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冷暖暖泡湯趣 提供13禁忌要注意

天冷暖暖泡湯趣 提供13禁忌要注意

2011/1/7(2022/3/15 18:45更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於99年10、11月份共抽驗北市游泳池、三溫暖浴池、溫泉浴池。

衛生局希望提供市民衛生、安全又愉快的泡湯體驗,除了加強稽查溫泉場所的水質抽驗、水溫標示之外,另外更加強管理人員之設置、泡澡注意事項公告、現場環境衛生與緊急鈴設置、溫泉浴室的通風檢查及二氧化碳濃度監測等,並要求業者注意溫泉個人浴池通風維護。消費者在享受泡湯時,亦請保持空氣流通,放鬆心情的享受一趟身心靈的溫泉之旅。

使用溫泉之禁忌及注意事項:

  1. 入浴前應先澈底洗淨身體。
  2. 患有心臟病、肺病、高血壓糖尿病及其他循環系統障礙等慢性疾病者,應依照醫師指示入浴。
  3. 入浴前後應適量補充水分。
  4. 入浴應依序足浴、半身浴、全身浴,浸泡高度不宜超過心臟。
  5. 入浴後有任何不適,請即出浴並通知服務人員。
  6. 長途跋涉、疲勞過度或劇烈運動後,宜稍作休息再入浴。
  7. 患有傳染性疾病者禁止入浴。
  8. 女性生理期間禁止入浴。
  9. 禁止攜帶寵物入浴。
  10. 孕婦、行動不便者、老人及兒童,應避免單獨一人入浴。
  11. 酒醉、空腹及飽食後,不宜入浴。
  12. 入浴時間一次不宜超過十五分鐘,總時間不宜超過一小時。
  13. 出浴後不宜直接進入烤箱。

建議市民朋友上衛生局網站查詢,點選網址步驟:http://www.health.gov.tw→資訊公告→營業場所水質檢測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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