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癮已經變成21世紀最嚴重的身心障礙與社會問題。衛生署與法務部依序於民國87年公布「毒品危害防治條例」、88年「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制訂執行了各項相關法令,明訂非法使用第一二級毒品為犯罪行為,經尿液檢驗確定後最高可以處五年和三年的有期徒刑。但也明訂「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請求治療者,醫療機構免將其送法院或檢查機關,而且治療中經查獲一次者,應不起訴處分或為不負審理裁定 』。這樣等於宣告了政府網開一面,鼓勵海洛因成癮者正面尋求治療,重新尋求健康人生的機會,而非只是消極的由檢調單位依法防堵制裁而已。為恭紀念醫院精神科醫師 楊延壽指出,藥物成癮其實有其複雜的生理與心理因素,想要靠一己之力來戒毒幾乎很難成功,它也是一種病,需要醫療專業的協助。吸毒者在採取戒毒行動前應該尋求正確的管道求知,千萬不要道聽途說而延誤了戒治的好時機。最好能將吸毒原因、吸毒情形、身體狀況及遭遇哪些困難等坦白的告訴父母、師長或專業人士。只有親情的溫暖、師長的關心、專業人士的協助治療,加上彼此的坦承溝通,勇於面對,才有可能戒毒成功。政府於去年起通過引進美沙酮替代療法,大大的提高了戒毒成功的機會。美沙酮的藥理機轉主要是作用在中樞神經系統的鴉片類接受器,它可以產生腦啡呔來活化腦部接受器,具有止痛和鎮咳的作用;加上性質為高脂溶性,因此可以停留在人體內長達25小時:它的戒斷症狀與嗎啡相似,但是發生比較慢也比較緩和。美沙酮替代療法已經在世界各國長期研究及實施多年,證實只要切實遵守醫囑服用,其實是安全性相當高的藥物。患者於接受維持性治療下,不但可以照常工作,維持穩定的生活作息,而且醫療費用低;相較於沈溺於昂貴毒品的巨大花費與面臨家庭崩解的巨大壓力,美沙酮替代療法不啻是成癮者重生的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