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閱讀/每天15分鐘 注入心靈能量
2014/10/8(2022/3/15 18:33更新)
「我熱愛閱讀,」任職編輯的陶德說。「因為愛書,所以選擇這份職業。在有孩子之前,我每星期讀一到兩本書;閱讀是我最大的興趣,也是最有罪惡感的樂趣。閱讀作家新稿是我的工作;閱讀經典名著是我的享受;分析和欣賞不同作家的文字風格是我最重要的靈感來源。我甚至視它為一種靈修。」
陶德目前是六歲和八歲男孩的爸爸,他感嘆縱情書海的時光一去不返。他說:「自從孩子出世,我就沒打開過一本經典名著。我嘴上不敢承認,但心裡充滿哀怨,小心翼翼地不將負面情緒發洩在孩子身上。可是每當我看到原封不動擺在床頭櫃上的書,就想到自己再也沒有時間做最愛的事了。」
「沒時間」留給自己所愛的事物,是一個值得商榷的觀念。如果我們決定不留時間給自己享受閱讀的樂趣──因為它不重要、因為它「只能」讓人快樂──就等於認為不必浪費時間在自己和心靈平衡上。這種觀念實在很危險,我們不僅可能變得憤世嫉俗,也會成為孩子的負面示範。
「我希望下班後回家陪小孩。」陶德說。當然,他說到做到。可是孩子還小時,他們通常在睡覺;孩子大一點時,他們多半在看影片或沉浸在自己喜好的事物中。所以祕訣是,保持我們的能量,盡可能把握時間,並將時間留給自己。
相對於那些我們「必須」做的事,把時間用在我們「想要」做的事物上,是需要勇氣的,而且可能免不了像嬰兒學步一樣走得搖搖晃晃。
善待自己,從微小的嘗試開始。一天給自己十五分鐘,便足以化焦慮的情緒為正面的力量。趁孩子睡覺時,趕快清洗髒碗盤、處理還沒看的信件或還沒回的電話。我們總是將自己的渴望擺兩旁,朝著想像中的終點線衝刺,催逼自己解決列在清單上的所有事情。
(本文作者/茱莉亞‧卡麥隆, 艾瑪‧萊弗利)
(摘自/向藝術家看齊/大好書屋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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