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FAP治療主要是以給予減少類澱粉蛋白的累積、減少對神經與器官損傷藥物為主,目前健保給付的對象為第二期患者(需使用輔具等特定條件)。台灣神經罕見疾病學會理事長/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內科劉祐岑醫師表示,FAP病程發展迅速但早期仍不易察覺,過去不論是台大或者是榮總醫院臨床統計都發現,病人大約是在50歲後發病,接著就開始不良於行。 這些病患都是家中支柱,在治療策略上應該要考量在他們可能影響行動時就介入,而不是等到必須使用輔具了才治療,如果能放寬健保給付範圍,相信不僅是在節省社會成本或是醫療資源上都有好處。 從RWD觀察,若提前治療能給病友帶來即時的幫助 劉祐岑醫師指出,臨床試驗中看到FAP新藥的運用在第一期就有很好的效果,但健保是給付FAP第二期病患,同時也是有條件給付,從真實世界數據(Real World Data, RWD)觀察,當病患符合這條件才來用藥時,卻趕不上疾病進程,可能已經有肢體無力症狀卻要拖著病來打針,若是可以提早在第一期早期行動較為方便時就能給付,對病患來說,不僅就醫更為方便,也在疾病的治療上更即時。 最早診斷與治療FAP病患的台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林恭平主治醫師也提到,從1999年台灣開始第一個病患,一直到3年前有臨床實驗新藥進展,這幾年觀察下來都可以發現FAP如果沒有即早治療,病患可能8~10年之間就會從必須坐輪椅到需要他人打理生活一直到離世,病程相當快速。病患往往都是在必須撐起家中經濟支柱的階段發病,一個人垮了等於全家都垮,他也期望健保在能夠放寬的條件之下,如果提早讓病患用藥,不管對家庭對社會都是助益。 未來FAP病友在健保給付範圍上,可透過相關數據評估放寬,減輕經濟負擔 台大醫院神經部趙啟超主治醫師表示,臨床上也會發現FAP病患的病情會在發病後持續快速進展,拖垮的不僅是病患本身的生活,更必須要有年輕或者是另外一半犧牲工作來照顧,如果從讓病患維持一定的生活能力與社會角色來看,在健保給付上或許可以再考量放寬。 台灣神經罕見疾病學會理事長劉祐岑醫師表示,台灣有非常完整的罕病申報制度,所以對於這項罕病的人數是可以預估的,再參考過去這一年的real word data,可以對逐步放寬早期Stage2到Stage1健保給付藥物治療做一個比較精確及合理的預估。 林恭平醫師認為,政府應儘早對罕病進行估算,現有FAP罕病人數應該是國家可以掌控的,站在醫師的角度上,一方面希望能幫助病人,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視健保制度的狀況,但還是希望政府能放寬用藥條件,減輕病友經濟負擔,也能讓新藥進展更往前。 FAP對患者與家人來說都是巨大的打擊,主要是病程發展迅速,且發生在多是家中經濟支柱身上,在短時間內從正常生活到必須他人照顧,正值壯年卻到最後必須臥床,更讓不少家庭陷入困境,也期盼目前新藥的發展能夠幫助到病患與家屬,透過早期治療讓患者重回社會軌道,也減少家中照顧負擔。 " (圖1左至右: 台灣神經罕見疾病學會理事長劉祐岑醫師/台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林恭平主治醫師/台大醫院神經部趙啟超主治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