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陸媒體指出,北京有一位1歲大的女童,在吃了炸雞之後半個小時後,嘴唇開始發紫,不斷地大哭大鬧,家人緊急將她送醫之後,在當天晚上就急救無效死亡。女童的父親懷疑是炸雞所引起的,因此緊急報案後,當地警方將販賣炸雞的張繼存逮捕。經過檢驗後發現,炸雞中含有過量的亞硝酸鹽,甚至超過人體食用標準的150倍,醫師研判女童應該是食用含亞硝酸鹽的食物引起中毒死亡。(圖片為張繼存受審的畫面,翻攝自大陸新華網。)今年4月21日下午,銘銘的母親和姑姑在豐台區汾莊市場,買了張繼存店裏的炸雞回家給銘銘吃。約半小時後,銘銘的嘴唇發紫,不停哭鬧,送到醫院治療後,在當天晚上搶救無效死亡。經過調查後發現,炸雞中亞硝酸鹽的含量超過國家標準150倍,銘銘則符合服用含亞硝酸鹽的食物引起中毒死亡。根據大陸新法規定,只要生產的食品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不管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都可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嚴重後果發生,那麼在量刑時要加重,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賠償女童父母29萬餘元。根據維基百科指出,香港城市大學生化系副教授林漢華表示,亞硝酸鹽具有防腐作用,通常用於香腸、臘腸、火腿等加工肉類製品。人體吸收過量亞硝酸鹽,會影響紅血球的運作,令到血液不能運送氧氣,口唇、指尖會變成藍色,嚴重的話會令腦部缺氧,甚至死亡。香港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兼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指,亞硝酸鹽毒性極強,過量吸收會即時出現中毒反應,例如腹痛、嘔吐等,並破壞血液送氧功能,需要即時送院治理,才不至於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