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汞」化粧品 消費者要當心!!

高「汞」化粧品 消費者要當心!!

2009/10/5(2022/3/15 18:31更新)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留意產品相關資訊,遵守「二不一要」原則:「不購買來源不明產品、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避免使用到含有禁用成分,且危害健康之化粧品。

衛生局並說明,含「重金屬汞」之化粧品於初期使用時,雖有美白效果,但使用後會讓皮膚色素沉著,產生棕、褐色斑點,甚至會伴隨發炎、脫皮等副作用,且會累積在體內,嚴重則導致腎病變及汞中毒等嚴重的健康危害,在國內早於民國72年即經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即便因化粧品製程中之原料或其他等因素(且技術上無法排除),致含自然殘留微量之重金屬汞,其殘留量亦不得超過1ppm;另Chloroacetamide(氯乙醯胺)為防腐劑,行政院衛生署於94年即公告禁止使用於化粧品中,如使用接觸於皮膚,會造成肌膚有刺激、不適的感覺,依據物質安全資料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氯乙醯胺對肺部、生殖系統、上呼吸道均有毒害,長期接觸將對特定器官造成傷害。此兩類含有禁用成分之化粧品已涉屬「妨害衛生之物品」,足以損害人體健康,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條例第27條,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消費大眾,在愛美之餘,也要注意化粧品的品質與衛生安全,購買化粧品時,應慎選來源清楚、標示完整的產品,謹守「二不一要」原則,民眾如有發現以上產品或其他疑似不法之化粧品,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撥打1999熱線以市話費率計費,外縣市民眾撥打02-27208889)轉7105,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以上訊息刊登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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