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酸

抽驗米麵製品 6件不符防腐劑規定

抽驗米麵製品 6件不符防腐劑規定#苯甲酸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近日針對市售米麵製品進行防腐劑抽驗,抽驗42件產品中,有6件不合格,不合格率14%達,此次不合格產品為2件水餃皮、1件餛飩皮、1件麵糰及2件麵條(黃麵、生麵條),其中黃麵檢出過氧化氫,其餘產品檢出含苯甲酸(標準:不得檢出),目前衛生局已通知販賣業者先商品下架停止販售,並針對製造業者進行追蹤查處。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是一種強氧化劑,在食品添加物中屬於殺菌劑,亦有漂白作用,食入高劑量過氧化氫殘留的食物,可能會發生急性腸胃炎的症狀,目前規定在最終產品不得殘留;另苯甲酸為常用的食品防腐劑,但目前未核准水餃皮等米麵製品可使用防腐劑,若長期食入添加高量苯甲酸之食品則會使腸胃及肝功能衰退,嚴重甚至出現中樞神經麻痺、抽筋等情形。衛生局提醒民眾應選購合格的製造廠商生產及完整包裝、標示清楚的米麵加工製品,麵製品只有清香的麵粉味,太白或是有刺鼻味的都不要購買,另外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先用攝氏40度的溫水浸泡40分鐘,倒掉浸泡的水再煮食,或是烹煮時不加蓋,都可讓防腐劑揮發,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同時呼籲業者應注意製造場所環境及製程衛生,減少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共同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屏東縣抽驗素食 2件含防腐劑不合格

屏東縣抽驗素食 2件含防腐劑不合格#苯甲酸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公布101年抽驗市售素食食品之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2件產品。抽驗總類有饅頭、百頁豆腐、麵條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甲醛、硼砂等,本次抽驗32件產品中,共30件合格,有2件檢出苯甲酸,因此不合格,不符規定產品為:1.霧台鄉88俱樂部小吃店的濕麵條驗出苯甲酸4.370 g/kg。2.車城鄉方姓業者的麵條驗出苯甲酸1.970 g/kg。「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難溶於水,過量食入 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不適症狀,若過量添加則影響健康。 而過氧化氫則具有殺菌、漂白之用。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過氧化氫雖是法令規定所許可使用的食品殺菌劑,但因其毒性會造成食用者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造成皮膚刺激,甚至還會導致腸胃道潰瘍、黏膜發炎等危險。由於過氧化氫的沸點高達152℃,即使將食物煮熟煮沸,過氧化氫仍會殘留存在食物中。因此除不能使用在麵粉製品上,更不可以在食品上檢驗出過氧化氫殘留。 本次抽驗不合格產品,除了要求販賣業者立即下架並禁止販售外,製造業者也將依法處以罰鍰。屏東縣衛生局也呼籲製造業者應繼續遵守食品相關法令並做好自主管理,以確保產品品質,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台東抽檢麵製品 3件含防腐劑不合格

台東抽檢麵製品 3件含防腐劑不合格#苯甲酸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台東縣衛生局於4月10、11、12日至本縣傳統市場、麵攤(店)、製麵店及超市抽驗麵製品:油麵、陽春麵、蕎麥麵、拉麵、白饅頭、水餃皮、米台目、板條、米粉共52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硼酸等,檢驗結果;麵製品共49件產品合格,合格率為94%。不合格共3件,其中有板條2件、米台目1件,均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為6%。麵製品及板條屬於主食類,國人之攝食量較高,不可添加防腐劑,不合格產品包括板條2件(販售地點;關山肉圓─關山鎮中華路60號、200哩客家板條─台東縣鹿野鄉瑞源村瑞景路2段8號)另1件米台目(販售地點;新月光冰店-長濱鄉長濱村9鄰87-1號)相關違規產品並飭令販售業者下架銷毀。經查察3件違規案製造商來源均屬外縣市(高雄市)產品已依權責移當地之衛生局處辦。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是一種防腐劑,添加至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長,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食入人體易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反胃或嘔吐,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惟其用量為 0.6g/kg 以下,但不得使用於麵產品。另硼砂(俗稱冰西)是禁止使用,常違規使用於麵製品,食入人體會轉變硼酸,連續攝食在體內蓄積,會妨害消化酵素作用,食慾減退、消化不良、抑制營養素吸收:當食用多量硼酸導致中毒時,則有嘔吐、腹瀉、紅斑、循環系統障害等現象,嚴重時甚至發生休克、死亡。臺東縣衛生局籲請消費者於選購麵製品時應注意下列事項1.選購包裝及標示完整之麵食製品。2.選購散裝麵食製品需注意是否有不良氣味及色澤是否異常。3.麵濕製品是否否低溫保存販售。並籲請縣產品販賣廠商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或自主衛生管理檢驗,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

屏東縣抽驗素食食品 2件苯甲酸超量

屏東縣抽驗素食食品 2件苯甲酸超量#苯甲酸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公布101年抽驗市售素食食品之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2件產品。抽驗總類有饅頭、百頁豆腐、麵筋、麵條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過氧化氫、甲醛、硼砂等,本次抽驗32件產品中,共30件合格,有2件不合格,皆為苯甲酸超量。「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難溶於水,過量食入 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不適症狀,若過量添加則影響健康。過氧化氫則具有殺菌、漂白之用。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過氧化氫雖是法令規定所許可使用的食品殺菌劑,但因其毒性會造成食用者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造成皮膚刺激,甚至還會導致腸胃道潰瘍、黏膜發炎等危險。由於過氧化氫的沸點高達152℃,即使將食物煮熟煮沸,過氧化氫仍會殘留存在食物中。因此除不能使用在麵粉製品上,更不可以在食品上檢驗出過氧化氫殘留。抽驗不合格產品,除了要求販賣業者立即下架並禁止販售外,製造業者也將依法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衛生局呼籲製造業者應繼續遵守食品相關法令並做好自主管理,販賣業者也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以確保產品品質,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黑心!吃下「苯甲酸」豆干當心傷肝腎

黑心!吃下「苯甲酸」豆干當心傷肝腎#苯甲酸

臺北市衛生局9月起進行市面豆製品(豆腐、豆干、干絲、豆漿等)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及過氧化氫等食品添加物,共計抽驗85件,檢驗結果27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31.8%。以產品類別分析,不合格率依序如下:(一) 豆腐產品不合格率48.6%:37件中檢出18件不合格(13件豆腐/傳統豆腐/板豆腐/凍豆腐、2件嫩豆腐、3件油豆腐),其中17件違規添加苯甲酸、1件違規添加己二烯酸。(二) 豆漿不合格率20%:10件中檢出2件不合格,皆為違規添加苯甲酸。(三) 豆干豆皮類產品不合格率18.9%:37件中檢出7件不合格,其中1件豆干苯甲酸超量、2件豆干及2件干絲殘留過氧化氫、2件干絲苯甲酸超量並殘留過氧化氫。(四) 麵輪1件,符合規定。經追蹤不合格產品來源,7件來源為台北市,16件為外縣市,4件無法交代來源或提不出進貨證明。衛生局將持續追查來源,若調查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第33條第3款規定,處分製造業者3~15萬元罰鍰。未提供產品來源者也將處以3~15萬元罰鍰。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難溶於水,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在9~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以大豆為主原料,經由加工製成的產品,傳統市場販賣的方豆干、豆干丁、豆干絲、豆皮、豆包、素雞等以及經過調味的完整包裝休閒豆干食品),但用量為0.6 g/kg以下,且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包括板豆腐、凍豆腐、臭豆腐及油豆腐等)。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使食品有Q感等用途,一般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豆腐、豆干、干絲、麵腸)等食品,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也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衛生局提醒由於多數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溶於水,消費者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讓防腐劑、過氧化氫釋出,並倒掉浸泡水,多加沖洗;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使防腐劑、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都可減少防腐劑、過氧化氫的殘留。北市衛生局指出,豆干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豆製品(尤其是板豆腐)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火鍋料竟含苯甲酸!吃多恐傷胃又傷肝

火鍋料竟含苯甲酸!吃多恐傷胃又傷肝#苯甲酸

冬天冷颼颼,最適合吃熱呼呼的火鍋,但你吃的火鍋料安全嗎?為維護市民食用火鍋食品的安全,臺北市衛生局於近日前往傳統市場、餐飲店、火鍋店、賣場及超市等進行火鍋料食品抽驗,總計抽驗 45 件產品,檢驗結果 6 件不符規定,其中驗出有凍豆腐添加苯甲酸。本次抽樣45 件產品,包含 15 件米血糕 (豬血糕)、10 件魚肉煉製品、10 件凍豆腐、5 件蒟蒻、5 件沾醬,檢驗項目分別為米血糕 (防腐劑)、魚肉煉製品 (防腐劑、硼砂、過氧化氫)、凍豆腐 (防腐劑、過氧化氫)、蒟蒻 (防腐劑、漂白劑)、沾醬 (防腐劑),6 件不合格產品原因分別為 3 件米血糕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超量、3 件凍豆腐檢出違規添加苯甲酸。北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合格的 6 件火鍋料產品,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 3~15 萬元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可以同法第 35 條處分販售業者 3~15 萬元罰鍰。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 9~15 小時內,會被代謝而從尿中排出,在標準使用範圍內,應不致對人體有害,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而肝功能不佳者,仍宜減少食入量。另己二烯酸則屬於毒性較低的防腐劑,經人體食入後會代謝成二氧化碳及水,但也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需依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使用。衛生局提醒,由於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水浸泡,使其釋出,再將浸泡水丟棄,或烹煮食物時不加蓋,使防腐劑隨水蒸氣揮發,都可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餐飲業者及消費者可依每日所需份量購買來源清楚、低溫保存及當天現做的豆腐放進冷凍庫中冷凍存放,但需注意冷凍時應分層放置、勿堆疊,同時避免產品重覆解凍而影響產品品質。民眾在選購其它火鍋料產品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需冷藏的產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購買後也應置於低溫下保存,以避免產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並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的產品。

你吃的麵「加工過」嗎?

你吃的麵「加工過」嗎?#苯甲酸

麵製品為國人主食,故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中規定不可添加防腐劑。長期攝食過量食品添加物,人體不易排出且容易導致肝腎傷害。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難溶於水,苯甲酸進入人體後,在 9~15 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對肝腎產生影響。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近日至本市傳統市場、批發市場、麵攤 (店)、製麵店、大賣場及超市抽驗散裝及包裝麵製品(陽春麵、油麵、拉麵及水餃皮等)共計抽驗 164 件,發現有3件麵製品為不合格產品。此次檢出違規最嚴重的產品「手工麵」 為例,其中 1 件檢出苯甲酸 1.44g/kg (標準:不得添加),若依據世界衛生組織 2000 年之評估,可接受攝入量上限値 (ADI),每人每天每公斤體重為 5 毫克,以 60 公斤成人計算,每天可接受上限為 300 毫克,如以案內含有超量苯甲酸的手工麵 1.44 g/kg 來估算,只要吃到 208 公克以上,即已超過每日攝取之安全上限。衛生局呼籲製麵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由於麵濕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 (店) 攤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 7℃ 以下,並採 「先進先出」 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衛生局提醒民眾於選購麵製品時,除可認明通過該局衛生優良自主管理 「OK」 標章認證的製麵廠商外,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麵濕製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包裝及標示是否完整 (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有效日期等)、是否有不良氣味及色澤是否異常,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而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清水浸泡 40 分鐘,使其釋出,再將浸泡水丟棄,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   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市民熱線 1999 (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 轉 7077 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民眾亦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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