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麵包、蛋黃派抽驗 24.2%防腐劑過量
2008/12/17(2022/3/15 19:41更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之食品衛生與安全,專案執行市售麵包、蛋黃派之防腐劑檢驗,共計33件,檢驗結果8件產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4.2%。
本專案主要抽驗對象為本市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等,共計抽驗33件。衛生局除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外,並已移請所轄高雄縣及雲林縣衛生局,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15萬元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沒入銷毀。
行政院衛生署訂定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同一種食品使用二種以上防腐劑時,每一種防腐劑之使用量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使用量/用量標準)總和不得大於1,而此次檢驗不符規定之8件產品,其混合使用己二烯酸及丙酸之檢測結果,總和均大於1。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長期攝食過量食品添加物,人體因不易排出,容易導致肝腎傷害,己二烯酸可抑制黴菌、酵母菌及好氧性細菌且具廣效性,為一般食品常用的防腐劑,食入後會代謝成二氧化碳及水,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丙酸之防腐效能很弱,可抑制黴菌生長,且毒性低,可使用於麵包、糕餅中,亦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以上二項防腐劑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製造食品販售時應依本國法律規定辦理,且就該產品內容應負保證責任,以確保消費者之食品安全與本身商譽。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1999熱線以撥打市話費率計費,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7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民眾亦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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