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冰消暑 當心大腸桿菌下肚
2009/7/3(2022/3/15 20:5更新)
夏季來臨,氣溫節節飆升,飲冰品就成了不少民眾的消暑利器,為確保市民飲食安全,臺中市衛生局針對製冰店(廠)、逢甲商圈、一中街及飲料連鎖店等進行食用冰塊及飲冰品重點抽驗,目前如不合格的皆為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過衛生標準。
「食用冰塊檢驗項目為一般衛生標準:生菌數(每公撮中生菌數100以下)及大腸桿菌群(陰性);飲料之檢驗項目為一般衛生標準:生菌數(每公撮中生菌數10,000以下)、大腸桿菌群(每公撮中大腸桿菌群最確數10以下)及大腸桿菌(每公撮中大腸桿菌最確數:陰性)」,臺中市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依同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
同時,呼籲業者應秉持良好衛生規範製作食品,檢視製作過程、盛裝器具及人員衛生...等環節是否符合衛生,以製作安全清涼之飲冰品。臺中市衛生局也呼籲消費者於購買及食用保存飲冰品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一)購買包裝完整的冰品:夏天吃冰最好購買包裝完整的冰品,避免路邊開放式販賣、色彩鮮豔的飲料。
(二)注意商店的環境衛生:購買現場調理的冰品時,要選擇環境乾淨明亮、具有完善的冷藏或冷凍設備的商店購買。
(三)注意食物的保存方式:注意食物之有效期限及保存方式,冷凍食品應保存在-18˚c以下,冷藏溫度應在5˚c以下,以確保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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