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在台灣每年每十萬名女性中就有52位新增的乳癌患者,是目前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最高的疾病,在亞洲僅次於新加坡位居第二名,近年來政府普遍推廣乳癌篩檢,因此乳癌是所有癌症中早期發現比例最高的癌症,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外科羅世薰副院長表示,乳癌除了手術、放射線治療外,化療藥物及荷爾蒙藥物對於延長患者生存期是很重要的一環。羅醫師說明,在乳癌腫瘤切除後尚須持續使用輔助性藥物來根除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腫瘤細胞,或抑制新的腫瘤細胞產生,乳癌的輔助性治療包含全身性化療、荷爾蒙以及標靶等三種藥物,約七成患者的腫瘤具有荷爾蒙受體陽性(ER+),因此給予患者四至五個月化療後,會接續使用荷爾蒙藥物來維持疾病不復發。傳統型的荷爾蒙藥物「泰莫西芬」是使用率最高的藥物,除了抑制腫瘤復發外,具有延緩骨質疏鬆效用,但近年來發現泰莫西芬使用超過五年,其抑制腫瘤效果反而降低,因此醫師目前合併使用其他新芳香環抑制劑(AI)來維持治療效果。醫師解釋,新芳香環抑制劑(AI)藥物亦為荷爾蒙藥物的一種,主要有類固醇及非類固醇二大類,兩者皆已大幅改善泰莫西芬的缺點,差異在於前者可延續泰莫西芬對乳癌婦女在骨質疏鬆症的保護,而後者缺乏。最新研究也證實使用2~3年的泰莫西芬後,若已進入停經時期轉換使用諾曼癌素(Aromasin)這種新類固醇類的AI藥物,對於腫瘤的抑制效果更好,可降低18%的復發機率,醫師叮嚀,乳癌荷爾蒙治療需持續用藥超過五年以上,患者要耐心配合用藥治療才有效果。羅副院長語重心長的表示,現代醫療資訊流通快且癌症治療設備與醫師訓練十分健全,幾乎沒有城鄉差距,患者除了手術外,後續治療時間長,因此呼籲蘭陽地區民眾可放心就近治療,以減少舟車勞頓之苦。延伸閱讀「詳細全文」:http://www.uho.com.tw/sick.asp?aid=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