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蔬菜農藥去除? 加熱烹煮可使其分解
2011/7/14(2022/3/15 19:50更新)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的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計畫於4、5月前往各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農產公司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情形,抽驗生鮮蔬果等品項,檢驗結果發現有些蔬果的農藥安全量不合規定。
不合格產品除要求業者下架不得販售外,並已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處辦。另無法交待來源之業者,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處分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規定,處以6~30萬元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測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為維護民眾食用安全,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為減少攝入蔬菜之可能殘留農藥,建議清洗蔬菜時應去除外葉,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泥沙清除,並將根部摘除,再用水浸泡10至20分鐘,以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即可將殘留農藥洗出。此外,加熱烹煮可使農藥分解;炒菜時,將鍋蓋打開,亦可促使農藥隨蒸氣而揮散。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1061。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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