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麵吃下口 小心大腸桿菌跟下肚
炎炎夏日,涼麵爽口的滋味,令人胃口大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購買涼麵之衛生與安全,針對涼麵店(攤)、便利商店、百貨公司美食街商家進行抽驗。檢驗項目為性狀與衛生標準(包括生菌數、大腸桿菌群最確數、大腸桿菌最確數)、過氧化氫、硼砂,(標準:生菌數為10^5CFU/g以下、大腸桿菌群最確數為10^3MPN/g以下、大腸桿菌最確數為陰性),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後,複檢結果仍有2件衛生標準不符合規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33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15萬元罰鍰。
此次抽驗結果發現,便利商店所販售之涼麵,衛生標準皆符合規定,表示適當的保存方式(冷藏保存於 7℃ 以下)能減緩微生物滋長。而傳統涼麵店(攤)的涼麵常置於室溫下販賣,或是將另外包裝好的醬料包直接放於麵體上,未有防塵防蟲之儲藏環境、盛裝容器污染等疏失,或是用水及食材原料在調理過程中遭受污染,較易造成衛生不符規定。該局表示涼麵(麵條)為主食類,依法不得添加過氧化氫、硼砂等,此次抽驗結果皆未檢出,顯示業者已重視食品安全,惟仍應加強注意衛生條件的改善。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業者應主動加強衛生自主管理,如從業人員、製作或販售場所環境、容器設備、原物料品質衛生等。另外,並呼籲消費者購買涼麵應儘量選購具有信譽的店家及包裝完整的麵食製品,或是儲存於冷藏櫃內的涼麵。涼麵於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如不立即食用,應儘速放入冰箱,避免夏日高溫造成微生物滋長。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該局抽驗結果除適時發布新聞外並公布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歡迎查詢,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政府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 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 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