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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報關不實 遭重罰3000萬

南僑報關不實 遭重罰3000萬#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昨(16)日指出,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5日所公布,南僑化工在102年自澳洲進口牛油12批(2,317.59公噸)、自菲律賓進口椰子油34批(4,070.97公噸)及棕櫚核仁油3批(101.19公噸),共計49批,其中有30批以工業用途報關進口,未依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辦理食品輸入查驗登記,衛生局依法處分,重罰南僑化工3,000萬元罰鍰。衛生局查察南僑化工共有49批進口油脂,牛油12批,有5批以工業用報關;椰子油34批,有22批以工業用報關;棕櫚核仁油3批則皆以工業用報關,上述油品加工製成123項食品。為盡速釐清食用安全性和避免民眾恐慌,衛生局指出,針對南僑以工業用途報驗進口油脂,比對發現牛油有出口國澳洲「精煉後可供人類食用」的原廠牛隻健康證明,及雙方合約指定食用品項證明及澳洲駐臺北辦事處官方說明。另椰子油及棕櫚核仁油,南僑也出具菲律賓植物檢疫產業局「精煉後可供人類食用」的官方證明。 

乳品果汁7/1新規定 標示違規最高罰4百萬

乳品果汁7/1新規定 標示違規最高罰4百萬#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你知道嗎?自7月1日起「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有新規範 ,若是未依規定標示,最高300萬元罰鍰;如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等,最高可罰到400萬元,並限期回收改正,否則沒入銷毀。保久乳、蔬果汁含量全都露南投縣衛生局指出,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含10%以上的果蔬汁產品,必須強制標示原汁含有率;10%以下者可清楚標示原汁含有率或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至於一滴蔬果汁都沒加,僅以調味劑、食品添加物調配出果蔬風味的飲料,沒有蔬果汁的汽水、紅茶等,將得改名變成「口味」汽水、「風味」紅茶等,即便不叫蔬果汁,若在包裝上有大篇幅蔬果圖暗示有蔬果,只要不含蔬果原汁,也得在包裝上明確標示「無蔬果汁」,以方便消費者選購。 而市售包裝的調味乳、保久調味乳、乳飲品、及保久乳飲品等可直接飲用的液態產品,其乳含量須達50%以上,始可於品名或外包裝標示或宣稱「調味乳」、「保久調味乳」、「乳飲品」、或「保久乳飲品」等字樣。 

藥物化妝品廣告最愛講功效 去年開罰8百萬

藥物化妝品廣告最愛講功效 去年開罰8百萬#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採訪報導)去年藥品、化妝品違規廣告共開罰227件、罰款金額高達869萬5千元。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林冠蓁科長表示,化妝品、藥品宣稱療效不合乎法規,籲請業者小心留意;此外產品之廣告需經過核定才准刊播,若自行上架宣傳,亦有觸法之嫌,不可不慎。新北市去年稽查違規廣告中,化粧品違規廣告205件,在所有違規事件227件中、占90%,而藥物違規廣告則有22件、占10%;其中化妝品違規原因,以未依核定表內容完整刊登者居多,有147件;而藥物則是因未申請廣告核准受罰者居多,佔13件。此外,衛生局統計,化粧品常見的違規廣告詞句,主要為宣稱醫療效能,如促進消炎、退紅腫、促進淋巴排毒、幫助傷口癒合等;其次以誇大產品性能,如再生修復、活化細胞、導入肌膚底層、或宣稱美白等,前述都已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可罰5萬元以下罰鍰。藥物違規詞句方面,主要以改善皮膚功能居多,如皮膚炎2~3天顯著改善、肌膚緊實拉提、減少疤痕、加速癒合等;其次,則是改善腸胃功能,如改善腹瀉、整腸、或宣稱緩解疼痛等,相關詞句皆是藥物許可證未核定的適應症為主,違反《藥事法》規定,可裁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留意詞句 以免觸法衛生局表示,諸如此類的違規廣告層出不窮,去年共開罰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合計869萬5千元罰款,籲請業者不刊播含有療效之廣告,並遵守規定申請廣告核定後,再上架宣傳。

北市搭公車不繫安全帶將開罰遭批錯亂 北市澄清

北市搭公車不繫安全帶將開罰遭批錯亂 北市澄清#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據媒體報導,今日七月一號起,台北市民只要乘坐公車,如坐上特定位置未繫安全帶,將遭罰款新台幣一千五百元,此項新規定一公佈,遭批新規定根本精神錯亂,因為搭乘公車用站的人搖搖晃晃更加危險,坐著的人不繫安全帶卻要遭到罰款,真讓人摸不著頭緒。新規錯亂 北市交通局強調不會那麼快上路這項規定一出,則遭到批評,因此北市交通局強調,此項新規不會那麼快上路,至於哪一天要開始實施,北市府未做出明確回應。另外,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也指出,立法院5月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案,確實規定在營業大客車(包括市區公車)駕駛人或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乘客將處以1500元罰鍰。但是,此項規定卻完全忽略掉站著的人搖搖晃晃只能靠扶手支撐,公車如果緊急剎車,站著得民眾則更容易造成危險。對此,北市公運處強調,修法後的正式實施日期,目前交通部尚未公告,但並非於七月一日實行此規。

商家勿售菸品給未成年 最高罰五萬

商家勿售菸品給未成年 最高罰五萬#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臺北市衛生局將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稽查工作,針對校園周邊之超商、連鎖賣場、檳榔攤、雜貨店等販賣菸品場所,結合相關局處加強拒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之稽查輔導工作,若違規經查獲屬實,將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規定最高裁處5萬元,並在網站公告違規販售菸品業者。據國民健康局「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便利商店與超商43.7%(最高,其次為雜貨店與傳統商店33.0%、檳榔攤12.1%。為降低青少年自商家取得菸品情形,衛生局自98年至102年4月30日止,已結合警察局加強稽查計1萬0,693家次,並開立裁處書178件,罰鍰金額146萬元,分析違規原因多因少年身材魁武、外觀成熟、一時疏忽等。林莉茹處長呼籲,各販賣菸品場所業者應督促從業人員,加強確認購買菸品者年齡,落實遵守販菸三部曲「1.問年齡。2.出示證明。3.未滿18拒賣菸」之販菸步驟,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違法受罰,也應加強人員菸害防制宣導教育及確認顧客年齡之基本標準作業流程訓練,以杜絕青少年取得菸品管道。希望大家共同支持,一起為青少年健康來努力。同時也提醒家長們,平時應多關心及注意子女之交友情形及生活狀況,避免他們染上吸菸惡習,如果發覺子女已有吸菸,也要鼓勵他們及早戒菸,以免影響健康。

開罰誇大違法廣告 民眾切記5不原則

開罰誇大違法廣告 民眾切記5不原則#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打開電視、電台,收看(聽)節目時,總會對某些誇大不實的廣告印象深刻,某些不肖業者甘願冒著違規被處罰的風險,聘請藝人或是自稱是醫藥事人員代言食品、藥品,一則則誇大不實的廣告不斷出現在我們的生活周遭。為了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一直持續監控與裁處誇大不實的食品、藥品違規廣告, 維護民眾健康安全。統計結果顯示,101年1~9月共處分食品、藥品違規廣告案件,共計開立裁處書221件,罰鍰金額新台幣1仟零9萬5仟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請民眾切記不要聽信,且不買這些誇大不實廣告的食品與不法藥品。食品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人體用以維持正常生理功能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並非像藥品一樣,具有特殊的療效。如果業者宣稱某一種食品具有增高、瘦身、減重、壯陽等效果,就是違反食品衛生相關法令規定的行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誇大不實者,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宣稱具醫療效能者,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再一次提醒民眾,對於誇大功效或宣稱具有醫藥效能的食品或廣告,民眾都應提高警覺,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因為食品絕對無法取代正統的醫療行為,民眾如有任何疾病或生理不適時,應儘速就醫,由專業醫師給予正確的診斷和治療,用藥方面也要找藥師,由專業的藥師來提供民眾正確用藥知識與觀念,「藥」有健康的觀念,才有「食」在健康的身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關心你!

排泄物隨意傾倒 破懷環境衛生將開罰

排泄物隨意傾倒 破懷環境衛生將開罰#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日前基隆市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於七堵區產業道路旁水溝有水肥車隨意傾倒人體排泄物,致造成環境汙染及惡臭。環保局接獲檢舉後立即前往查核,針對水肥車業者汙染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環保局呼籲,生活環境不佳對健康也會造成危害,環境品質從你我做起。經查該業者雖有基隆市政府相關工商登記資料(營業項目為廢棄物清除業),只有清運水肥依規須領有清除許可證後,始得清運。這起案件的業者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除了處以罰鍰之外,並要求業者於一個月內備齊相關文件,向環保局提出清除許可證之申請,並依規裝設GPS系統,始得清運。 基隆市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處業者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之罰鍰,並要求業者立即進行改善(將水肥抽出收集並送至合法處理場處理)。基隆市環保局呼籲民眾繼續一同來監督環境衛生,一起來守護我們的生活環境,以防違法業者汙染我們的環境,並造成我們安全及健康上的危害。讓我們一同來守護環境、守護我們美麗的家園。

抽血伺機推銷健檢 衛生局開罰26萬

抽血伺機推銷健檢 衛生局開罰26萬#開罰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板橋晉新醫事檢驗所遭民眾多次檢舉,以抽血篩檢的名義,派員到民宅或公司行號違法推銷健檢且不能退費,經新北市衛生局開單6張共罰26萬元整。新北市衛生局強調,不論是派員外出抽血,或到府衛教宣導及發放檢驗單請民眾到檢驗所抽血的行為,都已涉及不當招攬業務,依醫事檢驗師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衛生局指出,自100年8月起就接獲多起民眾投訴,地點遍及樹林、中和、土城、三峽、汐止及淡水等,指晉新檢驗所人員到其公司或居家推銷肝癌篩檢,並預約於隔日上午抽取血液檢體,但卻伺機推銷高價位的健康檢查項目,民眾在覺得怪異後要求退費卻被檢驗所拒絕,於是向衛生局檢舉。新北衛生局調查發現,該檢驗所人員的手法,都是先以低價誘導民眾簽署檢體採集同意書,第2天馬上就派人上門抽血,並伺機推銷高價位的健康檢查項目,已涉及不當招攬業務。衛生局指出,民眾接受檢驗所到宅抽血服務須承受許多風險。首先,到府抽血的執業人士是否符合醫事人員資格,不得而知,且抽血的檢體在運送途中是否保存良好,也會影響檢驗的品質。衛生局提醒市民若遇到檢驗所或不明人士到府推銷健康檢查,務必加以拒絕,並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舉發,以免受騙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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