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破皮,指的是角膜最外一層之上皮層刮傷或磨損剝落的情況。原因除了外力刮損外,角膜本身的疾病也是重要的因素。常見的原因是隱形眼鏡配戴不當,則眼角膜上皮會因為長期缺氧而水腫剝落,造成角膜破皮。其它引起角膜破皮的原因有: ‧外力(太粗猛的揉擦),或異物直接傷到眼角膜 ‧眼瞼閉合不全( e.g. 突眼症) ‧乾眼症 ‧電焊或紫外線灼傷 ‧角膜炎或角膜本身疾病。角膜破皮後,外來的病菌可以很容易的侵入角膜之基質層,而引起角膜糜爛、潰瘍,嚴重甚至穿孔、失明。 反覆性角膜糜爛,則是發生在角膜上皮受損(角膜破皮)後,其再生之上皮與基底膜及包氏層的連黏不夠緊密,導致在閉眼休息後一旦張開眼睛,可能會讓癒合不全的角膜受損處再度撕裂開來,而導致角膜破皮的症狀(眼睛刺痛、發紅、怕光、流淚、睜不開眼等)一再反覆出現,同時也讓細菌有可乘之機,而造成角膜的感染、潰爛。另外有些人並沒有外傷的病史,但卻出現反覆性角膜糜爛的症狀,則可能是因為其角膜上皮之基底膜本身就有病變存在,還需更進一步釐清原因。 在治療上,角膜破皮與反復性角膜糜爛的方法相似,在急性期點上抗生素藥膏、藥水,再緊密包紮眼睛至角膜癒合,一般大約兩天內即可癒合。另外,為濕潤乾燥的眼睛或是清洗眼睛表面時,可給予點人工淚液或高張的食鹽水,因為高張濃度的眼用食鹽水,除了有潤滑作用外,還可以減少角膜浮腫(它可以造成滲透壓力差,使水份從角膜上皮脫出),並使角膜上皮與底下的組織能夠黏得更緊密 ,而降低反覆性角膜糜爛之發作。 若這些保守的治療無法抑制反復發作,有時須做前角膜基質層的穿刺,在角膜病變處做許多表淺的穿刺傷口,使得角膜上皮與基質層能夠結疤而緊密黏連,這些穿刺傷口不會留下肉眼可見的疤痕,也不太會影響視力。如果是基底膜本身的病變,則需要將整個病變的角膜上皮去除,讓角膜上皮重新生長(通常需五至七天),但是在這段期間內,眼睛必須每天緊密包紮至角膜上皮完全長好為止,通常可以維持至少一至二年不再發作。 要注意的是,如果確定或懷疑有傷口感染者(戴隱形眼鏡),則不可做眼部的包紮,以免加助細菌的滋長。最新的方法是用準分子雷射來治療有病變的角膜,用於切削看得見的嚴重創傷或角膜表層中影響視力的異物,常見雷射治療性角膜切削術( PTK ) 目前用於治療表面角膜創傷、表面角膜營養不良、復發性角膜糜爛 、 SALZMANN'S 結節、治療成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