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榖類貯存要謹慎 以免黃麴毒素產生,導致罹癌
清明節將近,為使消費者能吃得安全又衛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清明應節食品。本次清明食品於傳統市場、大型量販店及潤餅皮專賣店等地點抽驗,不符規定的,若調查屬實,將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第12條及第10條之規定,爰依同法33條處分製造業者3~15萬元罰鍰,並依第29條令其違規產品應予以回收改正或銷毀。
衛生局提醒,長期攝入過量食品添加物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一定損害,食入過量的苯甲酸可能引起流口水、腹瀉、肚痛、心跳加快等症狀,並對肝、腎產生影響,故肝、腎功能不佳者,仍宜減少食入量。去水醋酸可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人造奶油,但動物實驗具致畸胎性,故一般食品皆不准許使用。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為豆製品及麵製品常見之違規添加物,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亦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過多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強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衛生局並強調,消費者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並經常換水,就能將殘留之過氧化氫轉移至水中,達到去除過氧化氫的效果。在選購豆製品、潤餅皮時,應避免選擇過白、過脆或業者宣稱可常溫下保存多時之產品,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特別注意花生等榖類食品之貯存、運輸及販售過程,以防止黃麴毒素的產生,尤其是在炎熱潮濕的夏季。黃麴毒素具肝毒性,長期低劑量食用,則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的發生。衛生局建議民眾及業者注意下列事項,以減少食品受到黃麴毒素之污染:
- 選購穀、豆、乾果類食物時,儘可能選購新鮮(製造日期最近者)、包裝完整的產品,包裝若有破損或食品光澤失常,更忌購買。
- 乾果、穀類、豆類、種子類食品,應以乾燥的密封罐貯存。
- 食物應儘可能貯存在低溫、乾燥處。
- 食物發霉,應立即丟棄。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
臺中市衛生局:(04)2380-1127。
以上稽查結果,可上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或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