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難解 醫改會籲建立公平配套

醫療糾紛難解 醫改會籲建立公平配套#醫療糾紛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當民眾遇到醫療糾紛時,有時可能會出現求助無門的情況。而醫改會則跳出來,為民眾發聲,提出四大問題點,呼籲立法院應該優先建立完善的醫療糾紛調處機制,保障民眾處於專業弱勢的合理權益。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指出,醫改會11年來累計接獲近四千件醫糾申訴,多數醫療糾紛背後都代表著辛酸的家庭。但其實每年浮上檯面四百多件的醫療糾紛訴訟,只是冰山一角。據學者楊秀儀推估,一年至少有一萬八千名醫療過失受害者求助無門或不知如何爭取權益,只能獨自承受醫療傷害。然而,醫改會透過針對近一年來醫療傷害申訴民眾之電訪調查,調查到民眾遇到醫療糾紛的問題在「關鍵證據取得難、溝通協商陷阱多、諮詢鑑定沒管道、專業資訊不對等」四大議題上。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表示,醫改會也很憂心醫師動輒受困於刑事訴訟的問題,但是如果民眾遇到醫療糾紛,如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專業知識上本來就不對等。因此,醫改會強烈呼籲,朝野立委為醫療糾紛解套,應該優先為醫療糾紛處理機制立法,提出一套能提供客觀鑑定機制和公平調處補償的辦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醫病的共同困境。

發生醫療糾紛該怎麼辦?記住3步驟

發生醫療糾紛該怎麼辦?記住3步驟#醫療糾紛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民眾如果不幸遇上醫療疏失或糾紛時,除了對病情的焦慮外,另外也想瞭解整個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以討回公道及避免同樣的悲劇再度發生。這時候可以做些什麼?該如何著手處理呢?(圖為醫療糾紛處理管道,醫改會提供)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張雅婷研究員表示,處理醫療爭議有3個步驟,步驟1:瞭解就醫治療過程,保全就醫資料,藉由回想與記錄下整個事件發生時間、過程之外,還可以從病歷上記載的治療與照護過程瞭解,以還原事件發生的整個過程,或是蒐集與保全相關病歷資料,如:複印全本病歷、醫療收據明細、手術檢查同意書、藥袋…等),或將有關地點、位置、當時情況,以及進行醫療的傷口部位等拍照存證。步驟2:釐清整個醫療環節與問題點,一般民眾並不容易能看懂病歷內容,我們建議先將整個醫療過程書面化,並再閱讀病歷資料後,逐條列出疑點,並詢問另位值得信任的醫師來獲取第二意見。許多大醫院以及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諮詢網站 會把相關診斷治療衛教資訊放在網站上,可上網查閱參考或提問。列出可能的醫療疏失與原因,並瞭解相關法律規範。建議與家人討論並提出具體「訴求」內容,如:醫療環節說明、道歉方式、後續照護責任、金錢賠償。步驟3:尋求醫病雙方的溝通管道,現行的醫療糾紛處理管道,可分成院內申訴、衛生局醫糾調處服務、法律訴訟三個管道(如附表)。前兩者不具參與的強制性,且無法判定是非對錯,但可以藉由彼此溝通協調的方式,來達到雙方的共識。據醫改會的調查,部分縣市衛生局的調處服務成功率甚至可以超過5成,所以我們建議可以在相關證據收集齊全後,就考慮提出相關申請。撒冥紙、抬棺等激烈手段或找媒體/民代爆料,不見得能有效處理醫糾,有時還可能違反相關法規或破壞理性溝通的機會。

醫療糾紛發生後 民眾該找誰調解?

醫療糾紛發生後 民眾該找誰調解?#醫療糾紛

看病的時候發生了糾紛後怎麼辦?很多的民眾都不知道,如果看病之後發生了問題,應該要怎麼處理,大部分的民眾會直接找醫院理論,或是找人抗議,但是其實這都不是最好的方法。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衛生局設有醫事審議委員會,如果有任何醫療糾紛,民眾都可以透過這個委員會,調解或是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且根據衛生局的統計,到10月底止共調處43件醫療爭議案,成功率高達56%,節省了巨大的社會成本。(圖片翻攝自新北市衛生局官網)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表示,調處的案件依序以內、外科位居前2名,牙科第3。衛生局呼籲,民眾在就醫過程若感到權益受損,先找衛生局尋求協助就對了。衛生局採單一窗口、專人辦理,方便、公平、理性又不用錢。以往常見整形、美容、開刀及門診醫療爭議,民眾常常以激烈抗爭的自力救濟或以司法途徑爭取權利。但這都是勞民傷財、曠日費時的方式。其實,民眾可以透過衛生局的醫事審議委員會的爭議調處機制,用溝通及協商的方式讓醫病雙方達成和解,以減少訴源,但若要鑑定是否有醫療過失,就必須循司法途徑解決了。新北市衛生局表示,醫療爭議調處是醫事審議委員會的任務之一。當民眾提出爭議調處申請後,衛生局會聘請醫療專業領域委員協助審查,並於調處會議中由法律及醫療背景委員各一人居間協調,以尋求醫病雙方得以和解。去年共召開41件醫療爭議調處會議,成功率46%。今年截至10月底止計43件,成功率高達56%。優活聚焦:有購物癖?徐可君吞公款狂買名牌包!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92&HN_Yr=0&HN_Mon=0再生醫學大突破 發現分化獨特分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91&HN_Yr=0&HN_Mon=0搶先體驗一下!「我是誰?」讓生命靈數告訴你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87&HN_Yr=0&HN_Mon=0

減少醫療糾紛 共創醫病和諧關係

減少醫療糾紛 共創醫病和諧關係#醫療糾紛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時,在行政院衛生署臺中醫院12樓會議室,舉辦「100年度醫療糾紛座談會」,歡迎市民踴躍參與。為使民眾更瞭解醫療糾紛發生原因、救濟途徑,衛生局特別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周道君、中市醫師公會羅倫檭理事長、中市牙醫師公會呂毓修理事長、中市中醫師公會陳立德理事長、中縣醫師公會蔡其洪理事長、中縣牙醫師公會游振渥理事長、中縣中醫師公會陳憲法理事長、中市醫事法學會張右人理事、榮譽理事長林義龍醫師等。透過座談會,要與民眾及各醫療院所分享醫療糾紛調解、醫療糾紛仲裁及醫學保險等相關議題,期盼藉由本次座談會交流分享,讓病患與醫師間能有更多的同理心,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減少醫療糾紛發生。

醫訊/發生醫糾怎麼辦? 專家解答

醫訊/發生醫糾怎麼辦? 專家解答#醫療糾紛

為使民眾更瞭解醫療糾紛發生之原因及救濟途徑,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及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中醫師公會、醫事法學會等專家代表,透過座談會與民眾及各醫療院所分享醫療糾紛調解、醫療糾紛仲裁及醫學保險等相關議題。座談會將於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時,在行政院衛生署臺中醫院12樓會議室舉行,期盼藉由本次座談會交流分享,讓病患與醫師間能有更多的同理心,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減少醫療糾紛發生,並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活動訊息由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提升緊急救護品質 救護車督導考核為民把關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676&HN_Yr=0&HN_Mon=0發現過動小孩症狀 學校老師是重要關鍵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671&HN_Yr=0&HN_Mon=0高油脂高熱量 非酒精性脂肪肝常見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651&HN_Yr=0&HN_Mon=0

醫療糾紛不再困擾醫師 總統:明年試辦行政救濟

醫療糾紛不再困擾醫師 總統:明年試辦行政救濟#醫療糾紛

昨天(13)馬英九總統出席台中縣100年醫師節慶祝大會時表示,針對醫界人士不斷地反映,醫師常因業務過失,而被病患或家屬告上法院,並且是刑事訴訟,讓醫師成為「犯罪率」最高的職業,同時台灣醫師也是全世界定罪率最高的國家,因此,馬英九總統表示,目前行政團隊已經針對這樣的問題,進行相關的處理與配套,甚至會修訂相關的法令,來保障醫師的權力與生存。馬英九總統表示,醫學並不是神,可以讓人百分之百痊癒,醫師也不是神,可以準確地知道你得到什麼樣的疾病,有太多的風險與因素會影響醫師看診,所以有些在法律上的規定並沒有那麼清楚,日後將會修法補強,至於現階段能補救的,就是利用行政部門的介入,替醫師分擔損失與風險,讓醫師能夠安心地看診,這樣對於醫師、政府與病患,都會是三贏的狀態。除了醫師之外,馬總統也指出,護士在醫院常常也是過勞工作的一群人,所以造成很多護士雖然考上執照,卻不願意從事相關工作,因此馬總統希望在未來可以將目前護士一個人要照護4床病人,提高到一個護士只要照顧3床病人,降低他們的工作量,讓護士可以在一個有尊嚴的情況下工作,來完成救人的任務。神智不清拿牙刷梳頭? 原來是「水腦症」作怪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398是血管運動型鼻炎或過敏性鼻炎? 好難分啊!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434坐骨神經痛怎麼辦? 試試硬脊膜上藥物注射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399

影音/醫美醫療糾紛 三年來增加兩倍多

影音/醫美醫療糾紛 三年來增加兩倍多#醫療糾紛

為了愛美,莊小姐到醫美診所做雷射除毛,沒想到四個月後,她腿上的手術燒傷疤痕還在,而且還像魚鱗一樣爬滿整條腿,讓她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其實類似這樣的醫療糾紛,這幾年有增加趨勢。根據醫改會統計,去年接獲近五百件民眾投訴案件中,以外科手術、用藥問題,以及醫美植牙糾紛,佔了前三名,雖然醫美植牙比例佔一成五,但卻是近三年來,醫療糾紛成長速度最快,增加了兩倍之多。衛生署表示,今年下半年就會訂出安全作業指引,針對醫美診所內部的麻醉藥物使用,手術前必須充分告知患者,以及醫療場所的感染管控等措施訂出規範,從明年開始進行評鑑,也會建立合格認證標章,希望藉此減少醫療糾紛。(新聞內容由 公視晚間新聞 提供)年輕男子「枕葉梗塞中風」 頭痛、視力模糊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912&HN_Yr=0&HN_Mon=0防範腦中風 注意飲食、服藥、量血壓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890&HN_Yr=0&HN_Mon=0頭部固定精子 引發頂體反應有較好授精能力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928&HN_Yr=0&HN_Mon=0

癌症末期病情告知的原則(上)

癌症末期病情告知的原則(上)#醫療糾紛

文/胡文郁 台灣大學護理學系所副教授暨台大醫院護理部副主任 臨床實務上,華人社會文化忌諱談論與「死亡」相關的議題,加上華人重視「家庭或家族」觀念,台灣多數家屬常強烈要求要隱瞞或部分告知病情,通常醫師會依家屬的意見,來決定是否告知病人,致使病人不了解死之將至;末期病人常在醫護人員或家屬「持續評估與等待告知機會」的過程中,因病況急遽變化,意識不清而喪失「生命自主」的機會,造成病人未能有機會參與末期醫療決策。傳達壞消息給病人或家屬是末期醫療照顧相當困難責任之一,需要不斷練習的重要課題。臨床實務上,醫護人員礙於告知溝通技巧的不熟練,擔心發生醫療糾紛,不願意主動告知癌末病人病情,「醫師、病人與家屬」的互動形式,大致可歸納出「坦誠公開、相互偽裝以及懷疑封閉」三種末期病情告知的認知與溝通型態,後二者容易讓病人產生猜測病情的「不確定感」或「焦慮感」,甚至抱著虛假的希望,無法做好死亡準備,甚至產生「無法交代後事或完成心願」的遺憾。末期病情告知的重要台灣已於2000年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率先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施行自然死法案(Natural Death Act)的國家,也是台灣在推展生命末期照護及尊重個人「生命自主權」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其立法精神為「期使醫護人員能協助末期病人,有機會自主性地選擇符合自己想法與意願的末期醫療照顧」。且條例中有明確指出「醫生為末期病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時,應將治療方針告知病人或家屬,但當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時,應告知主治醫師有告知末期病情的責任與義務」。故醫療人員應盡量尊重病人對生活品質與生命存活期的價值觀、喜好與期望,讓病人有機會在有行為決定能力的情況下,及早進行思考或決定其期望的末期生活與醫療方式,並讓醫療代理人也能瞭解其意願。家人之間也能有機會與病人一起討論病人生命末期的相關醫療事項、及早進行死亡準備並完成心願與安排後事,讓病人獲得尊嚴死亡且達善終。末期病情告知的原則與策略「讓末期病人了解末期病情」實為落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簽署ADs意願書,以選擇符合自己意願的末期醫療照顧模式之重要關鍵。所謂「告知(disclosure)」是指將事情公開化或讓對方知道,告知的內容包含:「誰告知(who)、何時告知(when)、告知誰(whom)、如何告知(how)以及告知什麼(what)」等。要向病人告知癌末病情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末期病情告知的簡要四原則(ACTs)如下:告知前的評估與準備 ( Assessment and preparation ) 與家屬進行溝通(Communication with family)告知過程的方式與內容 ( Truth-telling process)告知後的支持與追蹤(Support and follow up)詳細內容,請見行政院衛生署發行之醫療人員「癌末病情真相告知參考指引」與家屬與病人的指導單張,網址:http://health99.doh.gov.tw/EducZone/edu_detail.aspx?CatId=21568。想了解更多相關訊息,請上「台灣癌症基金會」:http://www.canceraway.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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