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無菸害環境 衛生局將加強稽查五大場所

營造無菸害環境 衛生局將加強稽查五大場所

2009/7/18(2022/3/15 19:1更新)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自98年1月11日起施行至今滿半年,經統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受理民眾檢舉之前5大場所類型,依序為: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餐飲店、購物消費場所、計程車及網咖;衛生局自98年7月20日至7月27日將針對上述場所加強重點稽查。

衛生局經彙整分析受理民眾檢舉之案件後發現,前5大場所類型依序為: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32.3﹪)、餐飲店(20.1﹪)、購物消費場所(9.6﹪)、計程車(8.1﹪)及網咖(5.6﹪),以上5類場所占總數之75.7 ﹪;為維護市民健康營造無菸害之健康環境,將加強查緝上列場所。另外,適逢暑假開始,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針對青少年常出入場所及販賣菸品業者(包含連鎖便利商店、檳榔攤及地域性商店等處)進行查緝,衛生局表示亦將販賣菸品業者列為本次稽查重點場所。

衛生局於所接獲的檢舉案件中,發現有蛋糕店業者,因應顧客要求製作並販售菸品形狀之造型蛋糕;或網路賣家於網站上販售印製有菸品照片之T恤等相關商品等情形,衛生局提醒,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上述規定者,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罰新臺幣5萬元,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販賣業者最高可罰新臺幣3,000元。業者於製作各項產品時,務必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範,避免發生觸法受罰之情形。

對於「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如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整合網」(http://subweb.health.gov.tw/Nosmoking)查詢,或撥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付費電話)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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