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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執法合作 台美環保署辦稽查訓練

加強執法合作 台美環保署辦稽查訓練#法律

(優活健康網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我國環保署與美國環保署自3月12日起,為期四天,共同舉辦「區域性國家環境執法人員及種子教官訓練」,訓練課程邀請印尼、泰國、菲律賓、越南、新加坡等東南亞國家派員來臺受訓,環保署亦指派該署環境督察人員參與,藉此交流環境執法經驗,並建立未來合作關係。環保署表示,這項課程係「中美環保技術合作協議」合作項目之一,在此協議架構下中美雙方進行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及科技合作已屆滿20年,合作關係非常緊密。環保署指出,近年推動環境執法新策略,對於污染行為採取「深度查核」方式進行稽查,執法人員循著事業內部「資料流、質量流及金錢流」的「三流」軌跡,追查不法事實,已有相當的成果及經驗。同時對於違法案件,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不法利益」,在「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之後,予以加重裁罰不法利得,以去除因違法行為所獲之利益,以展現「有效裁罰、威嚇不法」的決心,這些作為已見成效,環保署將於該項訓練課程中與各國環保人員分享經驗,相信對於東南亞國家在執行環境執法工作上將有很大助益。

政院提交修正案 嚇阻毒品更氾濫

政院提交修正案 嚇阻毒品更氾濫#法律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行政院院會10日通過法務部所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6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K他命氾濫,嚴重戕害國人健康,法務部決定從「製造、運輸、販賣」的源頭加重刑責。本次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6條修正草案,將製造、運輸、販賣第3級毒品(含K他命)的刑責,從現行5年以上提高為7年以上;製造、運輸、販賣第4級毒品者,刑責也從現行3年以上、10年以下,提高為5年以上、12年以下。院長指示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俾儘速完成修法。院長表示目前社會上相當重視吸食K他命是否科以刑責的問題,近來媒體及各界專家學者亦提出許多不同的意見,在藥物學、毒理學、法學各種觀點皆有討論。院長指示相關部會亦應蒐集多方建議以作後續參考及研究,另外也要求內政部在實務上提供意見,請教育部及國防部針對學生及服役軍人加強宣導工作。法務部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民國87年5月20日修正公布施行,迄今4次修正。由於現今第3級、第4級毒品有日益氾濫之趨勢,單純提高罰金刑度已無法遏止此種犯罪類型,為有效嚇阻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之行為,實有提高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罪刑度之必要,爰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4條修正草案,並增列修正第36條條文。

維護國人健康 衛生署修法分類新藥

維護國人健康 衛生署修法分類新藥#法律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鑑於國際醫藥科技之迅速發展,許多藥品陸續研發上市,致使我國現行法對於新藥之定義於實務之適用越顯不足。為鼓勵藥品研發生技等產業發展,強化藥品查驗登記申請之規範,並促進我國與美國、歐盟及日本等醫藥先進國家醫藥法規範之調和,我國實有修訂新藥定義之必要。行政院衛生署爰於101年12月7日公告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條文,酌修新療效複方之定義。行政院衛生署修正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條文,明定新療效新藥係指已核准藥品具有「新適應症、降低副作用、改善療效強度、改善療效時間或改變使用劑量」之新醫療效能者。其中可降低副作用者,如微脂粒(liposome)劑型、長效劑型或奈米藥品等。可改善療效時間者,如原本治療需六個月療程,可縮短為三個月,或為長效劑型,改變治療用藥時間(或間隔)之藥品。預期此項修定有助我國建構與國際接軌之協和化法規環境,以使國人提早使用到國際發展之安全及有效的新藥,並促進我國生技新藥產業發展,增進公共利益與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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