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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前移轉房產,又怕兒孫翻臉棄養⋯理財顧問授「不動產傳承5招」

想提前移轉房產,又怕兒孫翻臉棄養⋯理財顧問授「不動產傳承5招」#法律

「長輩贈與不動產,希望未來讓兒孫免繳遺產稅,但又擔心他們拿到不動產後就賣掉,或者翻臉不孝、棄養⋯」該如何做才對父母、兒孫雙方都有保障?《優活健康網》特選此篇,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王柚鈞在提供諮詢服務過程中,常遇到樂齡族群出現「疼惜兒孫,又希望為自己留後路」這類兩難心態,不動產、遺產規畫等也成為樂齡族群是否安老的重要關鍵。

什麼時候立遺囑最適合?律師揭「最佳時機」:別讓家人需要打官司

什麼時候立遺囑最適合?律師揭「最佳時機」:別讓家人需要打官司#法律

無論年齡財富多寡,不是面臨死亡立遺囑,而是生前就要提前規劃!經手案件超過100件、律師蘇家宏於《此刻,就是立遺囑的最好時刻》一書中,倡導每個人都應及早預立遺囑,並以簡單易懂的故事案例,說明實務上常見的法律糾紛與迷思,授予現代人必學的實用分產觀念與方法。以下為原書摘文:

父母要離婚 孩子該了解的法律觀念

父母要離婚 孩子該了解的法律觀念#法律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離婚,對有孩子的家庭來說,不只是兩個人、兩個家庭的事情,同時處在離婚事件中的孩子,也會深受影響。若孩子已經到了懂事的年紀,讓孩子明白即便爸爸媽媽離婚,只是不同住一起,親子關係依舊不會改變。大家可能會常常聽到離婚的夫妻在爭小孩的「監護權」,但事實上,「監護權」並不是一個法律上所使用的名稱,而且很容易讓很多父母誤以為取得監護權就是我贏了!同時也認為就是對方輸了!事實上,俗稱的「監護權」這個概念,正確法律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強調的是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責任,所以對於父母來說,俗稱監護權的爭取並沒有輸贏問題,而是父母都願意繼續肩負起照顧養育教導小孩的責任,但因為父母無法住在一起,所以必須透過雙方討論或透過法院來決定「誰最適合單獨」或「在無法同住的情況下,如何讓父母一起」繼續肩負起這一個責任。因此,父母因為離婚而無法同住的情況下,首先必須抉擇的是小朋友要與誰同住,若是父母無法協調就是由法院決定,考慮的就是怎麼樣最適合小朋友;決定了同住的人之後,再來就是決定「由誰來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目前實務上有兩種作法,一種是由與孩子同住的一方單獨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另外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但是與孩子同住的人對於小朋友行使的部分權利與義務事項,如:銀行開戶、遷移戶口、辦理護照、醫療決定等等有單獨決定的權利。我還是要再強調,取得對小朋友進行監護的人,取得的不是權利,反而是更重要的責任,比如說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騎車發生車禍時,單獨行使監護的父親或母親就必須同時負擔起法定代理人的連帶賠償責任。但就像我之前說的,父母離婚並不會改變父母與小朋友的關係,所以即便小朋友無法和爸爸或媽媽其中一個人同住,沒有住在一起的爸爸或媽媽還是可以來探視你。最好的狀況當然是希望離婚的父母可以透過商量的方式,讓小朋友能夠繼續與無法同住的爸爸或媽媽保持密切的接觸;但大人常常都很孩子氣或是固執,會因為很多奇怪的原因不想讓小朋友與不同住的另一方接觸,這時候就只能透過法院來決定最基本的探視方案,而除非不同住的另一方有很嚴重的問題,如:吸毒神智不清、家暴慣犯等等,否則法院一定會訂出探視方案,讓小朋友能定期看到不同住的父親或母親。父母離婚對於小朋友來說,最主要的改變就是只能和爸爸或媽媽其中一個同住,其他的生活「理論上」不會發生重大改變。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原因往往出在大人身上,所有的變化,往往是因為離婚的夫或妻找不到如何與另一方共同當小孩的爸爸與媽媽的方法所致。因此,離婚的父母或許仍然對於前夫或前妻有很多不滿、抱怨、怒氣甚至恨意,但不管是否可以讓你們的婚姻關係好好的告一段落,都請開始學習繼續和對方一起當小孩的爸爸與媽媽,讓小朋友能繼續同時享有爸爸與媽媽的愛,不因為你們離婚而改變。★從小就該了解的法律觀念監護權這實際上並不是一個法律名詞,在概念上,正確法律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監護權的爭取並沒有輸贏問題。目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同住的一方單獨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另外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同住的人對於行使小朋友的部分權利與義務事項,如:銀行開戶、遷移戶口、辦理護照、醫療決定等等有單獨決定的權利。★爸爸媽媽可以怎麼做……決定離婚時,請和孩子討論日後如何與非同住的父母繼續保持聯繫,不要因為大人間的不和諧,影響了孩子與父母的相處。父母本身也要先適當地穩定情緒,再與孩子討論,可以讓孩子的心情能夠平穩一些,若有餘裕也留點時間聽聽孩子的心情和想法。當然,除非其中一方有嚴重的問題,諸如家暴、吸毒等等問題,為了保護孩子,也就不必再討論要跟著誰了。★給是學生的你如果身邊有同學正在經歷父母離婚,請多多安慰陪伴,也許可以和他分享這篇文章以及以下的幾個重點。如果自己的爸媽正在辦理離婚,也可以寫下你的心情或想法,抒發一下。爸爸媽媽離婚不是孩子的錯誤,是大人之間的協議。 父母離婚的過程中,有任何心情或是情緒需要抒發,可以找朋友傾訴。 即便不住在一起,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不會改變。 如果希望可以和不同住的爸爸或媽媽見面,也可以適當表達自己的想法。爸爸媽媽對子女的愛,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本文摘自/7歲開始打造法律素養:父母與老師都需要的法律教養書/四塊玉文創)

扯!拿威而鋼治療陰莖短小 不肖業者送辦

扯!拿威而鋼治療陰莖短小 不肖業者送辦#法律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抽驗網路宣稱壯陽、減肥或豐胸產品,41件中有4件摻有威而鋼、1件被驗出減肥藥與瀉藥成分,其中壯陽產品除含違規成分外,還宣稱能夠治療陰莖短小,更誇張的是,威而鋼與心血管疾病用藥一起服用會有生命危險,然而不法業者卻宣稱「高血壓、糖尿病及酒後皆可服用」,完全不顧消費者健康,甚至危及性命,已由新北市食安聯合查緝小組追辦刑責。檢出威而鋼、減肥要等 恐增心血管風險衛生局此次共檢驗214項西藥成分,在「one night love(鱷魚精)」、「鯊魚精」、「澳袋睪丸酮」及「德國黑倍」等4件檢出威而鋼,另有1件「4C鑽石豐胸」產品則檢出2種西藥成分,其中一項為減肥藥諾美婷的主成分-西布曲明,另一成分為酚酞,均屬擅自輸入之不法產品。衛生局表示,威而鋼是醫師處方用藥,雖然可治療陽萎,但需避免與心血管疾病用藥一同服用,否則可能造成低血壓、中風或猝死等危險。另「西布曲明」為諾美婷的主成分,可抑制食欲,但可能導致血壓升高、心悸、頭昏、頭痛等副作用,或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衛服部已於民國99年廢除許可證。酚酞屬於緩瀉劑,可用於內視鏡檢查前排空腸胃,衛服部也曾對其進行安全療效再評估,並於96年廢止許可證。採個人化治療 勿使用來源不明藥物陽痿是男性最常見的性功能障礙之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泌尿科周政緯醫師表示,抽菸、酗酒、肥胖、心血管疾病甚至是壓力、心理健康等都是可能的危險因子,須經由醫師評估與檢查後,再給予個人化的治療,然而坊間壯陽藥物或食材多半未經研究評估其副作用及療效,甚至違法添加西藥成分且劑量不明,易導致與原先使用的藥物產生嚴重的交互作用而影響健康。亞東醫院營養師蔡淑敏則呼籲,減重無捷徑,要適度運動及修正不良的飲食生活習慣,。若採用單一食物減肥法,容易使人體無法獲得足夠的營養素,倘輕信宣稱能控制體重的產品,可能有腹瀉腹痛、滲油便等副作用,易危害健康。

過動症不治療 長大後恐易踩法律紅線

過動症不治療 長大後恐易踩法律紅線#法律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陳思綺/採訪報導)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簡稱ADHD)的兒童在管教上對家長來說是一大難題,對小朋友的人際互動更是一項考驗,師長們把這樣的孩童當成好動或是難教的小孩,在面對他們時總是傷神又費力,大部分父母對過動症並不十分瞭解的情況下也容易缺乏耐心,醫師表示,建立過動兒的自尊,是教育他們重要的一環。老師、同學的協助 能減少挫折經驗台北榮民總醫院關渡分院身心科劉弘仁醫師表示,ADHD的孩童因為腦部功能缺損,在行為表現上無法如預期,可能會有不注重衛生,容易與同學起衝突等行為產生,此時老師就成了重要的角色,若他能夠瞭解疾病,並給予病童適當的協助,可以幫助孩子更加融入團體生活。為避免ADHD兒童在成長過程中有太多挫折經驗,安排較成熟的孩子在旁帶領他、給予適當的鼓勵等,都能夠幫助他們建立自尊,藉由老師的觀察,適時的分配工作,幫助孩子分組,甚至給予班上小幹部的任務,使其能夠參與團體、認識團體規則,而不是把孩子貼上標籤、減少和團體互動的機會。小時候過動症 長大後進出法院機率高ADHD的兒童,通常成績較差、學歷不高,容易低自尊,進而從其他管道獲得成就感,這樣的小孩,在青少年期會出現情緒較為憂鬱、焦慮、學習障礙的狀況,到了成年期,更容易有觸犯法律、藥物濫用、酗酒等行為,因此成為法院常客,曾有研究指出,這樣的人在駕駛交通工具方面較容易出車禍,更有ADHD患者長大後成為憂鬱症、焦慮症病患。閱讀正確資訊來源 過動、時常不專心應就醫劉弘仁醫師說,網路上有太多不正確的資訊,導致目前仍有許多家長因為害怕小朋友被貼上壞孩子的標籤,而不願意帶孩子就醫,他呼籲民眾,務必讀來源正確的資訊,例如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的文章,就是大家可以參考的指標,當發覺孩子有過動、衝動情形,或是學校老師經常反映上課不專心等狀況,就應帶至身心科做進一步的檢查。

色狼好運?美國麻省偷拍女性裙底不違法

色狼好運?美國麻省偷拍女性裙底不違法#法律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公車、捷運色狼最可惡!趁人潮擁擠伸鹹豬手、或偷拍美眉的裙底風光,總讓人防不勝防,此時法律保護或許是最後一道防線!但美國麻薩諸塞州法律,卻確認為在地鐵偷拍女子裙底,不算違法。一名男子於2010年在地鐵利用手機拍攝多名女子的裙下風光,遭到警方逮捕,但麻省最高法院於週三裁定他並無違法,相關法律專家認為,這代表法律有漏洞,解決辦法就是修法。有穿衣服 偷拍也無罪!麻省法律雖有明令禁止祕密拍攝他人全裸或半裸的照片、影片,但如果對方有穿著衣服,此法就不適用,於是男子獲判無罪;目前麻省法律並無明文規定,來保護穿著整齊的女性隱私權。

如此作法 小心兒少法找上身!

如此作法 小心兒少法找上身!#法律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李玟瑾/綜合報導)幾日前,報載一名15歲的國三少女,2年內陸續和8名未滿16歲的男友偷嘗禁果,少女母親對這8名少年提告性侵,之後再對這8名少年的家長收取和解金,錢得手後便到警局撤告的社會事件,衛福部做出回應。未滿16歲少男女發生自願性行為 同為加、被害身分衛生福利部表示,依據刑法規定,未滿16歲的少男少女發生合意性行為,雙方互為被害與加害身分,均可依法提出告訴;而少女母親疑似利用和解制度向8名少年收取和解金之行為,將請地方主管機關進行瞭解其母親有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相關規定。衛生福利部表示,國人目前對於女性仍存有貞操概念,對於未成年兒童少年所發生的合意性行為,多半仍存有女性才是被害人的觀念,但其實我國法律對於未滿16歲兒童少年性自主權之保護是不分性別的,也就是說,未滿16歲的少男少女發生合意性行為,兩造雙方互為被害與加害身分,均可依法提出告訴。少女母親收取和解金之行為 恐涉變相對價性交易 仍需深入瞭解另外根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規定,性交易是指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少女母親疑似利用和解制度陸續向8名少年收取和解金之行為,或許是另一種變相的對價性交易行為,會請相關主管機關進一步了解,必要時採取依法強制安置或安排少女母親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來確保兒童少年福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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