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

從小喝母乳 避免過敏體質產生

從小喝母乳 避免過敏體質產生#母乳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兒童過敏不斷增加,根據衛生署衛教週報指出,兒童異位性皮膚炎、過敏性鼻炎和氣喘的罹病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衛生署建議,要避免過敏體質,最好從小喝母乳,因母乳中含有許多具有保護特性的物質,如抗體可保護寶寶的腸胃道,而且也可以避免過敏症的發生。在初乳中含有高濃度的免疫球蛋白IgA及溶菌素(lysozyme)等,可增進寶寶免疫力的物質;這種免疫力可以維持到4~6個月大時,使寶寶不易生病。部分過敏體質可能由食物所引起,指的是食物中的某些物質進入體內(通常是蛋白質),被免疫系統當成入侵的病原,發生了免疫反應。當引發過敏體質後,在氣候變化流行性感冒好發的季節,過敏兒容易因感冒的呼吸道感染加上過敏反應,而飽受鼻塞、流鼻水等症狀的困擾。任何食物都可能造成過敏,最常引起兒童消化道過敏的食物包括:牛奶、蛋(蛋白)、乳酪、小麥、魚(貝類)、堅果類(花生)、番茄、柑橘類、酵母和調味料;另外,巧克力和草莓的過敏反應雖然常被談論,但尚未證實。衛生署也建議,避免過敏寶寶產生,應該要避免過早添加含蛋或小麥的副食品、對麩質過敏的人應避免攝取小麥、裸麥、燕麥等穀類、患有氣喘的孩童儘量避免冰冷的食物、此外除了食物之外,環境、陽光、藥物、植物等都是造成過敏的原因,想找出真正的過敏原,必須到醫院去做詳細檢測,萬一具有家族遺傳性過敏體質的嬰兒則建議至少須以母乳餵哺3個月為佳,最後一定要了解自己的過敏原,進而有效避免與過敏原的接觸,將過敏傷害減到最低。(來源:衛生署衛教週報第155期)

醫訊/授乳母親的營養

醫訊/授乳母親的營養#母乳

根據衛生署網站指出,母乳對嬰兒而言是最完美最自然的食物,它可提供嬰兒營養、預防疾病、促進健康,對嬰兒未來身、心發展是有深遠影響。研究顯示,哺乳的嬰兒罹患呼吸道感染、腸胃道感染、中耳炎的機會比較少,日後肥胖、癌症的機會也較小。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嬰幼兒應純母乳哺育六個月,之後再添加適當的副食品並持續哺乳至兩歲;此外,亦鼓勵親自哺乳以增加母子親情。主題:[母乳支持團體] 健康寶寶俏媽咪-授乳母親的營養主持:黃立穎醫師日期:2012/4/21(六)時間:10:30/11:30地點:慈濟醫院台北院區 5樓/人性化待產室

給母嬰完整照護 阮綜合推行母乳哺育

給母嬰完整照護 阮綜合推行母乳哺育#母乳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母嬰親善醫院」是1991年由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所發起的全球運動,目的是藉由十個步驟的執行,創造一個以「母乳哺育」為常規的醫療照顧環境,期望能給予每個寶寶最好的開始!阮綜合醫院婦產科主任吳錦明表示,阮綜合醫院獲得母嬰親善醫院的認證,推行母乳哺育文化,期望能給嬰兒及母親最好的照護。【阮綜合醫院提供下列措施可幫助您成功哺乳】1.提供母乳哺餵政策,並在門診、產房嬰兒室及新生兒中重度病房、產後病房張貼此相關政策之海報。2.母嬰親善團隊,持續接受專業訓練,將協助您哺餵母乳。3.我們會主動說明哺餵母乳的優點,提供充分的資訊及支持,並指導您正確的哺餵母乳。4.產後將立即協助第一次親子皮膚接觸,讓寶寶無時間限制的趴在母親溫暖胸前。5.教您如何擠乳、餵奶及持續奶水分泌的方法,並提供書面資料回家參考。6.除非有特殊需要,母乳是寶寶最全方位的食物。7.全面推行親子同室,並有感染控制政策。8.鼓勵依寶寶需求時就哺餵母乳,不限制哺乳時間及次數。9.人工奶嘴或安撫奶嘴會影響寶寶吸吮型態,更不容易學習吃母乳。10.阮綜合醫院院禁止人工奶粉之推銷。11.推行溫和生產,重視母親的自主權、參與感;增加自信心,有利於產後母乳哺育。12.成立哺餵母乳支持團體及轉介系統,並有24小時諮詢專線。阮綜合醫院推動母乳哺育,並參加國民健康局舉辦之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認證,今年再度通過認證。醫護人員從產前至產後提供產婦全程母乳哺育指導,全面執行產後即刻肌膚接觸,建立親密的親子關係,以及24小時親子同室的哺乳環境,協助產後母親成功的持續哺餵母,推動全面母乳哺育的文化。詳情可上阮綜合醫院網站了解。

哺育母乳好處多 奠定孩子健康第一步

哺育母乳好處多 奠定孩子健康第一步#母乳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現代社會受少子化影響,因為生的少,所以希望孩子會更好,由於現今社會環境變遷,整體生育率逐年下降,因此父母親對於寶貝健康更是呵護備至,深怕寶貝輸在起跑點上;因此,許多媽媽會選擇哺育母乳。因為母乳是嬰兒最佳食品,具有許多好處,可提供適當的營養、增強嬰兒身體抵抗力、降低過敏情形、滿足其吸吮本能及顧及心理發展、並培養良好親子關係;對媽媽而言亦有降低疾病發生率,如卵巢癌、乳癌及骨質疏鬆及促進產後身材恢復等優點。基隆市衛生局表示,目前有行政院衛生署基隆醫院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2家通過母嬰親善醫院認證,除有專業團隊提供優質服務協助新手媽媽解決哺乳問題外,另也提供乾淨、安全的母嬰同室環境,讓剛生產的新手媽媽可以放心哺餵母乳,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為提倡並鼓勵母乳哺育,基隆市各區已成立社區母乳哺育支持網絡,其中包含8個母乳支持團體:各區衛生所;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提供孕產婦母乳諮詢服務,每月針對不同主題提供哺乳經驗分享與討論。讓準媽媽們可以在懷孕期間就先做好母乳哺育的準備,如因工作或其他因素無法參與聚會,也設有母乳諮詢專線可提供諮詢服務,讓準媽媽們更無後顧之憂。

鼓勵母乳哺育 高市建169處哺乳室

鼓勵母乳哺育 高市建169處哺乳室#母乳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推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乳的權力及哺育母乳的婦女無障礙哺乳環境,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已輔導本市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高鐵站、美麗島捷運站、高雄國際航空站、高雄火車站及百貨公司、大賣場等完成設置169處哺集乳室,以提供媽媽和寶寶便利、舒適且自在不受干擾的哺育環境。(圖片翻攝自國民健康局母乳哺育網站的衛教單張。)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100年調查顯示,高雄市產後一個月哺餵母乳的比率已提升至61%。由於母乳含有最適合初生嬰兒成長所需要的營養,是人工奶粉無法取代的珍貴食物,哺餵母乳是提供嬰兒健康,生長及發育的獨特餵食方式,對於婦女的健康也有正面重要的影響。衛生局鼓勵媽媽們0-6個月純母乳哺育,讓孩子的健康贏在起跑點。去年許多新人趕搭百年結婚列車,依據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高雄市100年結婚登記對數計1萬8,732對,較99年增加19.62%,繼99年上升之外再現一波結婚熱潮,主要係逢99年(諧音久久)及100年(象徵百年好合)市民結婚意願提高所致;新人成家後,懷孕哺育新生命亦為低靡的出生率帶來一股生生氣息。以今(101)年1、2月本市新生兒出生數4,078名與去(100)年同期相較增加了853名新生寶寶。衛生局希望藉由普及性哺乳室的設置,鼓勵更多的媽媽母乳哺育。

醫訊/母乳哺餵之重要性

醫訊/母乳哺餵之重要性#母乳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許多新手媽媽對於頭一胎要如何哺餵母乳總是感到手忙腳亂,不知所措,甚至有的媽媽被寶寶咬,痛到哇哇叫,雖然知道母乳哺餵比喝奶粉更健康,但是還是有很多問題需要諮詢。為此,林口長庚醫院將舉辦講座「母乳哺餵方法、重要性及常見問題探討」,邀請婦產部柳素真專科護理師主講,她將分享母乳哺餵的方法,及其重要性,回答其常見問題。該單位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活動內容日期時間地點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因此參加本活動前請先洽詢主辦單位再做確認,以免臨時異動或取消,當天請自備喝水容器。名稱:母乳哺餵方法、重要性及常見問題探討時間:102年1月5日(六)上午10:00~中午12:00地點:林口長庚醫院(桃園縣龜山鄉復興街5號)兒童大樓K棟12樓第2簡報室洽詢:03-3281200轉5130社服課 曾文玲小姐

驅趕或干擾哺餵母乳 違者會受罰!

驅趕或干擾哺餵母乳 違者會受罰!#母乳

針對日前媒體報導有母親在公園餵母乳遭員警驅趕,國民健康局指出,「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婦女於公共場所公開哺育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國民健康局已立即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瞭解查辦中。國民健康局指出,政府已經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立法,其主旨就是在保障母親與寶寶公開哺餵母乳的權利。該條例第四條規定, 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者依第八條,處行為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如為該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者,則應瞭解公共場所負責人是否已對從業人員盡相當管理與教導之責,以及無不合理規定,導致對哺乳母親妨礙;如有這些情況,可併處該公共場所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除了保障公開哺乳權,該條例也要求一些較大面積的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應設置哺集乳室,並有明顯標示。全國共有1,524個依法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九條規定,這些場所如果未設置哺集乳室或沒有加以明顯標示,政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以新臺幣6千元到3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法令並規定,設置哺集乳室之要求,於法令施行後有一年緩衝期,將於今年11月24日屆期。全國1,524個依法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目前已有近8成設置完成,2成尚未完成。各縣市將於11月24日緩衝期屆滿之日起,對查獲未符規定者,正式開單要求改善。國民健康局呼籲各場所負責人應建立友善母親與下一代之正確觀念,營造支持母乳哺育的環境,並請社會大眾共同用行動支持母愛與寶寶的健康人權。

離譜!哺乳環境不友善 公園餵乳卻遭員警驅趕

離譜!哺乳環境不友善 公園餵乳卻遭員警驅趕#母乳

媒體報導,有母親在公園哺餵母乳時遭到員警驅趕,對此,國民健康局指出,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婦女於公共場所公開哺育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而國健局也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瞭解查辦中。國民健康局指出,政府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就是為了要保障母親與寶寶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依該條例第四條規定,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除了保障公開哺乳權,該條例也要求一些較大面積之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應設置哺集乳室,並有明顯標示。全國應有1524個依法應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目前已有近8成設置完成,2成尚未完成,各縣市應於24日緩衝期屆滿之日前完成。國民健康局呼籲各場所負責人應建立友善母親與下一代之正確觀念,營造支持母乳哺育的環境,並請社會大眾共同用行動支持母愛與寶寶的健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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