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情依附力量 才能真正阻止犯罪
死刑真的無法阻止殺人行為嗎?
但是殺人呢?更不要說無差別殺人了,情況如何呢?根據犯罪學研究,有無死刑制度與殺人事件的發生件數並沒有什麼相關性。廢除死刑的國家,其殺人件數也沒有因此而大幅增加。
神戶酒鬼薔薇事件殺死兩個人的少年,當時才十四歲,所以不會被判死刑。但是中學生的他,以為被逮捕後會被判死刑。即使有這樣的想法也無法阻止他的犯行。不如說,無差別大量殺人犯是因為想被判死刑所以殺人。近代社會能實行的最重刑罰─死刑─都沒有辦法阻止殺人行為的話,怎麼做才能阻止凶惡犯罪者呢?
內心親情羈絆 無法痛下殺手
一九九九年,池袋發生的路上無差別殺人事件,當時二十三歲的青年被逮捕。他的雙親借了很多錢,把還是高中生的他留在家裡,離家出走。他高中退學,依靠當時還是大學生的哥哥,兩個人一起生活。他換過很多職業,也努力過了,最終被絕望感壓垮,想到路上無差別殺人。
他留下「把老子以外的傻子白痴殺了」的紙條,往池袋街頭走去。買了凶器後,他住進膠囊旅館,整整四天在街上遊來晃去。他迷惑了,但不是因為害怕被逮捕。如果不想被判死刑,一開始就不會想大量殺人。他在被逮捕後這麼說:「做這樣的事情會給哥哥添麻煩。」因此猶豫了。
親情依附能阻止犯罪
這件凶惡犯罪說不定有機會避免。結果,他還是在往池袋太陽城的熱鬧路上,一邊喊著「啊!太火大了!殺死你們」,一邊撲襲路人。二○○七年,最高法院審判長判他死刑確定,判決內容寫著:「犯行冷酷、無情、殘忍,被害者們非常無辜......」
犯罪學者赫胥提倡「社會控制理論」,主張一個人不會犯罪,是因為與家人、學校、職場等社會有所牽連。他認為抑制犯罪的社會控制包含「依附」、「奉獻」等。所謂「依附」,是指身邊有所愛的人。池袋路上無差別殺人事件的犯人,也愛著他的哥哥吧,所以才會想到不能給哥哥添麻煩。
曾經是非行少年的人告訴我,他做了很多壞事,某一天被邀去做一件真的會變成犯罪者的事,他的腦海浮現了媽媽的臉。「真的做了的話,媽媽會很難過吧!」當這個想法一出現,面對再怎麼積極的邀約也能拒絕吧。「做這樣的事情會讓父母傷心。」這個想法正是一種社會規範。
(本文節錄/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