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會影響懷孕嗎?需延緩治療嗎?醫建議4方法「搶時間」先備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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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長年佔據女性好發癌症之首,據衛生福利部2019年癌症登記報告統計,44歲以下確診乳癌的年輕患者約17.23%,佔比不低。雖然乳癌的治癒率高,但對於年輕乳癌病患而言,多在正值安排生育規劃時罹癌,需面對癌症治療與生育計畫的兩難。
現代女性晚婚晚生比例高,高齡婦女求子不易,好不容易懷孕了,卻發現罹患乳癌,該怎麼辦?乳癌患者常問:「為了治療,我是不是要把小孩拿掉?我可以先選擇把孩子生下來之後再接受治療嗎?延緩治療是否也會讓病情急速惡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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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罹患乳癌 治療與懷孕無衝突
馬偕紀念醫院乳房醫學中心主任醫師張源清表示,在醫學科技的進展下,懷孕期間的乳癌治療與生育不需要二選一,早期病患原則上建議先手術處理腫瘤,不需要考慮終止懷孕。他舉國際文獻指出,一旦進入第2孕期,也就是滿12週之後,乳癌目前標準的化療方式對胎兒其實是安全的,不需要特別終止懷孕。
若能積極接受並配合應有的手術與化學治療,有孕的乳癌病患存活率,和一般乳癌患者相當;研究也指出,在第2孕期後有接受乳癌化療產下的孩子,除了出生時體重稍輕,但整體健康、生長範圍、心血管功能、認知功能等都沒有差異。在懷孕時罹癌的病患可以等到生產後,再進行抗荷爾蒙藥物、標靶藥物、放射線、免疫療法等治療。
癌症治療前 可考慮4方法生育保存
不只是乳癌,一般癌症患者也可藉由生殖技術,兼顧懷孕和治療。TFC台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表示,癌症治療及生殖醫學技術都在進步,目前利用生殖細胞冷凍保存科技,也可以幫助癌症患者達到生兒育女的需求。
他指出,生育保存已是現今癌症治療的一環,當醫師面對正值育齡(15~49歲)的年輕癌症病患,需先了解患者的生育經驗及未來生育規劃,若有計畫懷孕,擬定治療計畫時就會考慮生育時程,同時轉介癌友接受生殖醫學團隊評估。
癌症治療需要與癌細胞搶時間,為了不耽誤治療,台灣生殖醫學會建議在癌症治療開始之前,評估以下生育保存方案的可行性:
女性癌症患者
- 卵子冷凍保存:只要確認未懷孕的狀態即可進行,透過「隨時啟動」(Random start)的取卵技術,可不須配合受限於月經週期快速取卵,快速爭取時間。過程約需2週,包含:抽血檢測(傳染性疾病、荷爾蒙相關)、 藥物誘導排卵、追蹤濾泡成熟度(透過陰道超音波)、取卵手術、冷凍等保存。
男性癌症患者
- 精子冷凍保存:過程約需2小時,包含抽血檢測、留存精液、冷凍等。
- 顯微睪丸取精手術:約需10~20分鐘,利用睪丸組織切片取得精子,並冷凍保存。適用於無法射精、無精症、無精液症等年輕男性癌症病人。
已婚癌症患者
- 胚胎冷凍保存:因台灣人工生殖法,僅限適用於已婚患者,過程約需2週,精卵在體外受精成為胚胎,再冷凍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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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療程完成後,什麼時候可以準備懷孕呢?胡玉銘表示,在癌症治療結束的5年後,必須先經由原癌症主治醫師同意,確認安全無虞後,即可轉介至不孕症生殖專科,與醫師討論並評估生育計畫。若先前已有品質完好的冷凍生殖細胞,可在解凍後開始接續的試管嬰兒療程。若當初沒有進行生育保存,也不用灰心,依舊能從頭開始嘗試,把握一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