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傷害處理的四大原則
任何運動需要用力收縮股四頭肌及膝蓋肌腱的,只要使用不當都有機會發生膝關節疼痛。很多運動都需使用下肢,且使用下肢的運動大部分是老少咸宜,也就是說膝關節是最容易發生傷害的關節,而且是不分年齡的。
膝關節一旦有明顯的受傷或持續做該項運動一段時日後覺得疼痛或者外觀與另一邊(必需是正常的)比較感覺有異時,首先要立刻實行的就是休息,避免一切會引起膝關節疼痛的類似動作,(上、下樓梯若會痛也要改變與平常不一樣的方式來使用),因慢性傷害,受傷者往往無法說出明確的受傷時間,而臨床症狀演變的過程因人而異,但不外乎是因多次微小傷害累積而成的。
休息同時配合每日局部熱敷二十分鐘,必要時可每天熱敷兩次,待一、兩周症狀有改善或疼痛完全消失後,要重新開始每日的運動時一定要在運動前熱身(拉筋及伸展十至十五分鐘,避免選擇需要跑跳的項目(建議游泳、快走及無阻力的固定式自行車),開始運動時,切勿操之過急。起初每次十到十五分鐘,一周後可漸漸增加至二十到三十分鐘,如一切進行順利,最好維持每周至少四次每次三十分鐘的運動,持之以恆,絕對只有好處。
臺安醫院復健科 鍾佩珍醫師建議,為了增強膝關節周邊組織的力量與柔軟度,平常任何時間,不論坐姿或站姿都可做膝關節伸直平舉的運動,從十下開始視個人情況最多可重複平舉五十下,每天至少三次,情況不錯可酌量增加次數。如果症狀依然存在,求診復健科或骨科專科醫師做詳細的診斷與治療,越早越好,切勿拖延。
如為急性的挫傷、韌帶扭傷或肌肉肌腱的拉傷,一定要遵守運動傷害急性處理的四大原則:RICE。
1.) R(Rest):立刻休息停止運動。目的是為了減少繼續活動使傷勢惡化。
2.) I(Icing):冰敷;目的為止痛及鬆筋。
3.) C(Compression):壓迫;利用彈性繃帶施行壓迫性的包紮來止血止腫。
4.) E(Elevation):抬高;設法將患部抬高或墊高可止血止腫。
人工關節終究是人造的器官,在置入人體後,很難與人體骨骼肌肉緊密結合在一起,因此活動上多少受到限制。雖然人工關節的材質與技術隨著科技的發達而日新月異,但仍然無法保證一勞永逸、仍然有使用年限的限制,通常使用的年限大約是十五至二十年,如果患者的活動量愈大,人工關節的壽命愈短。所以換了第一次人工關節後,可能還有第二次,而效果是一次不如一次。所以一旦換了人工關節平常還是要小心的保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