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緩卻沒發現?家長對兒童發展認知不足

遲緩卻沒發現?家長對兒童發展認知不足

2016/3/27(2022/3/15 17:18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安安的父母工作忙碌,從小由奶奶帶大,小時候會跑會跳也會自己玩玩具,直到上了幼稚園發現課程跟不上、遊戲課及體能課總是慢半拍也做不好,後來越來越沒自信,甚至開始討厭上學,聽了幼稚園老師建議才至復健科做發展評估檢查,職能治療師利用標準化的評估工具為安安施測,發現安安可能是發展遲緩兒童。

每百人就有8個發展遲緩

衛福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陳仕芸職能治療師表示,像安安這樣有發展遲緩障礙的孩子很多,根據國內外的統計每100個學齡前兒童就有6到8名可能是發展遲緩障礙的兒童。

她解釋,兒童隨著年齡增長,所具備的能力會越來越多,相對的生理年齡通常也會有符合的「發展年齡」,例如常聽見的「七坐八爬」,指的意思就是七個月大的嬰兒會發展出坐的能力、而八個月大的嬰兒就會爬了。當實際年齡到了而能力卻未有相對應的發展,可能就是有發展遲緩障礙的問題,以前面例子來說也許就是到了一歲還不能夠肚子貼地爬行。

遺傳、感染導致 3歲前療育佳

陳仕芸說,發展遲緩的原因可能是天生遺傳、感染、早產等,也有可能因為後天環境刺激、教育等因素造成。像安安一樣直到上幼稚園才被老師發現轉介的孩子很多,對孩童的發展能力沒有概念,常是臨床上看到延誤就醫的原因:或許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很會跑來跑去,卻不曉得或許這個年紀已經要會單腳跳好幾下了;也是認為自己的孩子能夠自己將形狀放進正確的凹槽,卻不知道這個年紀可能已經可以拼六片拼圖了。

國內規定的早期療育年齡為6歲以下,最佳的療效期則為3歲以下,家長需要提供孩子適當的環境、足夠的刺激,更要掌握孩子的發展才能及早發現及早介入。簡單的發展量表在寶寶手冊中或網路上都有資訊,當有異常時建議家長儘快帶兒童至醫療院所做進一步評估檢查,及早介入以減少孩童往後生活上發生障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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