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癌症死因之首!肺癌治療有哪些?
2011/12/23(2022/3/15 18:58更新)
肺癌是台灣十大癌症死因之首,非小細胞肺癌占85%~87%的肺癌病例,非小細胞肺癌主要包括腺癌、鱗狀上細胞、與大細胞癌。非小細胞肺癌依期別分三大類:1.早期(第一期、第二期)、2.局部擴散期(第三期)、3.轉移期(第四期)。(圖為個案報告:病人對「艾瑞莎」有效)
成大醫院內科科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蘇文彬說,肺癌的治療方式有手術治療、放射治療與藥物治療3種。一般而言,非小細胞肺癌第1期的治療以手術為主,第2期則以手術加上術後化療;第3期分2種情況,如果沒有肋膜積水,放射治療與化學治療並重,如果有肋膜積水,在治療上與第4期相同,以藥物治療為主。
蘇文彬醫師指出,目前治療肺癌的藥物依給予方式,分為口服與靜脈注射2大類。若依藥物的特性,則可分為傳統化療藥物及標靶治療藥物2大類。近年來,透過基因醫學研究及標靶藥物的開發,更讓肺癌治療進入量身訂製的新時代,有了較重大的進展。
蘇文彬醫師指出,所有非小細胞肺癌病患,尤其是肺線癌,應該接受腫瘤上皮細胞生長因素接受體(EGFR)分析,如果有其對「艾瑞莎」或「得舒緩」較有效的突變處,則第一線即可以使用「艾瑞莎」或「得舒緩」,可以延緩病患惡化時間。但是目前「先用標靶藥物」或「先用化療藥物」,兩者對病患整體存活時間沒明顯差異。倘若,若腫瘤的上皮細胞生長因素接受體(EGFR)分析,並無突變之處,則病人應接受化學治療,可得到較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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