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藥妝店賣指示用藥 多數藥師未在場
2011/10/14(2022/3/15 18:32更新)
一般綜合維他命和孕婦用的藥品併排陳列,就連店員都搞不清楚,到底哪個是食品,哪個是藥品?新北市消保官13號下午突擊檢查藥妝店,因為有民眾投訴,藥妝店把食品、藥品及化妝品,通通擺在開放式的貨架上,很容易誤導消費者。
而且根據新北市消保官稽查發現,轄區內14家連鎖藥妝店,竟然有12家根本沒有藥師在場,尤其有些指示用藥,像是普拿疼、或治療青春痘的軟膏,依法規定必須要有藥師指導下才可以使用,如果由店員任意販售,民眾服用或使用後出現不良反應,又該誰來負責。
消保官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將食品和藥品分開陳列,而且要有藥師在場,否則將依消保法處2到6萬元罰鍰,至於沒有藥師任意販售部分,也將請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處店員6到30萬元,藥事人員3到15萬元罰鍰。
(新聞內容由 公視晚間新聞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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