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換路燈佔台電便宜?環保署發文澄清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有關媒體本(20)日報導,環保署長沈世宏建議臺灣電力公司應補助全臺各鄉鎮市汰換所有LED路燈,是為了占台電的便宜一文,環保署表示,媒體對部分內容有所誤解,特地發表新聞稿聲明。
環保署說明,目前傳統路燈更換時,如更換為LED燈,將造成地方政府沉重財政負擔,站在扶植國內產業立場,由中央政府補助來推動此事,確是正確作法。但站在加速節能減碳的角度,現階段更好的作法,應該擴大推動節能程度相當的國內製造陶瓷複金屬路燈來進行更換。環保署指出,市面上LED或陶瓷複金屬燈均為技術成熟穩定的節能燈具,但目前燈具市場價格及20年壽命期間相關維護保養費用,LED燈更換費用為陶瓷複金屬燈2倍,後續維護保養費用為3倍。且更換後的LED路燈節省電費仍大幅低低於更換的成本,必須仰仗政府額外的補助,才有人願意更換;更換為陶瓷複金屬燈則不需政府補助,仍然可以省錢。目前LED燈具使用於室內低瓦數照明的技術已相當成熟,但對於使用於戶外的高瓦數LED路燈,仍有上述需克服的價格上困難。
環保署指出,根據現有統計資料,全國公用傳統水銀路燈和高壓鈉燈約有214萬盞,如果全面汰換為高效能陶瓷複金屬燈具,以60%節能率計算,每年約可節省15.438億度電,換算約可以節省一座發電廠的興建成本。同時,每年可節省30億元以上向國外購買發電燃料費用,以燈具壽命20年計算時,將可節省約600億元;未來能源價格攀升時,節省購買能源的費用將更高。
環保署表示,媒體刊載臺灣電力公司應補助全臺各鄉鎮市汰換所有「LED路燈」,其實應為更換成「陶瓷複金屬路燈」;而相關人員指「將臺灣電力公司當應急時提款機」說法,純屬誤解。環保署說明,由於臺灣電力公司係以包燈制半價的虧本方式收取公共路燈的電費,如果主動替地方政府更換路燈後,由上述分析可知,節省發電成本就是幫自己減少虧損。這種作法,既可節能減碳,又有利台電的經營,是多贏結果,並非媒體報導所述,有占台電便宜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