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暴力是愛還是傷害?專家揭1暴力型態「初期最常見」6徵兆別忽略
「這是愛?還是傷害?」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據統計,台灣女性遭受伴侶以親密暴力對待之終生盛行率達19%,這代表每5名女性,即有1位曾遭受親密伴侶之暴力對待;其中,並以精神暴力盛行率最高佔19%,肢體暴力佔8%,性暴力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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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2大類型
張秀鴛說明,親密關係暴力包含「權控式暴力」與「情境式暴力」。對比過往較常出現,因權力關係控制下所出現的暴力行為,情境式暴力則是指伴侶之間,多因情境因素如:金錢使用、 子女教養、第三者介入等議題,雙方因此發生暴力衝突。她提醒,雖然情境式暴力的嚴重程度,整體來說較權控式暴力輕微,但長期累積之暴力傷害仍不容忽視。
張秀鴛強調,親密關係暴力可能同時包含從「看得見的傷」到「看不見的傷」,其中看不見的傷即是指精神暴力傷害,這也是親密暴力「初期最常見」的開始樣態。但精神暴力常因不會直接造成可見之身體傷害,而容易被民眾忽略、淡化,錯失及早介入之時間。
常見精神暴力的行為樣態包括「6大徵兆」:
- 監控行動
- 言語貶抑
- 威脅出櫃
- 情緒勒索
- 經濟控制
- 冷漠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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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暴力同性伴侶求助增加
張秀鴛指出,統計有通報的親密關係暴力案件,約佔家庭暴力案件總數中的一半。其中雖被害人性別,8成仍以女性為主,但隨著現代人的人權及性別平等意識提升,發現遭受親密暴力的男性被害人,有增加趨勢,比率從17%增加至22%。
而檢視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年齡,仍以30歲以上為大宗,但未滿30歲之年輕族群求助人數亦逐年增加至20%。此外,比起過去受害人平均會隱忍7~8年才通報的情形有所不同,未滿30歲之年輕族群,多數被害人在家暴發生幾個月~2年內就會通報。
除異性親密關係間的暴力行為,統計還指出,同性伴侶遭受暴力對待後求助的人數增加,且暴力樣態並以肢體暴力(58%)及精神暴力(48%)為主。而同性伴侶遭受親密暴力的實際行為中,以威脅出櫃、要分手就以自殘威脅等最為常見。
張秀鴛呼籲,若民眾本身或知道周遭有人正在遭受親密關係暴力,包括最常見的精神暴力,可用拒絕冷暴力、拒絕監控、不貶抑並尊重受害者,以及即時求助等方法來杜絕,才能避免對個人身心健康帶來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