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臺北市民死因分類配合衛生署改採WHO第十版,惡性腫瘤蟬連36年榜首,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首度進榜,位居第8名,自殺後退為11名。十大癌症死因肺癌16年連居首位,口腔癌擠入第9名。97年臺北市民死亡人數1萬5,119人,首度突破1萬5千人,平均每34分46秒就有一人死亡;粗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575.7人,較96年增加25.1人、4.6%;如依WHO編布2000年世界人口結構調整計算,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366.2人,較96年增加2.7人、0.74%,較全國標準化死亡率484.3人低24.4%,在全國25縣市中,僅高於金門縣、連江縣,為死亡率第三低的縣市;死亡者平均年齡為72.6歲,較全國高3.3歲。97年採用WHO第十版死因分類,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2.心臟疾病3.腦血管疾病4. 肺炎5. 糖尿病 6. 敗血症7. 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8.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9. 意外事故10. 高血壓性疾病;與96年比較,包含慢性肺阻塞、氣喘、支氣管炎的「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首度進榜,位居第8名,敗血症前進4位為第6名,自殺後退為11名,慢性肝病及肝硬化退為第12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占臺北市總死亡人數的7成6,其中惡性腫瘤與心臟疾病2者即占4成3。依性別觀察,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及腦血管疾病皆占男女十大死因第1至第3名,男性十大死因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首度進入為第6名,慢性肝病及肝硬化退為第12名,其餘死因與96年同,惟順位上略有變動;女性十大死因高血壓性疾病進位為第8名、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首度進入為第9名,意外事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分別退為第11名、12名,其餘死因與96年同,惟順位上亦略有變動。依年齡層觀察, 15-24歲青年主要死因前3項分別為意外事故占31.1%、惡性腫瘤占15.1%及自殺占13.2%;奪去壯年25-44歲生命之主要死因前3項分別為惡性腫瘤占28.6%、自殺占18.0%及心臟疾病占11.0%;45-64歲中年前3項主要死因則為惡性腫瘤占45.1%、心臟疾病占11.7%及腦血管疾病占6.1%; 65歲以上老年主要死因仍以惡性腫瘤占26.1%居首,依序為心臟疾病占14.1%及腦血管疾病占8.9%。依近10年資料觀察,臺北市民標準化死亡率大致呈漸減趨勢,但臺北市民死亡人數與粗死亡率則逐年增加,主要與臺北市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有關。88年臺北市64歲以下人口239萬人,逐年遞減至97年230萬人,減幅為3.9%,而65歲以上老年人口,則由88年25萬人,增至97年32萬人,增幅高達29.6%;相對的88年64歲以下死亡人數為3,799人,至97年時略增為3,915人,增幅為3.1%,而65歲以上死亡人數,則由88年8,625人,增至97年1萬1,204人,增幅高達29.9%,顯示老年人口的增加為臺北市民死亡人數成長之主因。97年臺北市民癌症死亡人數共4,467人,平均每1小時58分鐘有1位市民因癌症死亡,死亡者平均年齡為69歲,較全國高2歲。粗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70.1人,標準化後為112.9人,較全國標準化死亡率133.7人低15.6%。十大癌症死因依序為肺癌、肝癌、結腸直腸癌、女性乳癌、胃癌、攝護腺癌、胰臟癌、子宮頸癌、口腔癌、非何杰金淋巴癌;與96年比較,前6名死因順序相同,胰臟癌前進2名,非何杰金淋巴癌後退3名,口腔癌擠入第9名,膽囊癌退出十大癌症死因。男性十大癌症死因白血病擠進第十順位,其餘死因與96年同,惟順位上略有變動;女性癌症死因白血病亦擠進第十順位,其餘死因亦與96年同,順位上略有變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降低市民死亡率,辦理了多種疾病篩檢與服務,對於惡性腫瘤推出口腔癌、乳癌等5項好發癌症篩檢;為預防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與高血壓疾病等,則有三高篩檢;希望藉由前述之服務,能讓市民及早發現治療。在自殺防治方面,臺北市政府更於今年 4 月 15 日正式成立府級的「臺北市自殺防治中心」,結合衛生局、社會局、勞工局等 12 個局處,提供包括社區心理衛生及醫療資源、福利救助、職業訓練、就業諮商等各項服務,期望透過學術上的研究和實務上的執行,幫助民眾度過生命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