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到XX醫學中心就醫,發生藥師交付調劑藥物時,因藥名相似,發生給錯藥的事件。幸運的是此位婦人機警,及時發現該藥名稱、包裝和平常服用的藥物不同,否則發生服錯藥物的後果可不堪設想。此外,衛生局也接到市民反映由醫院帶回的門診藥品,上面的使用者不是自己的烏龍給錯藥案件。市民到醫療院所看門診,於取得藥物之前,先要有醫師的處方,再交由藥師調劑後交付給民眾。藥師是給藥過程中最重要的把關者,不但可協助醫師檢視調劑藥物之間是否會造成不良反應,更需要遵從「三讀」、「五對」原則:「三讀」從藥櫃取藥時一讀拿藥時二讀將藥放回藥櫃再看一次三讀,確認沒有拿錯藥「五對」確認病人對藥物對時間對劑量對途徑對讓正確的藥物交付到正確的用藥者身上,並教導正確的藥物服用方法,否則一旦給錯藥,即可能對服錯藥物者造成重大生命威脅及傷害,嚴重影響病人安全。衛生局提醒民眾,看診後從醫療機構藥局取得藥物時,不忘要自行依「五對」原則,檢查藥袋上註明的使用者姓名、藥物劑型及數量是否相符,長期用藥者,若使用相同藥物,更要與之前的用藥經驗比對,有任何疑問就要立即向藥局洽詢,方能保障自身用藥安全。此外,領藥後亦可至藥物諮詢櫃台,尋求用藥指導,如:針對這次就醫師開立的藥物可能有哪些副作用?發生了該如何因應?該如何保存藥品?日常生活、飲食應特別注意的細節有那些,以及忘記服藥時該怎麼辦等。有鑑於各種醫療異常事件對就醫者的安全威脅,行政院衛生署2003年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簡稱醫策會)規劃建置「臺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aiwan Patient safety Reporting system,TPR)」,以匿名、自願、保密、不究責及共同學習五大宗旨為出發點,推動醫療機構通報機制,期由案例的收集與分析,歸納異常事件之根本原因,找出預防錯誤發生的建議和作法,並經由促進醫療機構間經驗分享與共同學習,營造安全的就醫文化,提升病人安全。根據醫策會資料,截至2009年,全國參與「臺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通報的醫療機構已達447家,通報前三名依序為藥物事件、跌倒事件及管路事件,共占76.8%。以藥物通報事件為例,通報量由2005年的418件,激增為2009年的10,094件,佔該年度總通報件數32,988件的30.6%,通報的異常內容,包含實質的給錯藥物及未造成傷害或跡近錯誤的事件如:藥品漏拿、數量錯誤但並沒有造成損害或損失。而異常事件通報量大幅增加,顯示醫療機構已愈來愈重視所有未造成傷害或實際發生的不良事件,並加以通報。近年來醫療安全推動積極鼓勵民眾參與,協助醫事人員早期且多元的發現錯誤,使醫療體系能從跡近錯誤的異常通報事件中建立預防機制,避免重大傷害事件發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2004年起將「病人安全」納入年度工作重點,成立「醫療安全委員會」,致力推動醫療安全的提升,2010年度經由醫療安全督導考核評選出8家醫學中心、11家區域醫院、2家地區醫院特優機構;另加強宣導與落實病安通報,本年度將異常事件通報納入醫療機構督導考核指標,鼓勵醫院參與「臺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北市已有37家醫院已加入通報行列,佔全市95%,並持續輔導醫療機構加入,建制完善之病人安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