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酵醬類食品開封後不宜久放 以免仙人掌桿菌污染
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辦理市售發酵醬類食品專案抽驗計畫,以原料(如米、黃豆等)容易遭受仙人掌桿菌污染的產品為主要抽驗對象,檢驗結果有仙人掌桿菌(B. cereus II)不符規定(標準:產孢性仙人掌桿菌每公克應在100個以下),不合格率為18.2%。
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反映豆腐乳產品有仙人掌桿菌孳生的問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該局至各大超市、賣場等處抽驗發酵醬類食品。衛生局表示,加工食品中測得仙人掌桿菌,雖非必定引起食品中毒,但可作為其衛生狀況不良之指標,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污染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食品中毒原因菌或食品中毒原因微生物名稱表」之規定,食品中產孢性仙人掌桿菌每公克應在100個以下。因此,如產品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產品應予沒入銷毀,並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說明,仙人掌桿菌在環境中分布廣泛,可由細菌本身或由細菌產生之毒素而導致食品中毒,引起之中毒症狀可分為嘔吐型及腹瀉型兩類,主要症狀及潛伏期說明如下:
- 嘔吐型:主要症狀為噁心及嘔吐。嘔吐次數多,少腹瀉;併有頭暈、發燒、四肢無力等;潛伏期為1~5小時。
- 腹瀉型:主要症狀為腹痛及腹瀉。以腸炎的表現為主,嘔吐較少見;潛伏期為8~16小時。
另外,仙人掌桿菌極易經由食品製造人員之不良操作或不良衛生習慣而污染食品,該菌會產生耐熱孢子,可在煮沸過後的食物中存活,例如:肉類、醬汁、布丁、湯、飯、馬鈴薯等,在這些已加熱且水分含量較多的食品中,如放置65℃以下、室溫或室溫以上保溫時,易使耐熱孢子發芽增殖而污染食品,值得注意的是,食品被仙人掌桿菌污染後,大多沒有腐敗變質的現象,除了米飯有時稍微發黏,較不爽口之外,大多數食品的外觀都正常。
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食品烹調後儘速食用,如未能馬上食用,應保溫在65℃以上,儲存短期間(2天內)內者,可於5℃以下冷藏庫保存,若超過2天以上者務必冷凍保存,另外食品衛生管理係以預防為重,因此,食品製造業者必須保持良好之操作及衛生習慣,應儘量排除所有可能造成健康危害之因素,以避免污染。
另外,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購買發酵醬類食品時應注意外包裝是否有清楚的標示說明,產品開封後宜儘早食用,不宜久放,如未食用完畢應將瓶蓋蓋緊,並依外包裝標示之保存方式及食用建議存放。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結果除適時發布新聞外並公布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歡迎查詢,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及食品資訊網http://food.fda.gov.tw/FoodNew/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