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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年節食物時 該注意哪些食品標示?

購買年節食物時 該注意哪些食品標示?#食品

過年到了,很多的人都會開始準備送禮,希望能夠挑一個好禮物,讓親朋好友都能夠滿意,但是應該怎麼挑禮物呢?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別提醒民眾,選購年貨的時候一定要記得看標示,並且了解標示當中的意義,才能夠幫自己跟親人,挑到安全又好吃的禮物。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食品標示項目會因為包裝型態不同而有所不同。大致說來,年貨食品依包裝型態,可分為完整包裝類(經拆封後無法恢復原狀者)及散裝類(無完整包裝者)。散裝年貨一定要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販售場所才能夠販賣,並且都要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等項目。此外,如果是選擇完整包裝的年貨食品,也要注意外包裝上是否有標示品名、內容物之名稱、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營養標示等資訊,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地提醒各大賣場及一般販售業應落實自主管理,注意自家販售食品是否符合食品標示之規定,才能保障民眾權益。

陸教授來台發表「湯的威力」 強調熬煮河蜆湯可護肝

陸教授來台發表「湯的威力」 強調熬煮河蜆湯可護肝#食品

喝湯進補是中國人認為補身體的傳統觀念,舉凡薑母鴨、人參雞湯等都能強身,這是東方人深信不疑的,甚至在中國大陸更有人煮鯽魚湯來治療產婦乳水不足,而在台灣、日本、福建等地區很多人也認為蜆湯、蜆精有護肝功用,昨天晚上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有一場「2011國際食品保健因子大會」(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Food Factors, 2011ICoFF)大會主題為「食品與健康-由保健功效到食品加工」,討論如何藉由飲食降低因生活型態所引發相關疾病風險,這場大會也首次移至日本以外的地方舉辦。(圖片為河蜆)在昨天的國際食品保健因子大會上,廣邀來自各國的食品營養領域學者專家、 保健食品業者、食品配料供應商、政府機關,以及非政府機構代表等500多人出席,其中大陸福州大學生物工程研究所教授饒平凡在大會中發表一篇「湯的威力」研究,他表示喝湯是千百年來人們保持日常健康的最簡單的方法,且無論餐桌上的菜餚為何,通常都會搭配一道以肉類、海鮮或蔬菜熬煮的湯。根據饒平凡教授的研究指出,福州人的河蜆湯是以一斤水對一斤蜆熬煮一小時,接著湯中會形成了60到70奈米的膠束,這些奈米膠束可把胺基酸類的「鳥氨酸」包覆於其中,促進肝細胞生長的效果,同時抑制腎細胞,大陸福州民間相傳河蜆湯有護肝作用,正是因為這些奈米顆粒能將有效成分送達肝臟,不過根據網路媒體說法,國內肝病學者專家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的衛教資料指出,雖然民間傳說蜆精有固肝、壯陽的效用,但要特別注意,因為數百顆文蛤的濃縮萃取物,普林質相當高,可能會帶來痛風、腎疾病等發生,所以千萬不要一味的補充,較建議補充全穀類與堅果類等這類食物。鴨肉很毒恐致皮膚病惡化?薑母鴨能進補嗎?http://www.uho.com.tw/rorw.asp?year=2011&mon=11&id=459冬季養生藥膳 陪您過冬http://www.uho.com.tw/health.asp?aid=13233雞精比雞湯營養嗎?http://www.uho.com.tw/rorw.asp?year=2009&mon=11&id=269

你吃的真的是「全麥」嗎? 市售相關商品過半不合格

你吃的真的是「全麥」嗎? 市售相關商品過半不合格#食品

近幾年掀起的養生飲食風潮,讓全麥商品漸漸受到現代人的喜愛,市面上的全麥產品也愈來愈來多元化,包括吐司、麵包與餅乾等。不過日前董氏基金會針對市售全麥麵包做抽查,發現過半產品的全麥比例都低於30%,與規定的51%相比有段差距。全麥食品由於不僅對身體較為健康,也有輔助減重等許多功效,讓國人近幾年開始會購買全麥麵包、吐司,但董氏基金會日前抽查市面上的商品,多達一半以上的全麥比例僅有10%至30%,而衛生署規定得有超過51%的全麥成分。(抽檢113件,僅有15件達到標準)衛生署的《全穀產品宣稱及標示原則》中,除了規定全麥比例必須達到51%之外,亦得含有原穀物的胚乳、胚芽與麩皮等成分,才可稱做全麥、全穀產品。衛生署也提醒民眾,標準的全麥麵包吃起來會相當有嚼勁、顏色特別深,且切面較為細緻。由於全麥含有相當豐富的維生素E、維生素B群,硒、鐵、葉酸與膳食纖維等營養成分,不但有助預防癌症、糖尿病與心臟病,也能幫助排便順暢。而衛生署日前公布最新的飲食指南中,建議大家多多吃全穀全麥食品,最好當做主食。

果汁純度百分百?辨識方法有撇步!

果汁純度百分百?辨識方法有撇步!#食品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抽查市售宣稱「百分之百天然果汁」飲料產品標示(如下圖),發現上述食品雖以天然果汁為原料,惟其經過濃縮、還原再加水稀釋之加工製程,卻宣稱百分之百天然果汁,易造成消費者誤解其為百分之百的天然現榨果汁。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5年12月15日衛署食字第0950409027號公告規定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依CNS2377「水果及蔬菜汁飲料(已包裝)」國家標準之規定,顯著標示原汁含有率,其規範對象為原汁含有率100%以下之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產品如欲宣稱為果汁或果汁飲料,自應符合CNS2377之定義,且依衛生署公告之規定標示原汁含有率。目前市售宣稱「百分之百」的包裝果汁,其外包裝雖依規定標示「濃縮果汁」及「原汁含有率」,惟標示之字體僅2毫米雖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但消費者實在是很難清楚辨識。為迎合消費者喜好,果汁飲料產品風味眾多且推陳出新快速,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法提供符合規定之包裝食品標示,包含: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廠商資訊、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原產地、濃縮果汁及原汁含有率等項目,作為消費者選購時之參考。民眾在選購包裝果汁(蔬果汁)飲料時,除檢視外包裝是否依規定標示前述項目外,如有宣稱「百分之百天然果汁(或蔬果汁)」,應詳閱成分原料如為天然濃縮果汁,則應加註標示「還原果汁」字樣,如宣稱「非濃縮還原果汁」,則應檢閱成分原料是否為鮮榨水果原汁,作為選購依據。衛生局表示包裝果汁(蔬果汁)飲料產品開封後宜儘早食用,並依外包裝標示之保存方式及食用建議存放,以確保食品安全。考量健康營養之需求,衛生局建議民眾在家自製鮮榨蔬果汁飲品,增加每天蔬果之維生素、礦物質及膳食纖維攝取量,幫助促進身體健康及預防慢性疾病。以上內容如有食品安全衛生相關問題,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撥打1999熱線免付費,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10。民眾亦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http://www.health.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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