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外遇、媽媽喝酒裝瘋⋯卻死不離婚!Hold住姐:長大後我悟出「2道理」

爸爸外遇、媽媽喝酒裝瘋⋯卻死不離婚!Hold住姐:長大後我悟出「2道理」

2024/2/25
台灣女演員謝依霖(Hold住姐),於2011年參加綜藝節目《大學生了沒》中扮醜搞怪,加上愛賣弄中英文夾雜的跩調風格走紅,被網友封為Hold住姐;2013年起出演電影《小時代》系列電影中的女主角之一。謝依霖於《HOLD不住的才是人生》一書中,分享自己的人生故事,讓讀者散發出自己獨特的光,找到HOLD住自己的力量。以下為原書摘文:

人生最黑暗的時期 

這個故事我沒有在社群媒體上寫過,一來是我覺得太沉重了,二來是我不確定自己準備好了沒有,但這就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時期,最難看卻最真實的樣子,我準備好要說了,希望看書的你也準備好了。

從有記憶以來,我就是站在爸爸這邊的,如果爸媽離婚,最好是跟爸走,我總是覺得我爸跟我才是親生的,我媽是後母。我媽總是毫無理由地亂罵我、揍我,雖然我爸不常在家,相處時光很短但很快樂。雖然我口中總是說著恨不得他快點跟我媽離婚,去找個正常一點的媽媽,但那天真的來了的時候,我的心裡卻破了一個大洞。

國一的時候, 我做了一個夢,夢裡有人告訴我,我爸爸外遇了。我覺得不可能,這件事情絕對不可能發生,我可以接受父母離異,但我很難接受最愛的爸爸,最好最善良的那個爸爸會「背叛」我們,「背叛」這個家。

直到很多很多的證據顯示,對,我媽媽不是無端地整天喝酒發瘋,我爸爸確實外遇了。(雖然他至今還是打死不認帳,看到書可能還會繼續裝死。沒關係,你有裝死的自由,我有寫書的自由。) 我不是一個擅長仇恨的人,這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用到「恨」這個技能(也是最後一次)。我真心實意地祈禱,拜託那個女人出門就被車子撞死,這樣我的生活就可以得到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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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3年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時期,我每天晚上都不敢睡覺,偷偷坐在樓梯間等,聽音辨狀況。只要我爸回家,他們必定大吵架加全武行,我就得在關鍵時刻出來當陽帆,主持《分手擂台》(當然啦,是不好笑那種)。

如果我爸沒回家,我媽就會一個人喝得爛醉,有時候還得去玉里的各個路邊撿屍(畢竟老女屍,路人是不撿的,只能家人自行回收)。更可怕的是她喝得爛醉就算了,還拖著只有3歲的妹妹跑來跑去,我都不知道我妹妹是怎麼活過來的?

看著她覺得她好可憐,但想想覺得自己更可憐,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這輩子要受這種苦,下輩子肯定要好好學投胎,不再這麼魯莽了,我恨透這種生活,但恨不了我爸,恨不了我媽,所以我只能恨透那個女人,只要她死了就沒事了。

其實最讓我痛苦的,是晚上承受這些荒謬的事情,隔天早上還要笑嘻嘻地去學校裝白痴,畢竟你們知道的,我可是班上的「開心果」,開心果就是腦袋空空,整天只愛睡覺的蠢蛋而已。愛睡覺是因為半夜看智障電視,白天才會睡眠不足,這是開心果該有的人設。

如果我說睡眠不足是因為媽媽喝醉,半夜滿大街地去找媽媽,或是因為媽媽心臟病發作,把媽媽扛到急診室急救,那就不好笑了,不是嗎?所以我假裝晚上這些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並不是怕說出口同學就會對我怎樣,只是習慣了大家覺得我可笑的眼光,很難承受變成覺得我可憐的眼光,所以直到高中,這些事情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一個人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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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感情失和,千萬不要太走心

高中考上了花蓮女中,說個做作的話,我真的一點都不想去念。因為如果我不在家,那些失控的場面會變成怎樣?我不敢想像。我跟我媽說,媽媽我真的不想去讀花女,我住外面會擔心你們⋯⋯我媽說:「妳就是去念就對了!我不會怎樣!」 我媽倒是說到做到,那些我擔心的事情真的一次都沒有發生。

欸~所以⋯⋯這一切都是⋯⋯可以控制的?算了,隨便啦,沒事就好,我不想去探究了。奉勸各位深陷這些狀況的人,快跑!不要把你的人生攪進別人的問題中,那是你沒辦法解決的。別自以為救世主,生命自有出口,不要以為沒了你不行,其實事實是,沒了你可能狀況會更好。 高中宿舍裡都是跟我一樣住在偏鄉的同學,高中女生晚上吃完飯後就會聚在一起聊天。

某天學妹告訴我,她發現她爸爸外遇,我心裡很震驚,原來爸爸外遇這件事情可以這樣輕易地說出口,更讓我震驚的是⋯⋯他爸跟我爸外遇的對象是同一位!原來那位小姐是玉里鎮上有名的公務員殺手,專吃有家室的公務員。

記得那天我如釋重負,原來全世界不是只有我老爸一個人外遇呀!聽到別人口中說出自己不敢說的遭遇,感覺真好,我不再是最慘的那個人了。雖然比慘很不健康,但我就是不能抗拒地感到很釋懷。

長大以後發現破碎家庭才是大多數(哈哈還是我同溫層太厚),大部分家庭都有好多問題,大家都說開了才發現自己不是少數。我的家庭真可愛~♪~純潔美滿又安康~♪~這根本是一首幻想歌曲,並不是大家都這樣的。

後來外遇事件不了了之了,但我們家庭的矛盾並沒有因為這個「玉里鎮公務員萬人迷」消失而中止。我悟出了兩件事情:

  • 一段感情通常不是因為第三者破碎,常常是先有問題了才有第三者,先有需求才有供應。
  • 憎恨到最後是在懲罰自己,被你恨的人並感受不到你的恨,反而是恨人的人身心俱疲。

在這個外遇事件中,她並不是唯一有責任的人,我的父母也有自己的責任和過失。但我父母真的有過失嗎?他們對不起的是彼此夫妻的身分,並不是我這個女兒啊!她是一個好媽媽,他是一個好爸爸,之於我,他們已經做得很好了,不是嗎?

我認認真真地分析這個問題,我爸爸很愛我,但他不愛我媽媽,這件事情會影響他成為一個好爸爸嗎?我看著媽媽不快樂,還希望她留在爸爸身邊嗎?我更願意得到一個快樂的媽媽。 所以我很真心地希望,他們可以各自開心,但時至今日⋯⋯他們兩個還是死不離婚。

只能說,愛情真的是沒有道理的。如果你的父母感情失和,千萬不要太走心,因為你用盡全力撮合,他們也不會和好;你苦口婆心勸他們分開,他們死也要在一起。只能用一句話來解釋︰「別人離不離婚,關你屁事。」 

(本文摘自/HOLD不住的才是人生:媽媽、老婆、女兒、女明星,沒一個做得好,卻把自己過得很好!/圓神出版/首圖來源:LINLIN臉書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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