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網路爆料夯 遇虐兒案緊急通報更重要

網路爆料夯 遇虐兒案緊急通報更重要#家庭暴力

(優活健康網記者林奐妤/綜合報導)新北市12日晚間曾發生一起家暴案,42歲男子居然因兒子買的肉圓沒有加辣,失控爆打妻兒,引起社會撻伐,14日妻子發聲明指控,丈夫早已經不是第一次施暴。0至6歲受虐比例逐年攀升2019年才剛開始,就發生多起震驚社會的兒童保護案件!6歲以下的孩子較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一直是受虐高峰族群。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0至6歲受虐兒少比例逐年攀升,搶救幼兒免於暴力陰影刻不容緩!根據家扶基金會統計,今年1月份才短短半個月,就有4起兒虐事件透過網路爆料。關懷受虐兒的初衷值得肯定,但爆料過程中可能曝光受虐兒少身份。家扶再次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受虐兒,仍能善用通報系統。上述社會事件中,主要照顧者囿於親職教育知識不足、做出超出合理管教的行為、進而發生憾事。從家扶基金會的經驗來看,這類事件背後常伴隨著兒少保護家庭可能面臨的壓力,包括婚姻失調、家庭關係重大變動、經濟困難、親友鄰里的支持不足、缺乏求助勇氣等,亦即「支持系統薄弱」、「親職知識缺乏」是此類事件背後的結構性成因。施虐因素以「缺乏親職教育」、「情緒不穩定」最多從衛福部2017年兒少保護案件統計可見,「不當管教」比例高佔近一半(47.79%);施虐者排名前5因素依序為「缺乏親職教育」、「情緒不穩定」、「習於體罰或不當管教」、「親密關係失調」及「經濟因素」,這樣的結果與家扶基金會統計近年來所服務的兒少保護家庭服務的資料中施虐者的特質因素相符。當代家庭組成日趨多元,主要照顧者面對多重親職知識與親子教育需求、對應的知識能力與情緒支持卻相對缺乏,倘若再遇上兒少管教、經濟壓力等事件,主要照顧者常因此失控、做出令自己與他人都遺憾的不當行為。不、閉、打、小、孩 理性管教5字訣從此社會事件從網路開始發酵特質來看,網路爆料除了揭發事件的嚴重性,更見傳播效果的影響力。社會大眾願意關懷受虐兒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受虐兒少個資、照片及背景資訊如未經去識別化處理,很可能在爆料過程中曝光其身份,甚至熱心鄉民的人肉搜索可能將重大兒虐及性侵案的保護個案置於風險中。針對近期兒虐事件,家扶基金會近年「不『閉』打小孩」宣導,邀請每位家長面對事件處理都能理性管教,壓力大時要適時求助。透過「不」要生氣,深呼吸10下;「閉」上眼睛,靜心10分鐘;「打」給家扶,求助家扶專線0800-078585;「小」孩抱抱,擁抱孩子10秒鐘;「孩」要大笑,與孩子大笑10聲,來理性因應與管教。家扶呼籲「通報重於爆料」,民眾一旦發現疑似受虐兒,可善用113通報、110報案系統,受理時通報者的身分資訊完全保密,同時也會保護疑似受虐兒的資訊,並於第一時間處理資訊。適時求助,是每一個家庭可以做的,每個人多一分謹慎、多一點關懷,兒童安全才能多一分保障。

家暴隱忍 恐重創兒童身心

家暴隱忍 恐重創兒童身心#家庭暴力

(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24日凌晨屏東縣發生一起27歲兒子弒父的人倫悲劇,據瞭解,犯下殺人案的孩子因長期隱忍父親對母親家暴辱罵,前天晚間深夜難以忍受父親再度辱罵,挺身維護母親反遭拳腳相向後,失手將父親刺死。傳統道德的束縛 委曲求全這樣的悲劇近年時有所聞,3年前彰化縣一位大學生因自小目睹父親酗酒又家暴母親,憤而持刀刺死父親,2年前,高雄市也發生成年的孩子因受不了父親對母親家暴20年,常磨刀恐嚇要殺母親,憤而持刀殺害父親,實務上發現,這樣的家庭往往長期處於暴力風暴下,卻因為傳統道德的束縛、委曲求全的迷思,用隱忍來面對暴力,未曾對外求助。噩夢、失眠 影響兒童腦部發展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雖然外表未有明顯傷痕,但經常性的生活在暴力陰影下,對身心的影響如同滴水穿石般,可能對其造成生理、情緒、行為和關係上的缺失,除了常見的噩夢、失眠和無法專心外,在國內外的研究也發現,目睹暴力所造成的社會心理適應不良,可能會影響兒童的腦部發展,甚至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絕望的念頭。青少年目睹家暴 可能自殘、自傷此外,於青少年時期,目睹家庭暴力的經驗則可能造成各種內在與外顯的行為,甚至可能有自殘、自傷的傾向,然而,在各種負面影響外,研究亦發現,倘若能對目睹家暴的兒童和少年,即時提供正向的支持和相關保護,大部分可以培養出復原力,得以轉變家庭暴力傷害的逆境。聲請保護令 加害人可強制戒酒家庭暴力由於家庭成員關係與發生場域的隱密性,較不易為外界察覺,但長期隱忍,傷害可能會重複發生,傷害孩子的身心,透過聲請民事保護令,更可讓加害人有機會接受強制性的戒酒、戒癮治療或認知輔導教育,民眾若知悉身旁的親友、鄰居、孩子遭受家庭暴力威脅,可以撥打「113保護專線」進行通報或諮詢,及時制止暴力傷害持續擴大。 

幼童腦受損勿大力搖晃 恐成二次傷害

幼童腦受損勿大力搖晃 恐成二次傷害#家庭暴力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駱冠蓉/綜合報導)在成長的過程中,大多數小孩都曾發生過頭部外傷,常見的原因如摔倒,跌落,受虐,交通事故等。在香港,一名2歲女童於家中跌倒昏迷不醒,有人見狀,一時情急曾試著搖醒她,住院兩天後不治。女童入院時醫護人員檢查,雖無發現表面傷痕,但腦部出血,眼及耳也有滲血情況,懷疑曾遭虐待,警方已帶走女童父親協助調查,真正原因仍待釐清。對此,當地醫師表示,人的腦部組織像是豆腐,大腦與頭骨之間有腦脊髓液防震,若大力將幼童不斷搖晃,腦組織不斷來回撞向頭骨,恐造成嚴重傷害。無故嘔吐、注意力變差 恐腦部受損當地醫師進一步解釋,腦部受損是沉默的殺手,不一定會有傷口,但細心觀察仍有症狀,像是幼童表現無故嘔吐、經常哭泣、注意力變差、神智意識不清、傷勢嚴重者甚至會昏迷猝死。目擊意外 急救SOP防再次傷害為了民眾在緊急情況下,救人可以不心慌,根據南投縣消防局網站資料顯示,5招讓你避免幫倒忙。1建立呼吸道的通暢/為預防嘔吐物哽塞到氣管,請將臉側向一邊。2若有外傷給予止血及適當的處置/冷敷撞傷部分並且用紗布或毛巾壓住出血部分。3平躺觀察/不可搖晃頭部及身體。4注意傷患的意識。5儘快送醫處理。

不要愛的「暴暴」 親友支持力量大

不要愛的「暴暴」 親友支持力量大#家庭暴力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顏賽芬/綜合報導)「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暴力、親密關係暴力是許多人難以啟齒的傷痛。現代婦女基金會訪問1000名受訪者,發現48.8%曾遭受親密關係暴力,除了肢體暴力、性暴力之外,還有許多隱而不顯的精神暴力型態。戴佩妮擔任公益大使,推動「好朋友反暴力運動」,盼社會能給予受暴者支持。親密暴力關係普遍 半數選擇隱忍親密關係暴力通常發生在「男女朋友階段」,持續時間大部份都在一年以下,不過也有超過兩成的受訪者曾歷經1年到3年的暴力史,受折磨程度不在話下。親密關係暴力所帶來的傷害不僅限於身體的傷害,肢體暴力與性暴力分別只佔施暴型態的一成五,大部分的受暴者遭受到的是不可見的精神暴力,包括被取笑身材、被限制交友或被限制報告行蹤,以及衝突時摔東西等,都分別有三成以上的受訪者有受暴經驗。雖然親密關係暴力狀況普遍,但由於「家務事」難以對外人啟齒,50%的被害人選擇隱忍,未曾求助。曾向親朋好友尋求協助的受害者不到四成,透過警政、醫療等正式管道求助的更是低於3%。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調查,受暴者會選擇隱忍的原因,可能是對親密關係暴力仍不具危機意識,且多數民眾認為這類問題屬個人「私事」,外人不宜介入。親友不冷漠 愛得更安全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表示,身為旁觀者要表達關心並不難,簡單三步驟便可協助受暴者解決暴力問題。1. 觀察(See something):觀察身邊朋友是否有受暴情形2. 提醒(Say something):若有,可傾聽、安慰受暴者心聲,或提醒加害者不要使用暴力3. 求助(Do something):若情形嚴重,可採取實際行動,到專業機構求助

鼻子癢、打噴嚏是感冒? 別被過敏給騙了!

鼻子癢、打噴嚏是感冒? 別被過敏給騙了!#家庭暴力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您的孩子是否在清晨或是季節變化時容易鼻子癢、打噴嚏、流鼻水,又或是會有陣發性呼吸急促或喘鳴呢?這些症狀看似感冒,但其實潛藏著過敏體質!據統計,小兒過敏疾病與遺傳有相當大的關聯,不論父母是否有無過敏體質,生下過敏寶寶的機率已高達一半,確認孩童過敏原,能相對提高孩子的生活品質。9歲的叡叡,每天清晨起床就得跟鼻子抗戰,不是鼻子癢一直揉、鼻水直流,就是狂打噴嚏,非常不舒服,初期媽媽都以為是感冒沒有完全根治,但確沒有留意到這些症狀是叡叡每天起床的例行公事,其實叡叡有過敏體質,而每天清晨的抗戰是過敏性鼻炎所引發的症狀。豐原醫院小兒科馬志豪主任表示,常見的過敏疾病有氣喘、過敏性鼻炎、異位性皮膚炎等,都和過敏體質有密切關係,不同的過敏也會有不同的症狀表現,如過敏性結膜炎會眼睛癢、紅眼睛;過敏性鼻炎會鼻子癢、打噴嚏、流鼻水,特別是在早晨或季節變化的時候;異位性皮膚炎會有濕疹,特別是在頭、臉、軀幹、四肢關節附近;氣喘,陣發性的呼吸急促或喘鳴等,若家中孩童經常出現以上症狀時,幾乎可以確定就是有過敏體質。氣喘及過敏性鼻炎的患者有50%~70%會併發鼻竇炎,若長期處於發炎狀態,還會加重氣喘的嚴重度,容易造成孩子白天精神不濟、嗜睡,甚至會引響日常生活,造成學習障礙,注意力不集中等。馬志豪主任說,一般感冒通常3~5天即可痊癒,但若為過敏性的流鼻水、打噴嚏或是氣喘的咳嗽則會持續1~2週,且氣喘多為半夜或季節交替冷熱變化才咳,過敏性鼻炎則多為清晨起床較易引起不適,若家中孩童有以上所述的症狀或本身體質敏感者,皆建議透過專業醫師的評估及檢測來確診,找出過敏原才能徹底控制過敏問題,藉以改善孩子身體狀況及生活品質。 

拒絕家庭暴力事件 請善用113專線

拒絕家庭暴力事件 請善用113專線#家庭暴力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間虐待和暴力行為,包含配偶(如前夫妻、同居人、男女朋友)、親子、手足、姻親之間的身體、語言、精神、性虐待、經濟控制、及財物破壞。目前家庭暴力防治法含括對象指:夫妻或前夫妻。現在是或曾經是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在是或曾經是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在是或曾經是四等親以內之旁系血親或姻親。 預防家庭暴力,除了夫妻、同居人、男女朋友、親子、手足間,須有暢通的溝通及必要時求助的管道外,當社區發生暴力時,鄰里、居民間,更應發揮互助模式,拒絕家庭暴力,透過110報警並撥打113專線、到醫院驗傷採證治療,或尋求其他部門,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法律扶助基金會、勵馨基金會等協助。若家庭暴力案件經法院受理保護令聲請,並附加命令加害人執行處遇治療,如:認知輔導教育、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及其他治療等,目的在輔導或治療或矯治加害人之偏差性格、行為、精神等,以利家庭親密關係之重建。若加害人不依約前往指定處接受處遇治療,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規定「違反保護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家庭暴力預防工作,需公部門、私部門與社區居民共同努力。陪同家庭暴力加害人、被害人共同渡過家庭危機期。

如何遏止性侵害犯罪?社區防治網絡無縫接軌

如何遏止性侵害犯罪?社區防治網絡無縫接軌#家庭暴力

如何遏止性侵害犯罪,保障民眾人身安全是最近社會相當關注的焦點。當看到不幸的案件發生時,國人往往同感憤怒,而且質疑在防制性侵害案件上究竟有哪些機制在保護民眾。其實在86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公布實施後,在行政、司法及民間團體的共同關注下,性侵害犯罪的社區防治網在過去10幾年的努力已有一定的防範作法。以臺北市為例,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的統計,自86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實施以來,共接受司法系統轉介631位性侵害加害人,其中假釋個案236名(佔37.40%)、緩刑及緩起訴個案209名(佔33.12%)、有期徒刑或保安處分執行完畢個案146名(佔23.14%)、服刑及服役個案40名(佔6.34%)。衛生局並依法通知及強制要求上述曾因犯妨礙到性自主罪判刑確定的加害人,接受由專業精神醫療團隊提供的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如此處遇的目的在於「協助加害人承擔責任、增進認知、有效控制及管理性偏差想法、態度及行為」,加害人在團體治療中也必須自我揭露,面對自己行為偏差的問題,促使個案重新去經營自己的生活方式,以降低再犯率。依據臺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犯罪處遇協會表示,社會大眾對性侵案件難免感到不安,但從歷年來加害人實際處遇個案來看,其中仍有不同的類型,例如兩小無猜型,係因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而觸犯法律者,此類個案往往本身也是未成年,對兩性關係懵懂好奇,或者是不清楚法律的成年人,未想到自己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會觸法,其處遇的方向就在加強法律知識及兩性教育,經過輔導教育後也很少有個案再犯。衛生局表示目前安排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已有明確的執行程序,但需要仰賴社區的不同網絡互相緊密合作,例如有一部分加害人在出獄後仍行蹤不定或不配合出席,需要透過警察的協尋及協助通知,以過去兩個月為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就協助尋訪及通知個案進行處遇計16次。進入處遇治療中個案,若無正當理由請假或應到未到,經警察機關再次將通知函送達後仍未到,衛生局將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第3項規定辦理,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履行。對於行方不明個案,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作業規定」第7條規定辦理,再函送地檢署觀護人或警察機關協助提供加害人動態及住居所等相關資料,如警察機關將通知送達後仍不履行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則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第3項規定辦理,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履行。施行迄今臺北市計有7位加害人因無故不出席接受處遇而被處以罰鍰。此外,社區防治網絡也透過衛生局每月定期召開1次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小組會議,評估小組委員均由熟稔性侵害犯罪特性之精神科專科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觀護人、檢察官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人員等組成,共同討論及檢視加害人進行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的狀況。經評估為高、中高危險再犯個案,則函送警察局婦幼隊加強治安顧慮人口查察。對於假釋、緩刑或緩起訴處分之加害人為第1項處分後,通知該管地方法院或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撤銷假釋、緩刑或緩起訴。為有效執行無縫接軌,社區防治網絡透過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監獄、地檢署、社政、警政、衛政等單位共同合作,與觀護人及治療師保持密切聯繫,瞭解個案現況,持續監督個案情形,以使民眾對處遇措施更為安心。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