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行政院衛生署自98年6月1日起,將菸品健康福利捐由現行10元調漲為20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基於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強宣導新舊稅捐菸品辨識方式,俾使民眾能正確區分新舊稅捐菸品。消費者應如何辨識新舊稅捐菸品?衛生局表示,民眾在6月1日以後所購買之菸品,如在菸品容器上所載之有效期限附近位置,有印製「N20」或「NT20」或「NT$20」等字樣,或於菸品容器上有黏貼衛生署所提供尺寸為2公分(長)×1公分(寬),具有刮擦油墨、防偽底紋、及防偽撕裂線等設計之辨識標記,則均為新稅捐菸品;反之,若菸品容器上有效期限附近位置並無印製以上3款任1款字樣,或未黏貼辨識標記,則為舊稅捐菸品。衛生局進一步說明,依照舊規定繳交10元健康福利捐之菸品,如在6月1日時仍在販售,這些菸品原則上應該按原來之價格販賣,但是依新規定繳納健康福利捐之菸品則可能會漲價,所以市面上同一品牌之菸品亦可能會有不同價格;民眾在購買菸品時,如發現店家賣的是舊稅捐菸品,但價格卻調漲,第一時間則應拒絕購買,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若已完成消費行為,而店家又不願退還新舊稅捐差價時,則可循由消費爭議管道救濟。衛生局呼籲,菸品製造業者、菸品輸入業者及販售業者,均應依衛生署98年4月17日公告內容規定,在新稅捐菸品之容器上印製或黏貼辨識標記,以避免引發消費爭議;衛生局並已於5月下旬先行訪查市面現行菸品價格,俾作為6月1日後調查業者是否有不當得利之依據,另規劃結合消保官、財政局加強查察,以防制菸品囤積及業者不當得利情事,俾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如須進一步瞭解衛生署4月17日公告「每包20元繳交健康福利捐之菸品,應提供消費者能辨識之標記。」之內容,可逕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整合網」(http://subweb.health.gov.tw/Nosmoking)查詢。