中年齡小於四十歲,大約佔了百分之三十。曾有位三十五歲的女性,懷孕後突然發現乳房腫瘤,掙扎許久,終於鼓起勇氣到乳房外科的門診做進一步的超音波檢查,醫師建議需做切片,但她十分憂心之後如果要開刀、化學治療等,是不是會影響到肚子裡的寶寶。
天主教耕莘醫院新店總院乳症外科王馨鎂表示,像這樣”懷孕期到生產過後一年間”發現的乳癌,都可統稱為「妊娠乳癌」。雖然與同樣年紀同樣期別的患者相比較,其治療的預後是相同的,但因為孕期以及哺乳期的乳房腫脹,乳腺緻密,以及傳統上不希望在這時期有所動作的觀念,造成診斷確定的時候,腫瘤普遍比較大,癌症的分期也當然屬於比較後期了。
一般認為,妊娠乳癌的手術選擇,和其他的乳癌病患並沒有不同。但王馨鎂醫師說明,由於實施部分乳房切除的患者,需要在術後接受放射線治療,而輻射線又被認為會增加胎兒器官發育遲滯和功能障礙,因此,除了懷孕末期以及強烈要求保留乳房外觀的病人之外,通常醫師會建議病人進行乳房全切除手術。至於為了診斷或治療所需要的局部麻醉和全身麻醉,在絕大多數的狀況之下都是安全無虞的。
王醫師表示,化學治療在懷孕的第二期和第三期進行,一般相信都是安全的。統計上顯示,除了寶寶的出生體重較輕之外,對於健康並沒有長遠的影響,生出畸型兒的比例,也和其他健康婦女是一樣的。因此,懷孕當中的化學治療,其適應症和劑量選擇,也和其他的病人沒有差異。
終止懷孕本身,對於妊娠乳癌的治療預後並沒有幫助。除非是在懷孕的非常早期發現罹癌,或是診斷為晚期乳癌,考量到治療本身對胎兒發育的傷害,或是因為懷孕可能對療程的進行造成影響,才會建議病患終止懷孕。
總括而言,妊娠乳癌的預後,和懷孕本身並不相關,但對於家庭以及心理的衝擊,卻比其他的時期來得重大。王醫師建議,應該以體貼的心,去了解患者百轉千折的情緒,但患者也要冷靜的與醫師溝通,找出雙方都認同的治療計畫,才能達到最好的治療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