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去年5萬對夫妻離婚 1/3未滿5年就再見

去年5萬對夫妻離婚 1/3未滿5年就再見#離婚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內政部發布「國人離婚對數」最新統計,2019年全國離婚者多達5萬4346對,其中結婚未滿5年就離婚者近1.9萬對,比例佔離婚總數34.62%,為各婚齡層中最多,人數與比例均創近10年新高。婚齡未滿5年離婚 人數創10年來新高內政部統計,2019年國內共5萬4346對離婚,包括異性婚姻5萬4236對及同性婚姻110對,與2018年相比減少56對,也比2017年減少93對,呈現連兩年下降趨勢,若與近10年來離婚對數最高的2010年相比,則減少3691對。從婚齡上來看,去年離婚者中,1萬8816對婚齡未滿5年,比例佔34.62%,人數與比例均是近10年來最高,其次則是結婚5到10年者,佔22%,總計所有離婚者的婚齡中位數為8.2年,也就是有半數離婚者的婚齡未滿9年。婚齡30年以上離婚 也有逐年提高趨勢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婚齡較短者的離婚比例較高,但婚齡30年以上的離婚對數也有逐年提高趨勢,近10年來比例成長約1.7%;婚齡10年以上、未達15年的離婚對數則明顯減少,近10年來下降約2.64%。與非本國籍配偶離異 陸配比例最高若按國籍區分,離婚對數中,以雙方都是本國籍者佔82.12%最高,與非本國籍聯姻者佔17.88%,其中以一方原為大陸港澳地區者佔9.62%最多,東南亞國籍者佔6.97%次之。

父母要離婚 孩子該了解的法律觀念

父母要離婚 孩子該了解的法律觀念#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離婚,對有孩子的家庭來說,不只是兩個人、兩個家庭的事情,同時處在離婚事件中的孩子,也會深受影響。若孩子已經到了懂事的年紀,讓孩子明白即便爸爸媽媽離婚,只是不同住一起,親子關係依舊不會改變。大家可能會常常聽到離婚的夫妻在爭小孩的「監護權」,但事實上,「監護權」並不是一個法律上所使用的名稱,而且很容易讓很多父母誤以為取得監護權就是我贏了!同時也認為就是對方輸了!事實上,俗稱的「監護權」這個概念,正確法律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強調的是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責任,所以對於父母來說,俗稱監護權的爭取並沒有輸贏問題,而是父母都願意繼續肩負起照顧養育教導小孩的責任,但因為父母無法住在一起,所以必須透過雙方討論或透過法院來決定「誰最適合單獨」或「在無法同住的情況下,如何讓父母一起」繼續肩負起這一個責任。因此,父母因為離婚而無法同住的情況下,首先必須抉擇的是小朋友要與誰同住,若是父母無法協調就是由法院決定,考慮的就是怎麼樣最適合小朋友;決定了同住的人之後,再來就是決定「由誰來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目前實務上有兩種作法,一種是由與孩子同住的一方單獨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另外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但是與孩子同住的人對於小朋友行使的部分權利與義務事項,如:銀行開戶、遷移戶口、辦理護照、醫療決定等等有單獨決定的權利。我還是要再強調,取得對小朋友進行監護的人,取得的不是權利,反而是更重要的責任,比如說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騎車發生車禍時,單獨行使監護的父親或母親就必須同時負擔起法定代理人的連帶賠償責任。但就像我之前說的,父母離婚並不會改變父母與小朋友的關係,所以即便小朋友無法和爸爸或媽媽其中一個人同住,沒有住在一起的爸爸或媽媽還是可以來探視你。最好的狀況當然是希望離婚的父母可以透過商量的方式,讓小朋友能夠繼續與無法同住的爸爸或媽媽保持密切的接觸;但大人常常都很孩子氣或是固執,會因為很多奇怪的原因不想讓小朋友與不同住的另一方接觸,這時候就只能透過法院來決定最基本的探視方案,而除非不同住的另一方有很嚴重的問題,如:吸毒神智不清、家暴慣犯等等,否則法院一定會訂出探視方案,讓小朋友能定期看到不同住的父親或母親。父母離婚對於小朋友來說,最主要的改變就是只能和爸爸或媽媽其中一個同住,其他的生活「理論上」不會發生重大改變。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原因往往出在大人身上,所有的變化,往往是因為離婚的夫或妻找不到如何與另一方共同當小孩的爸爸與媽媽的方法所致。因此,離婚的父母或許仍然對於前夫或前妻有很多不滿、抱怨、怒氣甚至恨意,但不管是否可以讓你們的婚姻關係好好的告一段落,都請開始學習繼續和對方一起當小孩的爸爸與媽媽,讓小朋友能繼續同時享有爸爸與媽媽的愛,不因為你們離婚而改變。★從小就該了解的法律觀念監護權這實際上並不是一個法律名詞,在概念上,正確法律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監護權的爭取並沒有輸贏問題。目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同住的一方單獨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另外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同住的人對於行使小朋友的部分權利與義務事項,如:銀行開戶、遷移戶口、辦理護照、醫療決定等等有單獨決定的權利。★爸爸媽媽可以怎麼做……決定離婚時,請和孩子討論日後如何與非同住的父母繼續保持聯繫,不要因為大人間的不和諧,影響了孩子與父母的相處。父母本身也要先適當地穩定情緒,再與孩子討論,可以讓孩子的心情能夠平穩一些,若有餘裕也留點時間聽聽孩子的心情和想法。當然,除非其中一方有嚴重的問題,諸如家暴、吸毒等等問題,為了保護孩子,也就不必再討論要跟著誰了。★給是學生的你如果身邊有同學正在經歷父母離婚,請多多安慰陪伴,也許可以和他分享這篇文章以及以下的幾個重點。如果自己的爸媽正在辦理離婚,也可以寫下你的心情或想法,抒發一下。爸爸媽媽離婚不是孩子的錯誤,是大人之間的協議。 父母離婚的過程中,有任何心情或是情緒需要抒發,可以找朋友傾訴。 即便不住在一起,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不會改變。 如果希望可以和不同住的爸爸或媽媽見面,也可以適當表達自己的想法。爸爸媽媽對子女的愛,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本文摘自/7歲開始打造法律素養:父母與老師都需要的法律教養書/四塊玉文創)

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 有效溝通三原則

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 有效溝通三原則#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如果我要盡可能做個最有效溝通的離婚律師,我非得懂我的聽眾不可。這個人是誰?她在這次的互動中有什麼目的?她此刻對我的真正需求是什麼?這是三個最明確且不同的問題,它們的答案則幫助我得以成功傳達意思,所以讓我們分別來檢視這三個問題—問題1)這個人是誰:換句話說,她呈現出的她是誰?她想當誰?在我的觀點中,「想當」是最重要的部分。她想要我認為她是誰?她想要這個世界把她看作是誰?和人談話時,我們往往太過直率地對「他們是誰」而非「他們想當的那個人」說話。你想說服某人?那就要對他或她嚮往、想像自己是的那個人說話,不要對真正的他或她說話。我二十歲的兒子跟大多數二十歲的人一樣,大多時間眼睛都長在他的屁股上(我跟他說書裡有寫到他,不過沒有說清楚是怎麼寫的)。他是個很好的年輕人,但也就是個年輕人,有年輕的不耐煩和衝動,在許多情況下都因為沒有經驗,缺乏迫切需要的參考架構。當我有重要的事要說服他時,我會省下能量,不要把焦點放在他欠缺經驗和智慧的這方面(否則很快就會撞上年輕的憤怒和拒絕相信那堵牆),而是聚焦在他想當的那個人身上。他就跟大多數二十歲的人一樣,想當個成熟、聰明、可信賴,甚至是精明老練的人。當我對那些特質說話,不論那些特質實際上是否真的、完整地存在於他身上(目前還沒有,但以後會有的,他很棒),我就能得到一些進展。我相信在還不該給予高評價的地方給予高評價不是什麼問題。問題2)他/她在這次的互動中有什麼目的:是希望能說服我嗎?還是需要來自於我的某件有形物品?要我同意某些行動方針嗎?期望我回絕以便能改變主意?還是期望我回絕,好能更大力鞏固自己的決心?當你能盡早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便能越快了解雙方互動的真正本質,進而決定最好的進行方針。例如:我的姊妹常打電話給我,悶悶不樂地細說她人生中各個層面可能發生的最糟情境(我也告訴過她,這本書會寫到她,只是不提是怎麼寫的)。多年下來,我已很清楚事情只會有兩個走向——我可以不同意她,指出她有多麼悲觀,努力說服她事情有可能比她推測得好很多,而她對我這種作法的反應是更激烈地爭論我錯了,甚至認定事情一定會變得很糟*;相反地,我也可以認同她對所有可能出錯的事情都會出錯的觀點,而她對我這樣做的反應是說我太厭世,然後說所有的事情也不是一定就有不好的結果。我逐漸了解,我的姊妹在壓力大時,需要用一種發洩式的方式找人爭論,幫助她專注在她真實或想像的問題細節上。一旦知道這是她在互動中的目標,我就懂得如何與她談話了。問題3)她此刻對我的「真正」需求是什麼:這個問題在某些方面是最切題的,而且有很多的言外之意,但你若是對其他兩個問題了解得不夠清楚,就不可能回答得了這個問題(簡而言之,這是前一個問題的更深入版本)。人的思維是概括籠統的,但生活處處是細節。不管哪天我們都有需要或想要完成的一套特定工作,旁人多數時候只是扮演協助的角色。藉由對自己與他人在某個時刻中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毫不留情地坦承相待,能讓我們更有效地滿足那些需求。(本文摘自/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方言文化)

「熟年離婚」背後 早有過多妥協

「熟年離婚」背後 早有過多妥協#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以為自己「沒得選」、「只能這麼做」,這些都是自己的想法所帶來的痛苦。事實上自己永遠有選擇,選擇想做的事情,不委屈自己,能量自然流動順暢,身體也會元氣滿滿。別把藉口當理由 為自己負責近幾年開始越來越多人關注「熟年離婚」的議題,不少邁入五六十歲的夫妻,因為退休,生活動圈瞬間縮小,兩人在家裡大眼瞪小眼,原本就存在的問題浮上檯面,不得不面對;或是有些夫妻感情早已不睦,卻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勉強彼此住在一起,等到孩子長大,才決定分開。東方傳統強調的「家和萬事興」,常會演變成僅維持婚姻表面上的和平,「勸和不勸離」的結果,讓一方長期委屈求全,總告訴自己:「這些事情沒什麼大不了的,大家也都是這樣,忍忍就過了。」妥協久了讓我們對痛苦和傷心的感受力漸漸麻木。尤其女性從小被教導,要溫柔、順從、多付出才會受人喜愛,所以更容易被委屈和生氣的能量卡住,鬱悶的負面能量累積久了,特別容易在身上產生胸悶、發炎,甚至形成腫瘤。夫妻間過得不快樂,孩子也會承受來自父母的負面情緒。「表面上父母親和小孩同住看似很圓滿,實際上吵鬧或冷戰不斷的家庭,就不是一個健全的家庭關係,孩子受到的傷害更大,父母也等於在孩子面前對兩性關係做了最不好的示範。」自己做決定 不把孩子當藉口許多女性明明心裡很想離開不適合的婚姻,卻一邊埋怨,同時有很多理由解釋自己離不開的原因。許瑞云描述:「口中說著『父母不希望我離婚』或是『為了孩子』而勉強自己繼續待在不適合的關係中,事實上是自己害怕改變,而把做決定的責任推卸給別人。」即使夫妻分開了,父母永遠是孩子的父母,親子關係永遠不會改變。解除不適合的夫妻關係讓兩人和諧相處,對孩子的成長來說,可能更是一個健全的環境。夫妻關係不好,孩子容易有恐婚的問題。在家暴環境裡長大的小孩,女性容易對異性產生怨恨,以後越不容易遇到對的男人;男性也容易在無意間複製父親的方法,來處理兩性互動。「如果真的想要為孩子好,就讓自己的生活過得開心,好好地活出自己的勇敢與豐盛。」孩子會希望看到父母過得快樂,請不要讓孩子背負著父母為自己犧牲的壓力。許瑞云提醒:「婚姻是自己的,無論最後選擇留下或離開,都要心甘情願承受。如果自己選擇要繼續待在這個婚姻裡,就讓自己過得快樂精采。」與同性友人作伴 成長分享東方的女性背負著太多傳統框架,容易只專注在家人、孩子身上,看不到自己。當人生重擔漸輕之際或經歷某些生命轉折時,才會回頭看看自己在哪?這時候很多女性開始踏上心靈成長之路,想要生命有所不同。當一方在前進時,就會期待另一半也可以一起成長,這時卻很容易遭受挫折或產生衝突。「當另一半沒有意願的時候,你得去尊重他自己的選擇。」 (本文摘自/魅麗雜誌124期/意識能量_許瑞云)

每天通勤逾45分鐘 離婚率增40%

每天通勤逾45分鐘 離婚率增40%#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在過去,旅行曾是一個非常浪漫的念頭。在空中翱翔,是多麼迷人的一件事;搭乘雙層巴士遊覽倫敦,不但是一種交通方式,更是一種休閒活動;即使是鐵路通勤,也帶有電影《相見恨晚》的氣息。少了此起彼落電子提示聲所形成的現代生活背景雜音,旅行使人有機會作白日夢、觀察人們、閱讀一本小說,或與陌生人交談。然而,這種曾有的平靜已被拋到路旁,真是令人感嘆。通勤者 感受到更多焦慮與更低的生活滿意度如今,每日通勤占據大多數白領階層許多時間(根據一份最新的英國報告,每日平均的通勤時間為五十四分鐘);長程通勤的現象變得愈來愈普遍,上班族必須花費許多時間、跨越長遠的路程才能到達公司。即使有些旅程被視為應該很放鬆短時間騎自行車或步行),然而大多數上班路程也與逐漸攀升的壓力有關。根據一份英國國家統計局訪問六萬多名受訪者的調查,比起不需要通勤的人,通勤者會感受到更多焦慮與更低的生活滿意度;他們也較不可能認為自己從事的是一份值得的工作。產生的負面觀感 可能滲透到生活其他方面但這些感受到的壓力,有多少是我們的心態所導致,而非通勤引起?如果我們在上班途中,不斷擔心今天要發生的事;或是在下班途中,不斷回想過去八小時所發生的不愉快,那麼,我們就容易對通勤和旅程抱持負面的觀感(尤其當你遇到飛機延誤、塞車,或是隔壁坐著衛生習慣很差的陌生人時),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吧?試圖改善這種狀況很重要,因為產生的負面觀感很可能滲透到生活其他方面。二零一一年瑞典的一項研究指出,如果夫妻有一方必須每天通勤超過四十五分鐘,離婚率就會提高百分之四十。現在正是改造的好時機,我們可以將旅程視為讓生活導入更多平靜的好機會。搭乘飛機時,你可以坐著遠眺、俯瞰雲朵,允許自己在這個片刻享受漫不經心的喜悅,將必須的不方便轉換成讓身體恢復的休息時間;開車時,你可以轉到古典音樂頻道,同時進行吐納練習,為一天的開始做好準備,而不是讓它成為壓力和焦慮的觸發劑;騎自行車也可以使通勤成為一趟文化與活力之旅。(本文摘自/擁抱平靜:在每次呼吸中享受生命/大好書屋)

每年5萬夫妻離婚 牽累7萬無辜童

每年5萬夫妻離婚 牽累7萬無辜童#離婚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每當有一對父母離婚,影響的不只是夫妻雙方,連同孩子的身心成長及人際互動關係都會受到波及;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我國103年有53190對夫妻離婚,平均不到10分鐘就有一對怨偶登記離婚,高居亞洲第一。 小慈的爸媽離婚後,監護權歸屬媽媽,每次與爸爸會面都會全程錄影蒐證,只要雙方稍有拉扯就到法院陳報證據。爸爸見到小慈也會帶她去驗傷,如果有小傷口或小瘀青,就會說對方家暴小孩。夫妻離婚 出現最多搶奪型父母離婚,不僅是夫妻雙方的事,過程中父母的所作所為,都影響著孩子身心成長及人際互動關係。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全台每年至少有7萬名子女面臨父母離婚的情況,在夫妻雙方關係走向結束的同時,子女監護的角力戰也正悄悄開打。林美薰說,該會長期在法院提供服務,也觀察到有許多NG離婚父母,其中最多的就是搶奪型父母,有些離了婚的父母仍然頻繁上法院,不停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只要有機會和孩子相處就錄音、錄影,試圖找出對方不適任照顧的證據,就如同小慈的父母,為了將小孩搶到手不擇手段。第二類是阻撓型,擁有監護權的一方,用各種理由推託不給對方看孩子,常說是孩子不願意被探視,親子互動格外心酸與扭曲。第三類則為冷戰型,離婚雙方不再溝通,只由孩子居間傳話,孩子被迫承受父母的情緒。溝通、諮詢、著想 3原則保護孩子林美薰說,一般人面對離婚總是無所適從,不知如何和孩子說明離婚的事,也不知道如何跟對方好好談談孩子未來的照顧事宜。為了避免孩子在離婚過程中遭受傷害,林美薰建議將離婚的父母都能牢記,多溝通、多諮詢、多著想原則,不要讓孩子承受父母離異的負面情緒。1) 多溝通/離婚過程還是須謹言慎行,避免所說的言語傷害子女,可運用坊間相關的書籍或繪本,和孩子一起面對父母離異的事實。2) 多諮詢/準備離婚的過程,建議雙方可運用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提供的諮詢及服務,避免作出不適當或傷害孩子的舉動。3) 多著想/面臨監護權議題的父母,應以孩子的利益為前提協調照顧計畫,避免搶奪子女或阻撓探視,讓孩子擁有雙方的愛。

樂閱讀/老是找錯伴? 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

樂閱讀/老是找錯伴? 台灣離婚率亞洲第一#離婚

許多女人一和伴侶分手,馬上又去追捕新獵物。她們絕不享受剛獲得的自由,比如說,可以嘗試生活的各種可能性、也可以恣意飲酒狂歡,而不必對任何人交代或辯解。不,這些女獵人急著盡快找到一個生活伴侶、一個同居人,一個所謂的固定關係,可以讓她們對他人說:「我來介紹一下,這是我的新男人!」現在,每三對夫妻就有一對離婚。這代表有許多寂寞的心。根據婚姻仲介社的統計,德國目前有1200萬人在尋找第二春(按:根據2013年內政部統計資料,台灣人離婚率是千分之二‧四一,約十分鐘就有一對離婚,居亞洲第一、全球第三)。舊的一去,馬上找新的,這有什麼不對?然而,許多人的出發點是錯的,他們出於習慣、害怕孤獨、不獨立而這麼做。這些動機代表不夠成熟、及不夠了解自我。這讓女人成了為選定的男人所量身打造的理想女伴。這些女人自信不足,隨時準備好忘掉自己曾有的堅持、標準,徹底臣服於男人。妥協與讓步是人類共同生活機制的必要潤滑劑,但是太多潤滑劑則會造成機器停擺。許多女人為了不想孤單一人,而做出荒謬可笑的妥協:• 最近,我們那曾魅力四射的朋友海莉,身旁出現了一個陰沉難纏的傢伙,結果她也跟著變得陰鬱。• 在賭場,克莉斯特站在一個混混旁邊,那男人住她家,沒事就咬著牙籤。• 莎賓娜的新男友是個沒方向感的登山者,她想懷他的孩子。她穿著一雙金色短靴,因為他覺得好看。執意尋找一個固定伴侶的動力,是人性的、可理解的,心理學上也是容易解釋的。是的,所有新的和非習慣性的事物、舊常規的破除,以及它們所帶來的不確定感,讓人恐懼至極。一個慣有情況的改變,常令人不自覺感到莫大威脅。因此,人會盡其所能保持舊有的一切。儘管兩人永遠在為錢爭吵、常常忍受伴侶的臭臉、日常生活枯燥乏味、還有食之無味又棄之可惜的性關係……,許多女人就是甘願忍受這一切,只為了躲開孤單。女人立即投入新歡懷抱的第二種原始需求,是對愛的渴求,女人「經常將它看成是男人贈予的禮物。」社會學家德潘納福寫道:「在追求幸福與愛的需求後面,隱藏著對安全感、無助感、溫柔等,未被滿足的童稚願望,以及對這種狀態永恆不變之希望。」從一個男人迅速過渡到另一個男人,也被認為能保住這種永恆。還有一種要命的觀念:以為找新伴侶能解決舊日的衝突。在上一段關係中的錯誤,應該在新關係中被改正。這是一種危險的要求。該做改善的不是新伴侶,而是自己。認知需要距離。但是,像距離、遠距、空白、真空等詞彙,會讓多數女人陷入恐慌。所以,一有縫隙就得馬上填補。然後我們會聽到「需要」這個要不得的詞彙。這是當我們問雷吉娜、安內特及桃莉關於她們的「狩獵」動機時,她們經常會使用的字眼。她們的收獲豐富嗎?其實很少。她們聳聳肩,承認她們的狩獵運氣欠佳。但是她們自信滿滿,認為自己將會找到更好的。(本文作者/瑪麗拉.薩托里歐斯)(摘自/好個性上天堂/大是文化出版)

老婆陰道萎縮乾澀 行房痛到肘擊老公險離婚…

老婆陰道萎縮乾澀 行房痛到肘擊老公險離婚…#離婚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婦女朋友陰道若有萎縮且乾澀的症狀,且與另一半行房不順,常痛到臉部扭曲無法繼續,就得進一步尋求婦產科,以免夫妻感情不幸破碎。台中就有一對年輕夫妻,太太在生完第一胎後,陰道開始出現萎縮且乾澀情況,每次行房都痛到慘慘叫,老公也因此長達兩年未有任何性生活,日前,男方終於再度鼓起勇氣,與女方再度嘗試,未料,情況未因時間緩解,反而更加疼痛難當,痛得太太肘擊先生,差點鬧到離婚收場。第一胎後 太太行房都像熱水燙趙太太和先生今年分別26、7歲,婚後很快迎接了第一個新生命,讓夫妻倆都非常開心。好不容易等到太太做完月子,趙先生再度求歡,沒想到過程中趙太太竟大聲喊痛,直說簡直像被熱水燙過一樣痛苦難當。夫妻倆心想是產後產道尚未復原,需要再休息一段時間,所以不以為意。沒想到幾個月過去了,都還是如此。而劇痛更讓趙太太對房事卻步,每次老公求歡都找藉口推拒,甚至搬到小孩房和寶寶同睡。先生體諒老婆 兩年未行房趙先生體貼太太也只好忍耐,就這樣過了兩年多都沒有房事,夫妻間心生隔闔。上個月趙先生鼓起勇氣又向老婆求歡,希望能恢復以前的甜蜜,沒想到太太還是痛到受不了,一不小心還以手肘痛擊老公,害趙先生眼鏡歪斜劃傷眼角,差點傷到視力,這次風波更成為壓倒兩人關係的最後一根稻草,夫妻吵到快離婚。經光田綜合醫院婦產部蘇棋楓醫師檢查後,發現趙太太產前私密處就比較乾燥,房事上需要透過潤滑劑來輔助。但生產後因為陰道的受損修復不完全,讓私密處變得更加乾燥縮繃,導致親密時疼痛難耐。所幸趙太太在接受私密處的雷射治療大約1~2次的療程,刺激陰道上皮細胞膠原蛋白的重組與再生後,兩年來揮之不去的疼痛夢魘已經消失。   蘇棋楓醫師表示,其實女性私密處和全身的肌膚一樣,到了25歲之後膠原蛋白就會逐漸消退老化,膠原蛋白的流失會使陰道變得乾燥缺乏彈性,醫師建議,如果「乾妹妹」問題已影響到夫妻私密生活或感情時,可求助婦產科的專業診治,透過保養與治療兼具的私密處雷射治療,即可以非侵入性的方式改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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