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之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與衛生局聯合分工,執行103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3~4月份共抽驗農產品453件,結果有400件與規定相符(合格率88.3%),有53件與規定不符。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之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不合格農產品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另抽驗廠商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之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購買有認證標章的蔬果保安心為維護民眾食的安全,請農友於栽種蔬菜水果施用農藥時,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薦的方式使用農藥。食藥署建議民眾在選購蔬菜水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或具CAS、產銷履歷、吉園圃等標章者,以確保攝食農產品的安全。蔬菜反覆清洗 降低農藥殘留率蔬菜清洗時,建議先以清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部摘除,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之後再沖洗2~3遍;水果則以水沖洗後,再去皮食用;至於花草茶飲料,則建議將第1泡茶水倒掉,均有助於去除殘留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