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要當心 過敏記錄卡應隨身帶

藥物過敏要當心 過敏記錄卡應隨身帶#藥物過敏

一名曾有藥物過敏史的老婦人,因為牙齦發炎而至住家附近的牙醫診所就醫,老婦人告知醫師好像有藥物過敏但不記得藥名,於是牙醫師治療後開立普遍使用的抗生素和止痛藥,沒想到仍然使老婦人發生嚴重過敏反應,全身表皮和黏膜潰爛,住進醫院足足兩個月才出院。藥害救濟基金會呼籲,曾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最好隨身攜帶藥物過敏記錄卡,或請醫師將過敏藥物註記於健保IC卡中,避免其他醫療院所的醫師誤用過敏藥物,可能造成更嚴重傷害。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調查,這名老婦人患有慢性病,平時在固定醫院就醫,雖然病歷上有記載老婦的過敏藥物品項;老婦人和家人也知道自己曾發生藥物過敏,但是總以為醫院有紀錄就好,所以並沒有刻意記下藥名,沒想到連看牙醫都可能遇上過敏藥物。藥害救濟基金會表示,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如皮膚癢、紅疹等;亦可能出現極少數因藥物過敏引起休克、皮膚潰爛、肝炎,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理論上,再安全的藥品在不同患者身上都有過敏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患者即使初次用藥所發生的過敏反應很輕微,但再度誤用時,卻很可能引發身體產生更激烈的免疫反應,造成更嚴重的傷害。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藥物過敏的可能反應包括紅疹、皮膚癢、起水泡、眼睛腫、喉嚨痛、呼吸困難、心跳加快等,如果懷疑出現過敏症狀,請立即回診就醫,及早處置,可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若有藥物過敏史,務必記下藥名,或將藥物過敏記錄卡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就醫時主動告知,領藥時可請藥師幫忙核對,以免再次誤用過敏藥物引發傷害。醫療人員處方時亦應提醒患者可能的副作用或過敏症狀,並告知因應方式。為避免類似藥害發生,藥害救濟基金會特別印製用藥過敏紀錄卡及衛教單張,並分送至全台基層診所,有需要的民眾可向鄰近診所醫師詢問拿取。

小心藥物過敏 藥害救濟可申請

小心藥物過敏 藥害救濟可申請#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是用藥安全的隱形殺手,嚴重者可能導致死亡,令人措手不及的藥物過敏,常使得家屬無法接受,造成醫病關係緊張。基隆市衛生局許明倫局長提醒民眾,務必要認清藥物過敏的早期症狀,及早回診停藥治療,以防悲劇產生;若發生嚴重藥物過敏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民眾可以循正常管道向政府申請「藥害救濟」。「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如皮膚癢、皮膚起紅疹等;也可能出現極少數因藥物過敏引起休克、皮膚潰爛、肝炎,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嚴重藥物過敏屬於「藥害」的一種,在無人為過失或故意情況下,我國有「藥害救濟制度」予以保障。 衛生署推動「藥害救濟法」,主要是為了讓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的民眾,在遭受藥害時,不需經過曠日廢時的訴訟就能獲得及時救濟。過去13年來,總共受理過735位受害者的申請,救濟金額近新台幣2億5千萬,許多遭受藥害的家庭因而申請到合理的補助,也化解不少可能的醫療訴訟。 基隆市衛生局許明倫局長提醒民眾,藥物過敏的發生幾乎無法預期,可能與個人體質、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案件統計發現,造成嚴重藥物過敏較高頻率的藥品包括:降尿酸藥(allopurinol)、抗癲癇藥(phenytoin、carbamazepine、lamotrigine等)、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s (如diclofenac、ibuprofen)以及抗生素等。此外,在歷年申請案例中,也曾有手術麻醉藥、顯影劑等藥品導致過敏性休克的例子。 藥物過敏的可能反應,包括紅疹、皮膚癢、起水泡、眼睛腫、喉嚨痛、呼吸困難、心跳加快等,若出現過敏症狀,應回診就醫,及早處置,可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若有藥物過敏史,務必要記下藥名,日後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師,以免再次誤用過敏藥物引發更嚴重傷害。如果民眾因為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給付。

藥物過敏致嚴重傷害 可向衛生署提出藥害救濟

藥物過敏致嚴重傷害 可向衛生署提出藥害救濟#藥物過敏

前陣子因一名亞東醫院醫師疏忽,忘了記載病患所過敏的藥物,導致患者心律不整、產生過敏性休克,不治死亡,這起醫療疏失的醫師也遭到起訴,不過無辜的病患就這樣去世,讓家屬難過得無法接受事實,昨天衛生署特別提醒民眾,萬一發生嚴重藥物過敏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民眾不需自認倒楣,也不必動輒興訟,可向政府申請藥害救濟。衛生署說明,自推動藥害救濟法立法施行已經13年了,是世界上少數建立此一制度的國家之一,立法初衷就是為了讓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的民眾,在遭受藥害時不需經過曠日廢時的訴訟,就能獲得及時救濟。13年來總共救濟過735位受害者,救濟金額近新台幣2億5千萬,許多遭受藥害的家庭因而受惠,也化解不少可能的醫療訴訟。在獲得救濟金給付的案件中,有超過七成是肇因於各種不同的藥物「過敏」。所謂的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如皮膚癢、紅疹等;亦可能出現極少數因藥物過敏引起休克、皮膚潰爛、肝炎,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嚴重藥物過敏屬於「藥害」的一種,在無人為過失或故意情況下,我國有「藥害救濟制度」予以保障。食品藥物管理局也提醒民眾,如果懷疑自己出現過敏症狀,最好立即就醫,及早處置,若有藥物過敏史,務必記下藥名,日後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師,醫療人員處方時亦應提醒患者可能的副作用或過敏症狀,並告知因應方式,而當民眾因為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

藥物過敏致嚴重傷害 藥害救濟有保障

藥物過敏致嚴重傷害 藥害救濟有保障#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是用藥安全的隱形殺手,嚴重者可能導致死亡;令人措手不及的藥物過敏,常使得家屬無法接受,造成醫病關係緊張。衛生署提醒醫療人員及民眾,務必認清藥物過敏的早期症狀,及早回診停藥治療,可預防悲劇;萬一發生嚴重藥物過敏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民眾不需自認倒楣,也不必動輒興訟,可向政府申請藥害救濟。藥物過敏是指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如皮膚癢、紅疹等,亦可能出現極少數因藥物過敏引起休克、皮膚潰爛、肝炎,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嚴重藥物過敏屬於「藥害」的一種,在無人為過失或故意情況下,我國有「藥害救濟制度」予以保障。衛生署推動藥害救濟法立法施行已經13年,是世界上少數建立此一制度的國家之一,立法初衷就是為了讓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的民眾,在遭受藥害時不需經過曠日廢時的訴訟,就能獲得及時救濟。13年來總共救濟過735位受害者,救濟金額近新台幣2億5千萬,許多遭受藥害的家庭因而受惠,也化解不少可能的醫療訴訟。在獲得救濟金給付的案件中,有超過七成是肇因於各種不同的藥物「過敏」,尤其是罕見但致死率極高的皮膚病變「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為最大宗。藥物過敏的發生幾乎無法預期,可能與個人體質、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根據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案件統計,較高頻次造成嚴重藥物過敏的藥品包括:降尿酸藥(allopurinol)、抗癲癇藥(phenytion、carbamazepine、lamotrigine等)、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s(如diclofenac、ibuprofen)、以及抗生素等。此外,在歷年申請案例中,也曾有手術麻醉藥、顯影劑等藥品引發過敏性休克的例子。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民眾,藥物過敏的可能反應包括紅疹、皮膚癢、起水泡、眼睛腫、喉嚨痛、呼吸困難、心跳加快等,如果懷疑出現過敏症狀,請立即回診就醫,及早處置,可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若有藥物過敏史,務必記下藥名,日後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師,以免再次誤用過敏藥物可能引發更嚴重傷害。醫療人員處方時也應提醒患者可能的副作用或過敏症狀,並告知因應方式。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發生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障礙或死亡等情形,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經衛生署審議通過即可獲救濟金給付。詳細資訊請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站www.tdrf.org.tw

醫療過失! 忘記病患過敏藥物致死亡

醫療過失! 忘記病患過敏藥物致死亡#藥物過敏

一名魏姓老翁因車禍被送到新北市亞東醫院治療,因全身有多處骨折,需要進行復位固定手術,家屬當場告知醫生藥物過敏情況,表示老翁對第一代頭孢子菌抗生素的「U-save A」過敏,且拿出在背後已註記「過敏Stin. U-save A」的健保卡給主治醫師張君健看。不料張君健醫師竟疏於記錄,遺忘此事,導致住院醫師和護士對魏姓老翁施打U-save A抗生素,魏姓男子立刻出現心律不整、過敏性休克現象,急救後仍然不治,變成重度植物人,後因敗血性休克而死亡,根據被害人的醫院診斷證明書及行政院衛生署函覆資料,檢調單位認定老翁之死與醫師疏失有因果關係,因此板橋地檢署昨天(7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君健醫師。根據新北市亞東醫院衛教文章表示,人體基於保護身體的生理功能,免疫系統會有一連串複雜的生化反應,目的是要排除或消滅外來的物質,因此當身體在對抗外來物質的過程中,可能會有某些特殊的症狀出現,如果這些問題是因為藥物引起的就是所謂的藥物過敏。通常過敏症狀發生的時間點是在服用藥物之後,大致會發生,皮膚紅疹、眼睛或嘴唇血管性水腫、噁心、嘔吐、呼吸困難、意識混亂等,當發現任何疑似藥物過敏的症狀時,應該馬上尋求醫師的協助,因為如果發生嚴重過敏性休克的情形,可能會有立即性的生命危害,而身為醫師也要非常注意每個病人對藥物過敏的情形,因為每一位病人的生命都是非常寶貴的。

開藥給婦人 引發史蒂芬強森症候群致死 醫師無罪

開藥給婦人 引發史蒂芬強森症候群致死 醫師無罪#藥物過敏

去(100)年7月有位婦人因為服用藥物,引起史蒂芬強森症候群致死,開藥的亞東醫院李少白醫師涉嫌未告知不良反應,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昨(31)板橋地方法院宣判,認定死者並未詳細告知醫師有不適的症狀,而且根據醫師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認定李醫師無過失,因此判醫師無罪。(圖片翻攝自維基百科,是SJS侵犯舌頭產生脫屑,作者為James Heilman。)亞東紀念醫院過敏免疫風濕科的衛教文章表示,史蒂芬強森症候群(Steven-Johnson Syndrome,簡稱SJS)是一種由藥物引起,導致皮膚廣泛性脫落、壞死及黏膜糜爛等不良反應,其臨床特徵包括了特有的皮疹和黏膜侵犯。其皮疹為典型的圓環狀,黏膜則有兩處以上之侵犯,常為口、鼻、眼、生殖器及肛門等部份,會嚴重波及身體許多器官,如肺、肝、腎、腸胃及血液系統等,容易造成體液喪失、體溫調節失調及代謝率增加。通常引起SJS的藥物有四大類,包括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抗癲癇藥物、降尿酸藥Allopurinol及磺胺類的藥物(Sulfonamide)等。當懷疑是SJS的症狀是由藥物引起時,應停用可能引起此副作用藥物。通常患者會因口腔黏膜受損,造成吞嚥困難造成病患無法進食,所以需要點滴輸液補充體液。並且使用局部麻醉止痛劑止痛。還要預防皮膚黏膜受損,造成局部的感染,嚴重可能因敗血症而死亡。在皮疹嚴重的情況下,必要時可使用類固醇藥物來控制過敏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 當心小命不保

藥物〝過敏〞反應 當心小命不保#藥物過敏

今天清晨林阿福(化名)因感冒發高燒掛急診,經注射一劑退燒藥,帶數種感冒治療藥回家後,身上竟然出現片狀、紅腫且癢的大疹塊;昨天上午陳大雄(化名)因其它原因造成全身嚴重疼痛,於注射止痛針約30分鐘後,雙眼泛紅、眼眶水腫樣紅腫;前天晚上張技安(化名)因為手術,才服用兩次的抗生素及止痛等藥後,皮膚發生奇癢的小紅丘疹;相信您還記得發生中部地區曾有兩位年輕己婚的婦女,因為白帶及外陰部搔癢,併用抗黴菌劑與抗組織胺,治療數日後,因為藥品產生藥物交互作用,而引發心律不整,更因長時間血流減少,引起腦部缺氧變成植物人。您或是親朋好友是否有人曾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呢?上述都是藥物不良反應的案例,前三則是常見的、較輕微的藥物不良反應案例,第四則不幸案例是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什麼是藥物不良反應呢?臺安醫院藥劑科藥師 呂玉鳳表示,藥物不良反應(Adverse Drug Reaction)簡稱為ADR,其內容包括一切與藥物有關的不良反應,例如:副作用、過敏或特異反應、不希望的藥理反應、劑量不當(包括意外或有意)、藥物交互作用…等,甚至因為停藥所造成不良反應。經追蹤得知林阿福與陳大雄,他兩人都曾經有過阿斯匹靈過敏,所以他兩人有可能也會對其他的解熱鎮痛劑過敏;因為張技安有青黴素的過敏史,當他使用各種抗生素時,應特別注意有無過敏情況;至於兩位己婚婦女因為藥物交互作用,產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的不幸案例,其日後將花費龐大的金錢與精力是很難估算的。所以藥物不良反應的結果,可能輕微不影響健康,也可能會產生極為嚴重的問題。藥師 呂玉鳳指出,當發生藥物不良反應時,應即刻與原處方醫院聯繫,經由醫療人員的協助儘速處理,輕微無大妨礙者,可藉由多喝水,作運動來加速藥物從尿與汗排出體外;稍微嚴重者,應回門診請醫師以抗組織胺及其他等藥物,或併用外用塗抹藥物治療;當醫師加註過敏藥物的名稱在病歷時,您也應牢記該藥名,以免日後再次發生。若為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則應立刻送急診作急救處置,例如:生命維持、注射解毒劑、洗胃、…等。當醫院內藥物不良反應發生時,需醫療人員發現並回報給專責單位,由專人評估是否真的藥物造成,並記錄其嚴重性、處理方法與結果,必要時由專人整理並報給院內的藥事委員會,當做進出藥品的評估,利用出版的刊物或上課的方式,進行教育醫療人員與民眾,必要時通報衛生署藥物不良反應中心,以利統計藥物在台灣地區民眾使用情況的各種資料。臺安醫院為減少因為藥物不良反應發生,而增加醫療資源的使用,己於1998.10月經院務會議通過,成立藥物不良反應監測與報告小組,成員包括有醫師、藥師與護理師。成立迄今年餘,該小組不斷接獲各臨床醫師、藥師、護理人員及其他醫院工作同工的協助,特此致十二萬分的謝意。藥師 呂玉鳳說,當民眾發現有藥物不良反應時,可利用該院藥劑科藥物諮詢專線27718151-2743與藥師聯繫,藥師們一定會竭誠為您服務,讓大家一起努力為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發生機率來打拼!

老年人瘦巴巴 當心營養不良加重病情

老年人瘦巴巴 當心營養不良加重病情#藥物過敏

李伯伯(化名)好幾個月沒到家裡來下棋了!他一向健談,說起他當年英勇抓賊或是兒子的成就時,就會眉飛色舞、激昂不已。半年前他的老伴李太太去世,他的生活完全變調。不但茶不思飯不想,話也少了,大部份時間都坐著發呆,身體消瘦許多。在外地上班的兒子忙碌中抽空帶他到醫院做健康檢查,卻也沒發現什麼毛病,只是說李伯伯有點營養不良。兒子想營養不良應該不算是什麼病吧?給李伯伯買了一些維他命,又將他送回了孤獨的生活中。 台東基督教醫院營養師張靜芬表示,許多老人遇到生理或心理的打擊時,例如:感染、手術、骨折、頓失親人,所造成的身心創傷會增加生理的代謝速率和熱量蛋白質的耗損。此時若沒有即時補上這些額外的營養需求,身體肌肉內蛋白質的儲存將會快速減少,使得原本正常的老年人變成營養不良的老年人。家人或照顧者若繼續疏忽老人家的飲食狀況,可能就會因為營養不良而使老人原有的病情變得更加複雜,包括:免疫力降低、傷口癒合遲緩、體重減輕、肌肉強度降低、對藥物的反應改變、喪失判斷力等的風險提高。因此,老人需要經常的營養評估,作為是否需要營養介入的指標,以預防和控制營養不良所造成的進一步傷害。先不談原有疾病的影響,老人的營養評估要從他進食的能力開始。張營養師指出,像是牙周病、缺牙、活動假牙的不適、乾口症、牙齦疾病與疼痛,使得老人家可能會偏食。長期的拒絕某些食物,就不容易得到均衡足夠的營養,這是常見老人營養不良的起因。再者,偏食也常是因為接受「治療飲食」或是因疾病而長期限制某一類的食物。老人減少了某食物,若沒有營養指導不知道要如何以替代食物來補充所需要的營養,飲食限制使原本就沒有食慾的老人更陷於營養不良的危機當中。有慢性病的老年人通常服用較多的藥物,張營養師表示藥物之間、藥物與營養之間的交互作用,多少影響消化道的功能,也改變營養素的吸收,例如:抑制胃酸的藥物就會降低鐵質的吸收率,提高了罹患貧血的危機;服用多種藥物也可能引起食慾不振,和體重減輕有關。另外,有些疾病更會降低老人的行動能力,舉例來說:肺氣腫、關節炎、失智症、帕金森氏症、中風等情況發生後,生活作息變得需要人協助,甚至包括最基本的飲水、上廁所到購物、烹飪等,都會因著身不由己,使營養的獲得大打折扣。所以照顧老人的健康要能先了解其營養狀況,早期預防老人的營養不良風險,尋求營養專業的幫助。因為營養照護並非只是補充幾顆維他命或健康食品就可以涵蓋的,它是全面的營養評估和飲食質量的調整,並且追蹤營養介入之後的果效,以排除老人營養不良的危機。張營養師建議民眾不妨可利用「簡易營養評估表」算算看,家中老人家營養不良的風險有多高,然後諮詢營養師,為長輩做個可行的飲食規劃,應該會比買維他命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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