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使用油炸油 確實做好餐飲衛生管理

正確使用油炸油 確實做好餐飲衛生管理

2009/7/14(2022/3/15 19:7更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第三波油炸油查驗結果,經全面以酸價試紙測試油炸油,並採樣簡易測試結果大於2.0以上之油炸油樣品,經全面以酸價試紙測試油炸油,並採樣簡易測試結果大於2.0以上之油炸油樣品,經實驗室檢驗確認,檢驗重金屬(鉛、汞、銅、砷)皆是否符合規定,其中5件酸價大於2.0以上不符規定者,將命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31條規定,處分6至30萬元整。

為解決民眾困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除率先全國擴大稽查業別外,更動員實驗室所有量能,對於簡易測試結果酸價大於2.0以上之油炸油樣品,一律進入實驗室檢驗確認,務求毋枉毋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局呼籲所有餐飲業者正確使用油炸油,尤其是長時間油炸食物之餐飲業者,應選用穩定度高之油炸油,在靜置冷卻期間,應有良好之防護措施,以避免油炸油快速氧化。例如:將油炸油置於陰涼乾燥且無日光直射之處、遠離熱源(例如:瓦斯爐、油炸鍋、蒸鍋等)、用畢後立即蓋緊瓶(桶)蓋等,為防止油炸油快速氧化,應隨時把油炸過程產生之懸浮物質或沉澱之油渣予以去除,並應將油炸油以有效方法過濾,以減緩氧化之速度;當油炸油發煙點低於攝氏170度時(即低溫時即已冒煙),油炸油色深且粘漬,泡沫多、大且有顯著異味及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ㄧ以上者,可以確認已劣化至不可使用之程度應全部予以更新,養成「油質劣變時立即換新油」之習慣,確實做好餐飲衛生自主管理。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撥打1999熱線以市話費率計算,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7。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http://food.doh.gov.tw  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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