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馮逸華/綜合報導)82歲吳阿嬤來門診時,臉上貼了大大小小的貼布,臉上有3個紅色突起的腫塊,分別位落在鼻樑、臉頰、耳前,而且傷口不斷流出血水。問診後才知道,吳阿嬤年輕時務農,長年長期日曬工作,且年輕時曾過喝多年地下水,數年前臉上開始長出肉芽般大小突起,由於傷口癢曾用手摳除,但近來腫塊越長越大,一碰就大量出血,家人發現不對勁才緊急就醫。皮膚癌常發生於臉部、手部、腳部安南醫院皮膚科醫師羅子焜表示,經理學檢查後,懷疑其臉上腫塊是皮膚癌,因考量病患年紀而採用局部麻醉切除腫瘤,再用特殊縫合方法縫合傷口,以減少術後傷口周邊組織張力;如此一來疤痕會隱藏在臉上的自然分界處,日後恢復也比較美觀。病理結果顯示,臉上腫塊為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所致,已有完全切除乾淨,後續再定期追蹤即可。皮膚癌可分鱗狀細胞癌、基底細胞癌、黑色素癌,台灣最常見的皮膚癌就是基底細胞癌,第2常見為鱗狀細胞癌,第3則是黑色素癌。皮膚癌因表現多變化,早期病灶往往容易忽視其症狀,但若長期未理會恐再惡化。羅子焜指出,導致皮膚癌的原因大多為陽光紫外線曝曬,長期日曬工作者如農夫、工人、外送員等可能成為為高風險群。皮膚曝曬部位都是皮膚癌最常見的發生位置,其中鱗狀細胞癌跟陽光曝曬正相關性更高;黑色素細胞癌則常發生在手部及腳部,故若發現自身手掌及腳掌的新生黑痣有不正常快速長大情況,一定要就醫。此外,羅子焜補充,長期無法癒合的潰瘍傷口,也有可能轉變為鱗狀細胞癌,疤痕組織上的慢性傷口則要注意馬喬林潰瘍(marjolin ulcer)。所以當皮膚原有的痣突然顏色改變或變大、異常流血、發現不明腫塊或出現久不癒合傷口,就要盡速就醫,接受醫師安排的詳細檢查。因最常在太陽下曝曬!小心鼻子佔臉部皮膚癌25%羅子焜進一步解釋,面部皮膚癌有25%發生在鼻部,等於4位面部皮膚癌病患中,就有1位是鼻部皮膚癌,是由於鼻部較突出,易累積較多紫外線暴露。而曾經喝含砷地下水的民眾,比如南部烏腳病流行地區,通常在慢性砷中毒後約10~20年後,皮膚亦會開始慢慢出現多發性皮膚癌症狀。 皮膚癌依侵犯之惡性度和部位深度,決定了日後不同的治療方式。基底細胞癌惡性度低,手術治療成功率很高,預後通常較佳;黑色素細胞癌的惡性度高,故手術切除範圍較大。現行臨床上治療方式有外科手術切除、冷凍療法、電燒刮除、放射療法等,如侵犯之深度較深或已轉移,就需更進一步化療或標靶治療。病患在切除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後,仍應定期複診追蹤、自我檢查皮膚情況並注意護膚,尤其避免曝曬和皮肉損傷,羅子焜建議如:避免正午12點到下午3點強烈日曬時間,戶外工作騎車運動記得用衣服、傘、帽子或防曬係數SPF>50的防曬乳液來隔絕紫外線。羅子焜最後提醒,想預防皮膚癌發生,最重要應經常自我檢查臉部及四肢等,經常曝曬太陽部位的皮膚,並觀察每日情況;若懷疑可能的病灶,請諮詢皮膚專科醫師,才能有效治療,避免一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